某某故意伤害、危险驾驶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决书
****
刑 事 裁 定 书
(**)****刑终**国庆阅兵仪式几年一次
**机关(原公诉机关)****。
原审被告人**,*,******出生,**,高中文化,自由职业,户籍所在地****,住****。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被行政拘留十日,500元;因本案于******被取保候审。******被刑事拘留,******被执行逮捕。******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律师。
****审理****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一案,于******作出(**)****04刑初****刑事判决。宣判后,****不服,提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指派副检察长**、检察员**、**出庭支持**,原审被告人**、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11时40分许,被告人**与其朋友**在面馆吃饭,期间二人均饮酒,随后**驾驶**电动轿车沿******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东侧变更车道时与同方向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因双方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便驾车离开现场。在其朋友**电话将其劝返后,**与**因赔偿数额问题发生争执,**从自己车内取出轮胎扳手扎向**肚子,在**倒地后,又用轮胎扳手朝其脸上扎了三四下,随后便驾车离开现场。**打了120急救电话,被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到达现场后,**被带回**进行询问,**在**的电话劝说下,主动投案自首。经**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不承担责任。**[**********鉴定意见书:**驾驶的车辆属机动车;**[****法毒(酒)鉴字第434**鉴定意见书:**血液中乙醇含量为l46.8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临鉴字第45****鉴定意见书:**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有原公诉机关出示、经原审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案件来源、受案登记表证实,******11时55分,报警人**报警称其在****建设转盘,因交通事故被殴打。经过民警调查了解,报警人**乘坐**的电动轿车,行驶过程中与**驾驶的机动车发生剐蹭,因赔偿问题二人发生争执,**从自己车的后备箱取出轮胎扳手将**扎伤。派出所民警发现**酒驾后,通知了**,该大队调查后,立为危险驾驶罪。
2、被害人**陈述证实,******11时30分许,**、**二人因车辆发生剐蹭,没有达成一致的赔偿数额后,**便驾车离开现场,经**打电话劝阻后返回,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用扳手多次扎**的身体及面部,将**打倒在地再次逃离现场,后**打电话报警,**随后被120急救车拉往医院救治。
3、证人**的证言证实,**与**因车辆赔偿数额问题发生争执,**用轮胎扳手扎向**肚子三四下,随后**摔倒,**又骑在**身上,用轮胎扳手朝其脸上扎了三下,当时出了很多血,扎完后,**便开车离开了。**打了报警电话,**打了120急救电话。过一会儿,警察和急救车都来了,**被急救车拉往医院,**被带回**进行询问。**在派出所给**打电话,劝说自首,**主动投案。
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实,事发**,**与**因车辆剐蹭的赔偿数额问题发生争执,**从车里取出轮胎扳手,扎向**的肚子三四下,在厮打的过程中,二人摔倒,**又用轮胎扳手朝**脸上扎了三四下。然后**便开车离开了现场。后来,在朋友**的劝说下,主动到投案自首。
5、物证轮胎扳手一把、证据保全决定书证实,**使用轮胎扳手将**扎伤。
当我知道你们相爱歌词
6、****[****临鉴字第117****鉴定意见书证实,**左眼球玻璃体积血,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晶状体半脱位,左眼虹膜部分缺损,左眼眼球破裂术后,构成轻伤二级;面部皮裂伤,创口累计长2.5cm,构成轻微伤。
7、**中国医大司鉴**[****临鉴字第45****鉴定意见书证实,**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8、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无责任。
9、**********司鉴[**********鉴定意见书证实,**驾驶的无牌****电动四轮车为纯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
藉的拼音和组词
次北固山下翻译10、****[****法毒(酒)鉴字第434****鉴定意见书证实,**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46.85mg/100ml。
11、户籍证明证实,**于******出生,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原审另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受伤后于******到**就诊,进行眼睑裂伤缝合术,**出院;于******到**就诊,进行玻璃体视网膜联合手术,******出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共计37857.54元。
哥特式建筑代表作品
上述事实有医疗费收据、**住院病案、**住院病案、诊断证明书等证据予以证实。
公函范本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家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赔偿协议:一、由被告人**家属代其一次性赔偿被害人**10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给付;二、协议履行后,被害人**不再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对其予以谅解。该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原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法院予以支持。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自首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在庭审中予以认可,并结合被告人**本人的供述以及证人**的证言,对该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事发时存在言语攻击,被害人**本身也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因没有相关证据加以佐证,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初犯,应当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事发后认罪悔罪表现,对该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案发后,在朋友的劝说下,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
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自愿代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代其缴纳了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同时犯故意伤害罪和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依照《**刑法》第六十九**第二款之规定,只执行有期徒刑。综上,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第六十七**第一款、第六十九**第二款、第七十二**、第七十三**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之规定,判决:1.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缴纳)2.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银轮胎扳手一个,予以没收。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