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三年行动方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0.07.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7.28 土鸡蛋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人发〔2019〕105号)要求,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7月28日
   
四川省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发展壮大我省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增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以下简称“乡村文旅能人”)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统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目标,通过思想引领、政策激励、项目支撑、平台搭建,重点支持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长期扎根和服务乡村、在文化繁荣和旅游发展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带头人,使其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显身手,更好地服务一方众,繁荣一地文旅经济,焕发四川乡村文明新气象,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20年至2022年,采取公开推荐、评审选拔的方式,遴选并支持1500名乡村文旅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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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3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文旅能人,支持一批全省乡村文旅能人示范项目,示范带动市(州)、县(市、区)支持培养更多的乡村文旅能人。
  三、推荐选拔
  (一)推荐范围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扎根乡村、热爱乡土,长期致力于丰富众精神文化生活、保护传承乡村文化、促进旅游资源开发、繁荣乡村文旅市场,通过发挥一技之长,在促进乡风文明、乡村文旅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等方面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扎根乡村、热爱乡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四川乡村直接从事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5年以上,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被推荐人选不受年龄、学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
  2.其他条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按照实用技能型、文艺创作型、活动组织型、传承保护型、市场经营型及其他等6个类别,分别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实用技能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被社会公认的文化和旅游实用技能,且在当地有重要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②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技,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重大贡献。
  ③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并推广运用,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④对传统村落、民居或乡村空间布局打造等方面研究贡献突出,并形成成果专著;或在指导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并有落地实施成果。
  ⑤熟练掌握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作品获得市(州)级以上奖励,或者本人获得市(州)级以上技能荣誉。
  ⑥熟练掌握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等文物维修保护专业技能,参与过3项市(州)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在文物保护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
影响力。
  (2)文艺创作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进行创作,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文艺作品为广大众喜闻乐见,众认可度较高,是当地公认的文艺带头人。
  ②文艺创作成果丰硕,近3年应有不少于5件以上作品在乡村服务演出,累计演出不少于50场、观众不少于1000人次。
网上银行开通  ③创作作品参加过县级及以上文艺展演(巡演)2次以上,或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三等奖以上。
  (3)活动组织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够运用自己专业技能或组织能力、资源优势,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当地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②每年牵头组织乡村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非营利性文化活动(
演出)不少于5场次,带动众参加不少于1000人次。
  ③推荐对象为县域内文艺演出团队负责人的,每年组织所属团队为乡村进行惠民演出不低于30场、观众不少于5000人次。
  ④长期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展演活动,对项目宣传传播有较大贡献。
  (4)传承保护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播方面有较大贡献。
  ②在当地长期从事或配合开展乡村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基本建设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并发挥较大作用。
  ③国家保护、具有浓郁民族地域特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
  ④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举办非国有博物馆(陈列室、传习所、村史馆等)并向社会开放,或将传统民居、古建筑开辟为参观体验、游览场所,年开放时间超过240天,年接待观众超过5万人次。
  (5)市场经营型乡村文旅能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通过发展乡村文化和旅游经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有效提升农村经济效益,年收入10万元以上,解决直接就业人口10人以上。明白的反义词
  ②利用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扶贫就业工坊、非遗传习所、传习基地等,提升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推广销售,推动非遗项目向文旅产品转化,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当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③推荐对象为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其经营的文旅企业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其他在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发展潜力大,对推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精神残疾
  (三)推荐程序
  1.县(市、区)级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等方式,由村“两委”提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初评并公示后,报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审。
  2.市(州)级评审。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采取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县(市、区)推荐的乡村文旅能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文化和旅游厅审核。
  3.省级统筹。文化和旅游厅建立四川省乡村文旅能人库,对乡村文旅能人进行统筹管理,通过思想引领、政策激励、项目支撑、平台搭建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四、支持措施
  (一)开展定点联系服务
  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定点联系服务机制,对列
入全省乡村文旅能人库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座谈交流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乡村文旅能人在现实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二)加强宣传交流推介
  1.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宣传渠道及合作媒体平台,有计划分批次地对乡村文旅能人的典型经验和重要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2.在对外进行文化旅游形象和项目推介时,加强对全省乡村文旅能人牵头项目的宣传推介,为乡村文旅能人走出去、开拓市场、扩大影响创造条件和营造氛围。
  3.采取研修培训、举办研讨会等方式,为能人交流经验、开展合作搭建平台。
  4.在“智游天府”平台“人才管理”系统下开发“四川文旅能人”服务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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