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发布犯罪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06.23
∙【分 类】其他
正文
重庆法院发布犯罪典型案例
01
网上售票时间 胡某来、胡某武等18人贩卖、制造案
关键词
制造 数量特别巨大 死刑
基本案情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胡某来与胡某武共谋制造牟利。被告人时某经胡某来联系负责提供物品、寻场地。被告人胡某兴受邀到四川省乐至县、重庆市永川区管理现场,被告人胡某源受邀组织被告人陈某等人员到现场制造。期间该团伙利用原料羟亚胺制造。2017年3月,公安机关在重庆市永川区现场查获固态约600千克、液态608.4千克,经鉴定,均检出成分。
裁判结果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胡某来、胡某武犯贩卖、制造罪,非法买卖、运输物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不等;销毁查获的,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和赃款。重庆市高级人民法
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维持被告人胡某来、胡某武死刑的裁定依法报请核准。经核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胡某来、胡某武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 本案系打击大宗制造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是公安部挂牌案件,查获数量达1.2吨,数量特别巨大,创重庆直辖以来查获数量之最。幕后老板胡某来、胡某武在广东省指挥、安排人员到四川省、重庆市的现场制造,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人民法院通过同案人的供述及在案其他证据,准确认定该二人是制造的组织者,应当对全案查获的承担刑事责任,进而依法判处胡某来、胡某武死刑。该案的依法判决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从严打击源头性犯罪的鲜明态度。
02
刘某、全某、肖某、王某贩卖、运输案
关键词
运输 数量特别巨大 死刑食品商标注册
乒乓球基本技术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与被告人全某商议共同贩卖。2018年3月7日,全某与肖某一同前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购买,购得约65千克甲基后,返回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全某的出租房内。当晚,全某将其中约2千克甲基贩卖给肖某,肖某将该用于贩卖。3月8日、9日,全某和刘某共同商议向中掺入辅料,确定贩卖方案,随后全某向其中掺入13千克辅料。3月10日,以每千克11万元向他人贩卖40千克甲基。
2018年3月13日,被告人刘某安排被告人王某前往被告人全某处运输。3月15日,全某、王某携带甲基准备前往车站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甲基36袋,净重36051.70克。随后,公安机关在全某租住房内查获甲基和甲基片剂共计净重1829.66克。
裁判结果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没收并销毁查获的,没收涉案手机和扣押在案的涉毒现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维持被告人刘某、全某死刑的裁定依法报请核准。经核准,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刘某、全某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本案系打击大宗贩卖、运输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被告人刘某、全某贩卖、运输70余千克,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且其中一人系累犯和再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判处二人死刑,体现了对大宗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坚定立场。
庆余年司理理03
刘某、熊某、陈某等7人贩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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