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组织机构设置的研究
作者:张芬 高彦春
来源:《求知导刊》2020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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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再次修订,中国民办教育行业的规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民办基础教育也迎来了又一个规模发展和政策优化的春天。本文以某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为例,对其组织结构设置、调整和完善的过程进行探究,从而帮助举办方、品牌方和管理方掌握民办中小学创办过程中组织机构设置可能出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应对策略。
企业起名大全参考 关键词: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学校管理
追尾责任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24X(2020)34-0006-02广东旅游景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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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民办教育行业迅速崛起并蓬勃发展[1]。时至今日,民办教育已成为中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形成了以公办教育为主体,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主要办学模式,因其自身办学类型、办学模式的特殊性,使得组织机构设置问题成为完善學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生态灾难
一、中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基础教育领域,公办教育以实施义务教育为主要目的,侧重于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维护教育的公平性;民办教育则侧重于规范化、多元化发展,在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办学实践中,民办中小学在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组织结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第一,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的扶持力度不足,民办教育缺乏宽松和公平的政策环境。第二,民办中小学办学规范程度不够,办学条件低于应有的“设置标准”,存在财务部门职能管理混乱等现象。第三,学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滞后,导致办学定位不明、管理边界不清。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现阶段民办中小学校普遍采用且较为理想的内部管理体制,“管、办、评”分离,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但实际操作时出现了家族式经营管理、董事长兼任校长、学部制(直线制)与职能制交叉管理等现象。第四,人才引进困难,教师队伍建设滞后,教师流动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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