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论文
一位连续杀人犯就曾这样说过:“在我真正展开杀戮前就知道自己将来一定会走上这条不归路。只怪我的幻想太强烈了,跟在我的身边时间既久且又没办法来消除它。当我真正的杀人后这种幻想仍是紧缠着我不放,而且其内容也愈来愈怪异,简直不知何时终了,到现在我还对那些最糟的想法感到惊悚不已。”大部分的杀人犯都被这种变态的、残忍的幻想所蛊惑,作过多少次这种幻想了,而且大都自童年或青春期便有了这些幻想了,及至年长这种幻想缠身让其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所作所为,长此以往的话就只有继续作暴力与性方面的幻想了,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真正所能掌控的,也只有在幻想中他才能驾驭住自己的世界。
从表面上看,许多行凶前的压力似乎是谋杀行动的催化剂,然而这些压力都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皆有可能遇到的,就像丢掉饭碗、感情破裂或者钱囊羞涩等等,正常人皆会克服这些问题并进而发展出有益及正常的面对方式,然而那些杀人犯却无法处理这些问题,这也正是为什么精神医疗机构会人满为患的根源。
那些不正常的人在面对人生挫折之际常常会往象牙塔里钻,把一切过错推往其他人身上,而白日梦即是解决这些问题的灵丹妙药。而且,他的困扰还会愈来愈多,譬如说失去女友
后他会无心于工作,最后甚至会被解雇,在没有收入与感情慰藉下他又会遭遇其它更多的问题,以前尚能应付的压力如今已似泰山压顶之势袭来,所幻想的世界愈来愈占据他的头脑,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想法,只有杀人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才不至于使自己精神错乱,于是白日梦结束后代之而起的便是真正的杀戮,而他们所犯的那些暴行则恰恰是他们小时候所玩游戏的翻版,正如一个小时候把姊妹的芭比娃娃头给扭断的人长大后也会把被害人的头颅给砍下来,这确有其事,绝非危言耸听。类似的,有位小时候经常与邻居小孩在田野上玩,不过只有他拿了把手斧与玩伴们打闹,任谁也想不到的是待其长大后谋杀别人的工具恰是那把手斧。
那些不正常的人一旦犯案便再也难以回头了,在犯案过程中他会惊慌会战栗也深深悔悟着,除了喜欢这种悔悟的经验外也真的期望自己被抓到并接受惩罚,然而事隔多日却安然无事,这种情形又会让他故态复萌,说服自己再干一次,同时那第一桩凶杀案也会被他编织在自己的梦幻中,成了日后再犯的借鉴,譬如说在毙死对方之前多玩弄一会儿的话情形会怎样?是否要肢解尸体,好让警方辨不出被害人的身份?如果在奸辱这个女孩之前她先喊叫或做出什么事的话又该如何?是否得把她的项链先取下,这样以后就可以拿来把玩并满足自己的性幻想了?如果在另外一个城市而不是在自家附近寻下手目标的话结果会怎
样?下次用是否比用刀好?这些白日梦皆成为日后犯案的参考。
那些不正常的人在第一件刑案发生后会由于风声鹤唳使得他再度下手的难度提高不少,同时这也会使他在第二次作案时会比第一次更凶残,更暴戾,当然他也因此而走上了连续杀手的绝路!
犯罪心理学课程论文
 
                                                      姓名:郑伟      班级:心咨1031班
题目:浙江台州入室抢劫杀人案案例分析
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插曲
牙签肉
摘要:针对浙江省台州市两犯罪者入室抢劫杀人一案进行详细的案件分析报告。
关键词:犯罪、入室抢劫杀人、逃离现场、独居
正文:
一、 选择案例,并对案例进行较为详细的描述。
 
  财产犯罪案例:2008年4月6日,在浙江省台州市的悦庭小区二单元701室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并杀死被害人张志艳一事件。
  被害人:张志艳,女,28岁,浙江台州人,酒店招待,外表美丽身材姣好,性格孤傲,不长与朋友交往,和邻居不熟,独住一个单身公寓。
  犯罪嫌疑人:李超,男,29岁,安徽合肥人,工厂工人,和朋友张越在一起租房子住,在浙江台州打工,平时饮酒吸烟,但是为人稳定踏实,并无犯罪前科。于2007年在工厂里面认识好友张越,并合租一个房子。
  犯罪嫌疑人:张越,男,29岁,浙江台州人,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有前科,2000年因罪被判7年,工厂工人(和李超是一家工厂工作),和朋友李超在一起租房子住。
 
  根据两名犯罪嫌疑人口述,具体案例情景再现:2008年4月6日浙江省台州市家住椒江悦庭小区的张志艳一个人在家,晚上10点30分,刚从浴室出来的张志艳便听见有敲击窗户的声音,但声音并不是很大,又因为自己的家住的是7楼(顶层楼),所以张志艳便没有太注意。穿着浴袍打开电视机便开始看电视。这个时候张志艳就感觉有人打开厨房的门,张志艳便准备起身一看究竟。谁知一个重击便打在了自己的头部,当时张志艳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被两个男人抱起走进卧室,被其中一个男人用绳子绑在自己卧室里面的藤椅上,过了一会,一个男人便走出卧室出去了,一个男人在卧室里面看着张志玲,大约5分钟后出去的男人回来了拿着在张志玲家的透明胶带将张志玲的嘴用胶带给封起来了。并且两个男人交谈了一下,这个时候张志玲的意识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可以明显感到自己的头部在流血,但是并没有挣扎。过了一会,两个男人不在交谈后,便一个男人对张志玲说,问她家里的钱都放在了哪里,张志玲示意他们把她嘴上的胶带给拿下来,两个男人互相看了一眼后,其中一个撕下了张志玲嘴上的胶带。并且威胁张志玲只要呼救便马上杀了张志玲。张志玲被撕下胶带后,对他们说自己家里的现金只有2000多块,在床头柜的抽屉里面,两个人按照张志玲所说的地方出来2300块钱,又在张志玲的钱包里面了450块钱,一共
是2750块整。然后两个人便准备离开,其中李超便把张志玲的嘴又重新封了起来。这时候张志玲依然没有反抗,但是当李超和张越都走到张志玲家门口的时候李超开门准备出去,张越却抓住李超说想张志玲,于是二人又回去卧室将张志玲,在途中不小心撕下了张志玲嘴上的透明胶带,张志玲大声呼救,被李超用台灯用力撞击张志玲头部,导致于张志玲头部颅骨击碎大量流血而死。之后二人拿着2750块钱便离开了张志玲的家里,路过门口的时候因二人身上只有少量血迹,所以保安并未看到,也没有阻拦二人。随后二人便在台州火车站呆了一晚,第二天买了早上8点30分的动车逃亡杭州。2008年4月7日,因张志玲并没有去上班,朋友王月打其电话并无人接听,然后到其家中连叫门20分钟仍无人回答,邻居出来说昨天晚上听到有两人人从张志玲的家中出来,于是,张志玲的朋友王月报警,警察来后撬开大门进入看见张志玲光裸着身体躺在床上头部失血过多而死。随即又通过大门保卫处的监控器调出昨天晚上的监控,发现两个男人李超和张越的影相,并确定凶手进行逮捕行动。于2008年4月10晚上7点,在杭州南一家小旅馆内成功捕获两人。
二、对犯罪者进行刻画。
突发事件应对
  犯罪嫌疑人李超和张越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并非害命。两人只是想进入张志玲家里然后对其进行威胁抢夺钱财便走,但是后来张志玲的完全配合导致于张越起了心,对其进行,又因为在途中张志玲反抗进行呼救导致于李超将其打死。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是属于一直在变化的,虽然一开始的目标和想法很明确,李超和张越最开始也只是想抢夺一些钱财然后便逃离,可是,当他们遇见百般服从的张志玲的时候自己内心的想法便也改变了。因为人都有一种欺软怕硬的特点,所以,当自己的内心得到充足的满足的时候便会更加的得寸进尺对对方进行掠夺,并且是毫无节制的掠夺。双方都没有看清情势,被害者也没有及时的对其进行心理上的暗示和安慰,导致于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都属于掌控形势的一方,以至于最后不紧夺其钱财还谋财害命了。
  在犯罪嫌疑人整个犯罪的过程中李超和赵越都是没有准备的,来时候两人只是准备了一个2米左右的麻绳,其他什么利器都没有带,就连最后杀死张志玲的凶器都是被害者卧室的台灯,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并没有预料到会最后杀死人。犯罪嫌疑人李超和张越只是想拿着绳子将被害者固定住,然后对其进行威胁和恐吓,最后达到强夺钱财的目的。可是在犯罪过程中由于两个人的意志并不坚定也没有一个好的作案计划,并且没有预想到事情发展的过程和结果,所以导致于最后杀了人。
  李超和张越的行为控制能力并不强,因为首先,他们的目的性就没有太明确,类似于一个简单的想法但是却没有具体的实施过程。就连两个人都没有考虑到最后从哪里逃离案发现场,也只是很正常的从正门走出,才会把行踪和轨迹暴漏的那么彻底。犯罪途中李超的行为自控能力明显要比张越相对的强一些。因为当被害者反抗呼救的时候张越也只是慌张的不知所措,而李超则断然决然的下手杀死了张志玲。但是,也正因为李超的果断导致了最后悲剧的发生。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口述和警方在现场的取证可以推断出,两个犯罪嫌疑人并无精神方面的障碍和人格方面的障碍,也无智力障碍。并且当天并无饮酒经历,也就是说,在这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李超和张越也是有一定的自控能力的。并且二人在犯罪过程中和犯罪后都无行为异常的表现,属于正常人格犯罪。
  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可能包含了许多不同的要素,所以可能对这些要素要求不同的犯罪心理;所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可能由好几个要素构成。我们不能单单的分析其一方面的想法或者是动机,而是要放到整体上去分析,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什么样性格特的哪一些人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进行了怎样的谈话,或者其他的不定要素等。虽然每一什么品牌的电动车好
犯罪嫌疑人都有自己的犯罪心理,但是更多的还是要放入整个案件的整体中去最后的分析才能得到更准确的结果。
三、对被害者进行分析。
  被害者张志玲,年龄28岁,因为面相姣好,所以在酒店做招待员,平时经济条件还不错,衣着打扮很好,用了很多名牌商品,又因为很少有生活中的朋友,所以有交往的大多数都是酒店里面的同事。被害人23岁大专毕业便在外打工,这5年期间很少回家探望母亲,有时会每几个月或者半年往家里打一次钱,也很少往家里打电话。家中有一个,但是由于和发生过矛盾已经很久没有和其联系了,父亲和母亲离异多年,所以没有父亲去向,母亲独居在台州的乡下养老。张志玲的朋友并不多,所以平时也很少有人看到她和其他人在一起,多数情况下是自己一个人生活,每天除了在酒店上班外还会在晚上的时候出去应酬,有时候很晚才回来。又因为是自己独住一间单身公寓,所以才被犯罪者盯上为犯罪目标。
  根据家人和同事的描述,被害者的性格孤傲,很少与人交往,由于工作特殊需要,其工作
期间性格开朗热情,但是工作时间外多半是内向不喜与人沟通的。这也导致了张志玲成为犯罪者的行动目标的原因了。
中伏是几月几号2020
冰箱不停机四、根据犯罪者的心理结构,结合课程中对犯罪行为矫正的相关理论和模式,提出针对性的矫正方案。
  首先,要对犯罪者的第一次服刑、刑满后的生活情况、再次服刑的个性特征进行调查、分析、思考、研究。从矫正内容、矫正思路、矫正方式提出对策。
  总的来说,矫正最重要的归于两个大点,其一就是认知模式的矫正。也就是说,要对其进行言语上的暗示和劝导,让其从内心的深处有改造的反省,这样才能更好的告诉和知道其以后的生活。其二就是行为模式的矫正。当认知模式完成了后,就要改变其行为模式,吃饭,睡觉,活动等等生活模式和对事情的处理模式都要矫正,让其能够更好的认识到生活的美好和努力生活下去的动力。
参考文献:彭聃龄主编:《普通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刘邦惠主编:《犯罪心理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库德里亚夫采夫:《犯罪的动机》,刘兆祺译,众出版社,1992年版。
案例: 在2002年3月29日傍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白马乡新田村发生一起血案,该村妇女郝丽(化名)被人残忍地砍断左手。犯罪嫌疑人被缉拿归案后,问其为什么要砍人时,凶手答:“我想吃饭,砍了人就可以进监狱吃饭。”      这天,郝丽从外边回来后,习惯性地走到婆婆房间,婆婆没在,屋里板凳上放着一条破毛毯,她没在意退了出去。正在里屋做饭时,听到外屋有响动,开门查看时,一把菜刀砍了过来,郝丽的左手被齐齐砍断。郝丽哭喊着冲向外屋,只见外屋炕上坐着个秃头男人,连惊带吓,郝丽昏死过去。在外面玩耍的3个孩子最先听到郝丽的喊声,进屋一看,秃头男人凶恶地吼了一声:“滚!”三个孩子一溜小跑到郝丽的小叔子。郝丽的小叔子稳住秃头,后又涌进几十个村民,将秃头按到在地,白马派出所的民警闻讯赶到,将歹徒制服。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叫白宏,25岁,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曾因为朋友“帮忙”,用礼品炸伤他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2002年2月25日减刑提前释放。回家后,白宏成了家中人嫌狗不爱的多余人。3月29日,白宏随哥哥上街,哥哥说去买点东西,让他等一会,随后就没了影子。白宏乘公共汽
车朝青铜峡方向赶去,中途因没钱买票,让售票员赶下车来。白宏顺着公路一直走到白马乡,饥肠辘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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