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l换行>2023年烟花爆竹政策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怎么处罚的
王林案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怎么处罚的
《刑法》第⼀百三⼗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最⾼⼈民法院2000.11.15发布)“因逃逸致⼈死亡”,是指⾏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跑,致使被害⼈因得不到救助⽽死亡的情形。
怎么搜索但是当前交通肇事违法犯罪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和其他恶性交通肇事犯罪不断增多,公民的⽣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按照现⾏法律规定,即使肇事后逃逸也增加不了什么处罚,助长了肇事者能逃就逃的⼼态,从⽽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后果。笔者认为,现⾏法律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处罚⼒度显然是不够的。
将交通肇事逃逸从交通肇事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设⽴交通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发⽣重⼤事故,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损失的⾏为”(刑法第⼀百三⼗三条)。此罪在主观⽅⾯表现为过失,即⾏为⼈对肇事后果持过失⼼理状态,因
⽽只能按照过失犯罪处理。75寸的电视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规定:“在道路上发⽣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应当⽴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员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即抢救受伤⼈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见,交通肇事逃逸完全是故意违法犯罪⾏为,⾏为⼈明知⾃⼰的⾏为会产⽣某种危害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持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理状态。对交通法规⽽⾔,肇事后逃逸是直接故意;就肇事后可能带来的⼈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损失⽽⾔,肇事后逃逸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甚⾄不排除某种直接故意存在,如肇事者将他⼈撞伤,明知不抢救必然会导致死亡发⽣,但为了避免救治伤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烦希望伤者死亡⽽逃离事故现场,就是不作为的直接故意。
刑法第⼀百三⼗三条把交通肇事逃逸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并举⽽作为加重处罚的情形,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仍然是⾏为⼈过失所为导致的特别严重后果。从犯罪构成理论来看,把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并论处是不符合法理的。因此,应独⽴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因逃逸致⼈死亡,可作为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加重处罚情形。淘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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