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简章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学校及学历层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四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半、高中起点升本科五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半。根据教育部规定,任何招生学校不能随意更改学习年限。
二、招生计划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有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和生源计划,编印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目录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报考依据。凡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应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或中职(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应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中职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
(五)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
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六)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我区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9月1日,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步骤: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个步骤是8月5日至8月25日,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网站a,填写《2006年广西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第二个步骤是8月26日至9月1日考生必须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相、缴费等,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如实填写《2006年广西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名、考试地点:
1.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就近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报名、考试。
2.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就近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市、县(市)招生办(考试院)报名,在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考点考试。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3.符合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的条件的考生,在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成人高考。
(三)报名时,考生需交验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员、退伍军人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持复员证或退伍证)报名。
2.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凭中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原件(验证后毕业证原件退给考生本人)和复印件报名。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验证后毕业证原件退给考生本人)和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凭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设计、贴有考生本人相片,并盖有考生就读学校公章的证明报名。
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由市、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加盖验章后送交地级市招生部门审核。
3.为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都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后由招生部门建立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文件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原件退给考生本人,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经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5.符合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的条件的优秀运动员,报名时须出具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签发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经地级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6.符合其它照顾条件的考生,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报名。
(五)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0]152号文件规定,每名考生须交纳报名费25元,考试费15元/科,报名程序由各报名点规定。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文科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以上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6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 分;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各层次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一览表及有关说明
1)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设置一览表
层 次
  报考类别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
升本科
重生在国外
理科
语文  数学(理) 英语  理化
文科
语文  数学(文) 英语  史地
高中起点
升专科
理科
语文  数学(理) 英语 
文科
情侣头像图片一人一张语文  数学(文) 英语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为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专科起点升本科各科类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对应表
    报  考  类  别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艺术类
政治  英语  艺术概论
理工类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一)
经管类
政治  英语  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政治  英语  民法寻物启事标准范文
教育学类
政治  英语  教育理论
农学类
政治  英语  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
政治  英语  医学综合
(3)体育类、艺术类的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负责命题、组织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招生学校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它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需加试专业课”并自行命题、组织考试,专业课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
(1)高中起点升本、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时间表
科类、日期
时间
科类
10月14日
10月15日
9:00—11:00
文科
语文
英语
理科
14:30—16:30
文科
数学(文)
史地(高升本必考)   
理科
数学(理)
理化(高升本必考)
(2)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14日北京火车票放票时间
10月15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极限祭坛攻略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外语
2.考试要求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员、退伍军人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持复员证或退伍证)进入考场,并摆放在课桌左上方。
(2)按规定,标准化考试科目Ⅰ卷和全科采用答题卡作答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标准化考试科目Ⅱ卷在试卷上作答。Ⅱ卷作答、全卷在试卷上作答的科目、姓名、准考证号的填写可用蓝、黑签字笔或圆珠笔,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必须用2B铅笔;考试用笔由考生自行购买、准备;答题卡使用机器阅卷,由于机器阅卷对填涂要求较高,考生必须按答题卡的填涂说明使用2B铅笔填涂,对不按规定填涂导致分数有误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仅供成人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其它一律无效。考生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六、关于填报志愿
为了尊重考生报考志愿,我区设置了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还设置了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到相同科类其他院校”栏目。如果考生
所填报的三个志愿按顺序都无法出档录取,则按服从志愿调剂录取(考生只要填报了服从调剂,无论调剂到哪所学校,就视为考生同意调剂,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凡未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允许调剂录取。
七、录取工作及照顾政策
(一)2006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2006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用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投档以计算机从《报名信息表》上采集到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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