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涉职务侵占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裁决书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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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出生,XX,大学文化,原系**************支行行长,住*********。因本案于***********被******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被刑事拘留,同年*****被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
三本院校排行榜辩护人***,***********律师。
辩护人***,*********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三部刑诉〔2020〕Z2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于***********向**提起公诉。经指定,本案由**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辩护人***、***到
庭参加诉讼。期间,经上级法院批准,本案延长审理期限3个月;经公诉机关申请,本案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在担任****************A中心(以下简称“A中心”)总经理期间,利用全面负责A中心工作的职务便利,于***************,先后安排A中心综合员**、**采用虚列**招待费、**宣传费、办公印刷费、电料清洁杂费等名目,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发票并经内部审核报销后套取本单位营销费用共计9,429,481.75元,其中经“***”“家乡人”“沃尔玛”“华润万家”“*****”等单位开具的连号发票涉及金额达7,411,347.50元,均解入**、**两人专门开设的****账户内。期间,被告人***授意**、**将上述款项中的6,211,586.87元,除******账户直接转入******账户(该账户由***实际控制)63万元外,其余经**、******账户中转后,再分别转入*******、****账户和******账户,均归***个人支配使用(主要用于理财和转入证券存管账户)。期间,***信用卡消费中有26,549元的餐费等发票已经综合员报销。据此,被告人***侵吞本单位营销费用合计6,185,037.87元。
二十五二十一编剧被告人***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已退赔全部赃款。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证人**、**、**等人的证言、职务**、报销凭证、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扣押财物清单、案发经过、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根据从轻兼从旧原则,本案适用修正后的刑法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提请**对被告人***依法定罪处罚。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在接受调查时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退赃,系初犯,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的身体状况不佳,不适合长期羁押;建议法庭对***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经************研究决定,被任命为****票据**部(*****更名为A中心)总经理,全面负责票据**部(A中心)的各项**。
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在上述任职期间,利用审核***报销费用的职务便利,虚开****
***、*******、*******、********等单位的发票,虚列**宣传费、**招待费、办公印刷费、差旅费等名目,以下属综合员的名义报销上述费用,从而套取****营销费用合计942万余元,其中,6,185,037.87元被告人***个人控制、占有,用于支付***个人信用卡账款、购买理财产品等花用。随风直到夜郎西的上一句
***********,******监察委决定对***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同年******,***接通知后自行到*********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接受调查,被告人***在接受调查期间供述了部分的犯罪事实;之后,被告人***在留置期间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被告人***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赔钱款6,185,037.87元。
以上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予以确认:
1.证人**、**(系**A中心产品经理、综合员)的证言及自书的情况说明,证实:在银行工作开展**中会产生差旅费、**招待费、**宣传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可以通过审批流程进行报销,相关费用经***审批交财务核算后,报销款汇入**经理账户。
***曾经以**、**名义进行报销,在***的指示下,**、**分别开立多个银行账户,从他人处购
买大量的沃尔玛、***、家乡人等超市开具的发票,填写单据,经***审批后,将中心的营销费用通过“报销”汇入两人开立的账户,划入账户的钱款是由***控制,**、**根据***的**将钱款划入其他账户。
钱款的具体去向是:根据***的**,一部分划入***本人的****账户,归还唐的信用卡账款,一部分支付部分**员发生的正常的营销费用(但无相关发票,经***审批后报销),零星地取现交给唐,还有部分是**本人垫资后再经***审批后转入**账户,大部分钱款最终划转至**账户以及***本人的账户,账上的余额购买了短期的理财产品。音悦台怎么获得积分
***、**与***之间没有经济往来,也未擅自使用一本通账户的钱款。
经**、**辨认,***************期间分别以**、**作为收款人的3416条、1604条报销信息系**、**发起,其中“***”“家乡人”“沃尔玛”“华润万家”等单位开出的发票是***提供。
2.证人**(系****副行长)的证言,证实:****每季度根据***的创收情况给一个营销额度,用于报销费用,A中心的创收较好,所以相应的营销额度就高。银行在营销**中产生的**招待费、宣传费、差旅费等都是可以在部门的营销额度中报销,一般情况是依据发票填写***
据,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系统,经财务核算后发放至**员个人账户。银行严格禁止营销费用个人收入化,在具体操作中,确实存在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员工名义申请报销,自己审批自己的报销项目,将营销费用作为个人奖励。
***是A中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票据贴现、直贴、转帖。
3.证人**的证言,证实:其系***的小学同学,其与***之间没有资金往来,其名下的****尾号4087、****尾号4278的银行账户自开户后都交由***使用,**账户绑定的****账户与其没有关系。
4.******************“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关于***同志的职务**”、******************文件“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通知任免职的通知”“关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证实:***系**********************行长;***************担任********票据**部(*****更名为A中心)总经理,***************担任********零售**管理部(*****更名为零售**部)总经理,***********担任**********行长。
上述3份任职通知,证实:相关职务的任免系“经分行研究决定”。
5.******************“人力资源部”出具的“A中心部门职责”“零售**部部门职责”,证实:******A中心主要负责票据**营销和管理;零售**部主要负责零售**的综合管理、客经营、网点及队伍人员管理、产品推动、风险合规管理。
6.**************“劳动合同”,证实:*************************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7.**************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费用开支规范管理的通知”,证实:银行规定“严禁非真实开支事项列账套取费用”,严禁使用形式上合规、开支事项虚假的发票列账或套取奖金作为个人收入;领导班子在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内据实列支报销;单笔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可以通过现金方式结算,单笔1000元以上的开支事项,原则上应通过银行卡等方式结算,申请报销时应提供签购单、移动支付单等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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