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1期南洋问题研究No.1 2005 (总第121期)SOUTHEAST ASIAN AFFAIRS General No.121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
复杂的合作机制和中国的参与
贺圣达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摘 要:自90年代初由亚行牵头与澜沧江—湄公河沿岸的柬、中、老、缅、泰、越六国共同建立起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在国际上一般称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
即把“大湄公河”作为澜沧江(中国境内云南段)和湄公河(流经中南半岛段)的统称。大
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展以来,合作范围日趋扩大,机制也越来越多样复杂。本文拟对此作一
个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中国及云南省的参与对策。
关键词:“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合作机制;中国参与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856(2005)01-0006-09
中国达人秀第四期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特点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是具有包含广泛合作内容的多领域性和众多参与方的开放性的区域合作。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有关各方和各种机制都在发挥作用,次区域参与各方既有共同的利益,但由于发展水平、需求和在次区域内位置的不同,以及所参加的各种机制的对象、作用和性质的不同,也都有各自的利益和侧重,需要沟通和协调,以更加有效地推进次区域协调。这就需要全面分析各方和各种机制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意义及参与战略和目标,加强协调和合作,以达到“多赢”的目的。而且,“湄公河开发计划显示了这个中国作为地区政治领袖和经济发展推动力量的现实世界所面临的挑战,尤其是这个多样化的、巨大的贫困地区所面临的挑战。”[1]就次区域合作机制而言,多种合作机制在不同层面发挥作用的格局将长期存在。次区域合作性质上的开放性,合作内容的广泛性和参与机制的多重性,成为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要特点。中国只是作为一方参与各种合作机制,而且以云南为主要参与省份。
就合作的开放性而言,次区域合作是在全球化和区域合作加强、中国与东盟关系以
收稿日期:2004—10-11
大理石地面作者简介:贺圣达(1951-),男,上海市人,云南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及东南亚内部都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的背景下展开的。直接参与的各方在加强彼此间合作的同时,也考虑到了次区域不发达的现状、次区域开发所需要的巨额投入以及国际社会的参与对区域合作和开发的作用,在各方充分动员本国资源积极参与的同时,欢迎也需要区域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参与。因此,尽管现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就其经济规模而言并不大,但合作范围广泛,参与方多,除了湄公河沿岸中南半岛各国和中国、东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北欧国家、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亚行、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署、禁毒署、亚太经社联事会等国际组织、欧盟(参与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和行政管理合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该区域的各项合作。这种情况,在当代世界次区域的合作中还是不多见的。
与这种广泛的开放性相适应,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机制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出现了多层次性。大体上可分为国际组织主要是亚州开发银行参与的、中国-东盟框架内的、次区域六方的和次区域内几方的合作机制、次区域国家与次区域以外的印度、日本参与的合作机制,以及各种非政府、非官方、非正式的合作机制,这些机制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内发挥作用。这种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并存的复杂状况在当代世界的次区域合作中,也是少见的,这既反映出次区域合作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已成为中国、东南亚、南亚众多经济合作网络的一个连接中枢,牵动了东亚、东南亚、南亚各国、众多国际组织和民间组织逐渐成为热点,但同时也反映各方的不同利益和侧重,存在着出缺乏总体的规划和协调的问题。
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机制
大湄公河次区域复杂多样的合作机制除了全球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世界银行)和欧盟,本文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分为以下各种类型: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第一种形式的合作机制,是由国际组织参与的机制,迄今主要是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次区域中、柬、老、緬、泰、越六国参加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其主要机构是GMS部长级会议,自1992年到2003年已先后召开了12次部长级会议。在这一机制中,亚行发挥了重要的牵头作用。这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最重要的国际合作开发机制,合作领域涉及交通、能源、通讯、旅游、环境、人力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以及环境保护和禁毒等广泛领域。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GMS 领导人会议,通过了《领导人宣言》和《发展规划》,确定了未来十年合作的方向、规划、前景和承诺。
二、大湄公司次区域合作的第二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包括了东盟十国和中国。1996年6月由东盟发起,东盟十国和中国的部长级代表聚会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通过《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形成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合作领域包括了基础设施、投资与贸易、农业、矿业、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2003年8月,该合作机制在中国昆明召开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在广义上看,《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也是涉及
中国和东盟在次区域进行合作的机制,因为该项文件不仅从总体上规定了中国和东盟未来十年的全面经济合作,
而且确定了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作为双边合作的优先领域。
三、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第三种形式的合作机制,是由次区域几方而不是全部成员参加的合作机制。这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可以分为两类。
1、第一类包括中国云南部分地区和老、緬、泰相邻地区的“黄金四角”合作和云南—泰北合作,“黄金四角”合作始于1993年,地域范围约16万平方公里,大致包括了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和思茅地区,老挝北方七省、缅甸东部的景栋、大其力地区和泰国清迈、清莱两府为主的地区。1998年,泰国成立由总理为首的指导委员会,创建泰北经济区。2001年6月,四方就湄公河通航达成协议。云南—泰北合作,则在2004年4月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确定该工作组年会为云南—泰北合作的重要机制,以贸易和投资、旅游、交通、社会发展为重点,推进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合作。
2、第二类是不包括中国云南的湄公河流域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目前有四种。老挝参加了全部四种合作机制,泰、越、柬参加了其中三种,缅甸参加其中一种。(1)大湄公河下游四国组成的湄公河委员会。1995年,柬、老、泰、越四国在湄公河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在泰国清莱签署《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议》,正式成立了湄公河委员会,其宗旨是对整个湄公河的水资源和相关资源以及全
流域的开发制定计划并进行实施和管理。它在成立后就邀请缅甸和中国加入。因此,该委员会虽然还只是下游国家的机构,但希望成为包括全流域所有国家的组织。1996年至今,中、緬两国一直是湄公河委员会的对话国。(2)越南、老挝、柬埔寨的相邻地区组成的“发展三角”,包括了柬埔寨的腊塔纳基里省、上丁省,老挝的阿速坡省、公河省,越南的昆嵩省、嘉莱省和多乐省。“发展三角”于1999年10月20日成立于老挝首都万象,其目的是推进越、老、柬三国七省在农业、林业、贸易、交通、能源、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2002年1月,三国总理在越南胡志明市再次举行会议,讨论加快“发展三角”的计划、机制、政策和措施,一致同意制订三国七省的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计划,建设和改造连接“发展三角”的公路,采取措施发展贸易、促进旅游合作、建设电网。(3)连接越南中部、老挝中部和泰国东北部的东西走廊(EWC)合作,其核心是建成连接越南广治省、老挝中部沙湾拿吉和泰国东北部穆达汉府的公路,把从泰国东北到越南中部海港的车行时间缩短到数小时,从而使越南中部海港成为湄公河次区域中北部内陆地区的重要出海口,促进沿走廊地区经济发展和彼此间的合作。该项合作在1998年12月作为欧盟的共同目标写入了《河内行动宣言》,1999年又设立了日本—东盟经济产业合作委员会领导下的工作小组,亚行和日本政府都致力于积极推进该经济走廊建设,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给予了资助。(4)由柬埔寨、老挝、缅甸和泰国组成的“经济合作战略”(ECS),这一构想是由泰国总理他信在2003年初提出来的。这一由泰国发起的合作机制,涉及湄公河流域较为发达的泰国与较不发达的柬、老、緬三国的合作。在时间上是各种小区域合作中最晚提出的,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其目的是促进四国间的合作,并进而推进东盟的一体化。2003年11月12日,四国总理在缅甸蒲甘
会议上签署《蒲甘宣言》,将这一合作称为“湄公河湄南河伊洛瓦底江经济合作战略”(MMAEC),明确提出“将四国边境地区变为永久和平区和经济增长区”,进一步确定五个优先合作领域的目的。
四、大湄公河次区域第四种形式的合作机制,是该地区国家与次区域以外的国家主
要是印度、日本等国形成的合作机制。
1、印度参与的合作机制。1990年代初,印度就已提出了“东向”战略,积极发展与东南亚国家和东盟组织的关系。最为邻近印度的中南半岛,成为印度发展与东盟关系的前沿。印度与孟加拉国、斯里兰卡、泰国于1997年组建了环孟加拉湾经济合作组织。1998年缅甸加入后,称为孟印緬斯泰经济合作(BIMSTEC),从而加强了印度同缅甸和泰国这两个重要湄公河流域国家的经济联系。BIMSTEC已确定在贸易和投资、交通运输、旅游、渔业、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强调需要开放领空,建设东西走向的公路和铁路,开发湄公河流域的资源,改善农业生产,保护环境以及在金融、关税等方面进行合作,最终成为亚洲又一个自由贸易区。2000年11月印度又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五个国家共同成立了恒河—湄公河流域合作。2001年7月,该组织通过了《湄公河—恒河合作河内行动计划》。2003年11月,双方决定在今后10年内建立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区。
2、日本参与的合作机制。日本与东南亚的经济合作有深厚的根基,2002年以来日本与东盟国家合作明显加强。2003年10月双方正式签署了《东盟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日本还承诺在今
后三年内向东盟提供30亿美元的援助,用于人力资源开发和援助湄公河沿岸地区的开发。[2] 2004年2月,在泰老边境的穆汉达举行的由亚行、日本政府和日本国际开发银行以及缅、老、泰、越等国政府有关人士参加的国际会议上,日方表示将提供81亿日元的资助,修建连接穆达汉和沙湾拿吉的跨国桥梁,进而打通从越南中部经老泰两国到缅甸毛淡棉的东西交通走廊。日本与东盟在次区域开发尤其是东西交通走廊和经济走廊建设方面的合作将明显增强。在合作机制方面,涉及日本与次区域国家合作的已有日本外务省主导的“印度支那综合开发计划”、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和日本通产省主导的柬、老、緬经济合作组。这两个合作机制在实施今后三年日本对湄公河流域的30亿美元的援助计划中,可能起到重要作用。
五、国际上的和区域内的一些组织也参与或涉及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合作,包括半官方和非官方的组织。半官方(半正式)的机制,有东盟人权工作组、亚太经社理事会协调的“大湄公河商务论坛”、亚欧会议(ASEM)社会论坛、亚行非政府网络ADBNEO Network、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和亚行的环境项目、东南亚水管理地区对话等。非官方、非正式的机制或合作有两类。其中一类是全球性的,如世界大坝委员会(WCD)、水、粮食和环境对话(DWFE),在他们的活动中都包括了对湄公河流域的相关问题的关注;一类是地区性的,如以泰国曼谷为基地的“恢复生态地区联盟”(Towaids Ecological Recovery and Regional Alliance)、东南亚河流网络。这些非政府组织关注的焦点,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当地居民的利益。
六、中国是次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一方。但是,作为次区域的组成部分和中方直接参与次区域合作的云南省,在该合作中与他国地位不对称,按其确定的参与目标和承担的重任来衡量,其经济实力和直接参与能力也有待加强。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是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合作,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的在许多方面通过云南的直接参与来体现。中国方面属于次区域范围的只有云南,次区域合作项目直接涉及云南,主要是云南在直接参与次区域合作。这就出现了在次区域地理范围内云
南在省级层面参与而其他国家从国家层面参与的合作的不对称局面。云南提出了建设连接中国与东南亚的国际大通道,深化次区域合作等战略参与合作确定的目标和承担的任务都很重大,但云南现有的经济力量有限,2003年GDP为2458.8亿人民币,相当于300亿美元,低于越南一国的水平,约占2003年大湄公河次区域(包括云南在内)GDP总量(约2200亿美元)的13%。尽管云南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在一些领域高于周边的緬、老、柬等国,但以这样的经济力量要更有效地、更有影响地参与次区域经济合作,在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中充分发挥前沿和桥梁作用,对富邻、富边作出更大的贡献,其参与能力显然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初二下册英语单词表中国及云南省参与次区域合作的战略和措施
dnf领黑钻面临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复杂多样的合作机制,我们要全面认识次区域及次区域合作的现状和面临
的问题,既要看到加强合作的紧迫性,也要看到合作的长期性。在战略上把次区域放在与周边合作的重要位置上,更有效地推进合作和更好地发挥中国尤其是云南直接参与的作用,全面推进新世纪初中国(云南)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
(一)把次区域合作作为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次区域合作的战略重要性和已有的广泛基础,中国应更积极、主动地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提升参与合作的整体水平,加大经贸合作的力度,加强与周边国家在开发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增加投入,把通过合作繁荣和发展次区域经济,与加快中国西南的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实现睦邻、安邻、富邻、富边,作为一个全面的明确战略,作为中国与东盟共建自由贸易区和加强周边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高度重视继续深化和扩大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
瓷砖品牌排名(二)鉴于次区域合作已进入全面开展和多种机制参与的阶段,积极参与以亚行牵头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为主流的多种机制,提升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的协调机构,加强国际国内的协调。
工作996是什么意思由于次区域总体发展水平低,对区域外资金、技术和市场依赖程度高,政治、经济、社会、民族和文化上的多样性突出,对外关系多样复杂,次区域合作必然是开放、灵活多样和多种机制并存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已经达成了许多协定,既有双边的也有多边的。大湄公河次区域项目设有严格的体制限制,很少需要签署正式条约或设立机构,这种相对的非机构性质使各成员国在达成协议协定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这就使得推进合作“需要耐心和长期的努力”。[3]
随着合作的扩大和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已有形式、作用和范围不等的多种合作机制。由于次区域合作的开放性以及需要的大量投入,也由于中国尤其是中国西南和次区域各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与利益和引进外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的需要,次区域合作的这种多方参与的状况将长期存在。尽管多种合作机制有其矛盾和负面影响需要协调和克服,重大的问题如环境保护问题、上下游关系问题需要共同协商解决,重大项目和计划需要协商甚至整合,亚行关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规划第二个十年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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