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2019赛季刑法基础导学练习题第一期
厚大法考2019赛季刑法基础导学练习题第一期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请将答案填写至指定框格内,否则不予计分。(本部分含1—15题,每题1分,共15分。)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将“投毒”解释为第114条投放危险物质罪中“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行为属于扩大解释、补正解释
B.“贩卖”一词的含义一直有争议,如果将“贩卖”解释为“出售”,那么,为了将来出售的购买行为只能认定为贩卖罪的预备行为;如果将“贩卖”解释为“购买并出售”,那么,为了将来出售的购买行为可以认定为贩卖罪的实行行为
C.警察在甲的住处查获一辆被盗汽车,现有证据可以确定,甲如果不是自己盗窃了该车,就必然是故意窝藏他人犯罪所得。在此情况下,由于案件事实不清,认定甲成立较轻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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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乙上山去打猎,在一茅屋旁的草丛中,见有动静,以为是兔子,于是一起开,不料将在此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上,只有一个弹孔,甲、乙所使用的支、弹药型号完全一样,无法区分到底是谁所为。在此情况下,由于案件事实不清,只能认定甲、乙无罪
3.下列哪些选项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A.将明知是痴呆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导致被害人怀孕的情形,认定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题号
1——56——10
答案
题号
11——15答案
B.将卡拉OK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的行为,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
C.将重度醉酒后在高速公路超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刑法》规定了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未规定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罪。为弥补处罚漏洞,将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认定为毁灭“国家机关”印章
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红葡萄酒的做法
A.中国公民甲在韩国寄送毒药毒杀在印度的妻子,运送该毒药的飞机经过我国领空。可以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依据中国刑法追究甲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甲在国内教唆乙在美国的拉斯维加斯开设(当地允许经营)的,虽然乙的行为在美国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依然应按照中国刑法追究甲开设罪的刑事责任
C.日本刑法规定,与已满13周岁的女子自愿发生性交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国公民甲男在日本与13周岁的日本籍女子丰田美自愿发生性交的行为,根据属人管辖的原则,对甲的行为可以根据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如C所述,若中国公民甲男在日本与不满14周岁的中国籍女子张某自愿发生性交的行为,根据属人管辖的原则,对甲的行为可以根据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关于身份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开车来到某公司,欲盗窃仓库,对该公司保安经理乙(正式职员)说:“只要你放行,弄到值钱的,给你两条中华烟。”乙答应。甲、乙成立盗窃罪的共犯而非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B.甲(国家工作人员)与妻子乙(普通人)共同将某妇女打翻在地,甲在乙按住被害人的情况下,与被害人顺利发生了性关系。甲、乙均成立罪的正犯
C.甲是公立高校普通任课教师,在学校委派其招生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10万元。甲成立受贿罪
D.乙是国有医院副院长(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医药代表10万元,承诺为病人开处方时多开相关药品。乙成立受贿罪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单位犯罪必须是为了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为了谋取合法利益不成立任何犯罪
B.诬告单位犯罪的,也可能成立诬告陷害罪
C.单位犯罪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D.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
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此处的“犯罪”是定罪意义上的“犯罪”
B.《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此处的“犯罪”是不法层面的“犯罪”
C.《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此处的“犯罪”是不法层面的“犯罪”
笔记本电脑发射wifiD.《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此处的“犯罪”是定罪意义上的“犯罪”
8.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9.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10.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小偷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B.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
C.甲看见儿子乙(8周岁)正掐住丙(3周岁)的脖子,因忙于炒菜,便未理会。等炒完菜,甲发现丙已窒息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D.甲见有人掉入偏僻之地的深井,来绳子救人,将绳子的一头扔至井底后,发现井下的是仇人乙,便放弃拉绳子,乙因无人救助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11.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
A.污染环境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乌啼隐杨花下一句C.破坏电力设备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1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用铁棒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刘某已死亡,为隐藏尸体将刘某埋入雪沟,致其被冻死。甲的前行为与刘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夜间驾车撞倒李某后逃逸,李某被随后驶过的多辆汽车辗轧,但不能查明是哪辆车造成李某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将送给13周岁的王某吸食,造成王某过量身亡。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害故意开车撞向周某,周某为避免被撞跳入河中,不幸溺亡。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13.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1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仅仅凭借着一根绳索悬挂在悬崖上,而这根绳索因为难以承受甲的体重正在缓慢地断裂,在甲掉下去的前一秒钟,乙剪断了这根绳索,甲的死亡与乙的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将乙推入水库后离开现场,眼看乙马上抓住可以保住性命的木板,此时与甲没有意思联络的丙迅速拿走了这块木板,导致乙溺水身亡。乙的死亡结果与甲、丙的行为均有因果关系
C.乙在旅途中被甲打伤,乙为了尽快回原居住地,导致不及时而死亡,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D.甲没有按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消毒,导致职工乙感染疾病死亡。但事实上,即使按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消毒,也不能发现病毒。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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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
果关系关于牛的诗句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
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
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二、疑难问题总结
问题一: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还是社会秩序的规范维护?或者说刑法的机能是保护法益还是保障人权?
问题二:刑法的解释原理(原则)是?
问题三:刑法中规定了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但没有规定劫持火车罪、劫持电车罪,因此,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举轻以明重,劫持火车、电车的行为可以解释为劫持船只、汽车罪,但是该解释结论也属于类推解释。此说法是否正确?
问题四:对于未决犯,刑法的时间效力是从旧兼从轻,刑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是从新兼从轻。这句话正确吗?
问题五:三阶层、两阶层、四要件“傻傻”分不清楚?考试的时候坚持哪种观点?
问题六:不真正的不作为犯的成立必须要求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如何理解?
问题七:危险犯、实害犯、行为犯、结果犯能分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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