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强化习题(十三)
刑法强化习题(十三)
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单项选择题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下列哪种犯罪形态?
A.行为犯
B.结果犯
C.危险犯
D危险犯或者结果犯
答案:D
2.被告人甲与乙有私仇。甲为了报复乙,在乙楼下的垃圾桶里埋下了和,试图在乙倒垃圾时炸死乙,但连续5天乙都未到楼下倒垃圾,乙的邻居丙在倒垃圾时被炸成重伤,垃圾桶被炸坏。甲行为构成何罪?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C.放火罪
D爆炸罪
答案:D
3.出租汽车司机甲因被领导单位批评,为发泄不满、私愤,驾车驶入闹市区向密集的人冲去。当场轧死5人,撞伤19人,对甲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交通肇事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B
4.放火罪的既遂是指(  )
A.财物被烧毁或者人被烧伤或烧死
B.行为人已着手实施放火行为,火种与燃烧物刚刚接触,但还没有达到被燃烧物能够继续燃烧的程度
C.放火行为已经引起燃烧物独立燃烧
D.放火行为构成犯罪必须有法定结果的产生
答案:C
5.司机李某在给汽车加油时,想偷偷吸烟,在刚划燃火柴时就引起了加油站院内汽油气体燃烧,加油站爆炸,3人重伤,烧毁丰田牌轿车4辆,李某的行为应定为(  )
A.过失破坏交通工具
B.重大责任事故
C.过失爆炸罪
D.失火罪
答案:D
6.甲是电气设备维修工,负有维修车间电气设备的任务。在其当班期间发现电气受损,有引起火灾的危险,但由于对领导不满,故意不予维修,以致引起火灾,损失重大。对甲应以何罪论处?
A.放火罪
B.失火时
C.玩忽职守罪
D.重大责任事故意罪
答案:A
7.交通运输肇事后因何种情形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A.不及时报案
B.逃逸致人死亡
十大洗面奶排行榜C.逃逸
D.提供虚明材料
答案:B
8.警察甲临时亟须用钱,便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1个月。1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甲、乙均无罪
B.甲触犯非法出借支罪、乙无罪
C.甲无罪、乙非法持有支罪
D.甲非法出借支罪、乙非法持有支罪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中,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有(  )
A.厂矿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B.厂矿工人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
C.建筑企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D.在劳改企业中从事生产的在押犯,违反规章制度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灭白蚁答案:ABC
2.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支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支罪?
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支
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支
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支
D.超过限额制造支
答案:ABCD
3.甲参加某外国并接受其指派潜入中国进行恐怖活动,先后杀死2人,1人。
甲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B.故意杀人罪
C.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ABC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下列哪些?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设计单位
D.工程监理单位
答案:ABCD
5.犯劫持航空器罪,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处死刑?
A.致人重伤、死亡的
B.致航空器被迫改变航向的
C.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D.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答案:AC
6.下列那些情形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
B.破坏矿井通风设备
C.使用微生物或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
D.在人密集处驾车撞人致使多人伤亡
答案:ABCD
三、案例分析题
今天油价92号多少钱一升1.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乙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受领导之托前往甲公司催收货款。但甲公司总是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债务。王某只得长期住在甲公司所开办的招待所内,等候甲公司领导在还款协议上签字。某傍晚,王某躺在招待所床上边抽烟边看电视,烟头不慎掉在床上,把棉被烧了一个大窟窿。但王某不予理会,认为损坏甲公司的财物可以泄愤,基于此,他很快离开房间外出散步。不久,被烟头点燃的棉絮引燃了房间的易燃物,火势很快蔓延,宾馆二层全部烧毁,损失300余万元。
问:对王某应如何定罪?
答案:王某构成放火罪。
兴的组词从客观上看,王某先因吸烟不慎致使烟头落到床上,点燃棉絮,这是疏忽大意过失所致。但是,王某在发现棉絮已经燃起来之际,对自己的先行行为所引起的危险有义务加以消除,当时情况下他也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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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这种义务,但为泄愤而不履行,任由火势蔓延,其有放火的不作为行为。从主观上看,王某在明知床上已经燃起来,有可能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拒不灭火,其主观心态已经由先前的疏忽大意过失转化为放任的间接故意,所以他存在放火罪的故意。主客观方面的上述因素决定了王某应对不作为的放火罪承担刑事责任。
2.被告人赵某系某车队驾驶员,一日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农民谢某因急事从路边树林疾步冲
出抢过马路,赵见状向左猛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仍躲避不及,车右前轮将谢某左腿碾断。事故发生后,赵某见天已晚,此地荒避,无人目击现场,遂将昏迷不醒的谢某拖至路旁约2
米深的护路沟内,开车迅速逃走。次日晨谢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后经法医鉴定:谢某左腿粉
碎性骨折,因抢救不及时,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问:(1)赵某将谢某压伤的行为是否犯罪?为什么?(2)赵某抛弃谢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1)赵某将谢某撞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在此案中,完全是由于谢某的过失而引起交通事故,司机赵某对该事故的发生不能预见也不能抗拒,事故对他而言属于意外事件,他对此不
应负刑事责任,
(2)赵某将谢某抛弃的行为构成犯罪。因为按照我国交通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
司机有义务对受害人进行救护。本案中,谢某的腿被碾断,且流血不止,此时,如果赵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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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进行救助,在当时的特殊环境下,谢某就会死亡,对此赵某是明知的。而赵某为隐瞒事实,逃脱干系,将谢某拖入沟内弃之不顾,使其彻底失去了被其他人救护的机会。因此,赵
某对谢某的死亡持直接故意的态度。所以,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上讲,赵某基于犯罪故意所实
施的积极的抛弃谢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赵某对交通事故主观上无罪过,因此不构成交
通肇事罪。而对谢某的死应负刑事责任,属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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