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知识问答
1、党务知识问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提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
(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众拥护的领导班子。
(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
2、党务知识问答:党的基层组织能否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发【 1990】8号)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党务知识问答:党代表大会的"次"和委员会的"届"是怎样排列的?
根据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规定:党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委员会的"届数"是有严格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中央和地方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的时间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累计排列叫作"次"。如,我们党从1921年7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已经依次召开了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每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累计排列叫作"届"。按照党章规定的时间召开的换届的基层党员代表大会,累计排列"次"数。每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累计排列"届"数,但党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前,每年召开一次的党员代表大会,只讨论本单位党内的重大问题,不改选党的委员会,不排"次"数.
4、党务知识问答:党的基层委员会如何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还是党员大会?
根据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及中央组织部1990年9月27日《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至于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还是召开党员大会,主要应根据所辖党组织和党员数量的多少来确定。根据有关规定:基层党委凡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人数虽不足500名的,但其所辖党组织驻地相当分散,或生产连续性很强,工作班次难以调整的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等确实不便召开党员大会的,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5、党务知识问答: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1991)第24期解答是: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6、党务知识问答: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厂长(经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3)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5)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6)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务知识问答:基层党的委员会名额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没有作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
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
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最多不超过11名。
8、党务知识问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有无党龄要求?
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1991)第40期解答是: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提出党龄要求。然而,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讨论决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搞好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这些工作,需要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书记 、副书记人选时,应适当考虑党龄问题。从实践经验看,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要有一年以上的党龄。其中,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基层党委,委员的党龄应更长一些。
9、党务知识问答:什么是党代表会议?党代表会议和党代表大会有何区别?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
党章第十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决定。”按照上述规定精神,党代表会议,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着急的、由代表参加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
党代表会议和党代表大会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四川四姑娘山
(1)地位作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党的代表会议只是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
(2)职权不同。一是党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党代表会议没有这项职权;二是党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代表会议只能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一定数额限制。
(3)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党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党代表会议不设主席团,会议由党的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
盐水浮鸡蛋的原理简单 (4)开会时限不同。党代表大会一般有时限规定。党代表会议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没有时限要求。
(5)代表产生的方法不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党代表会议的代表的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党内通常的做法,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
10、党务知识问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能否算作会议有效?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11、党务知识问答: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提出: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包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自身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
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12、党务知识问答: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提出: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梦幻西游攻略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鳄鱼龟饲养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13、党务知识问答: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央组织部研究室、组织局1996年编印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解答是: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在党内选举中,包括选举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代表,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4、党务知识问答: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新的工作单位内能否享有“三权”?
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组通字【1986】15号)规定: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调动后,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应及时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在新
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能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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