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发放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使公司的福利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
定本办法。
宾馆led广告语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已与公司本部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转正的员工,未转正的员工除外;由公司本部发放工资的外派人员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福利;由
谁是卧底的词派往单位发放工资的外派人员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福利,但户籍关系在北
京、派往外地工作的人员,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由公司本部代缴,单
位缴费部分由派往单位负担。
第三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凡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均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四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
公司负责支付员工实际工资标准的10%,个人交纳10%。
第四条免费工作午餐。公司在正常工作日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标准为8元。对于在非正常工作日工作的员工,公司可提供同等标准的工作餐。
第五条节假日补助。在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节假日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春节为1000元/人,元旦、五一、十一、中秋节为500元/人。“六一”儿童节(有
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员工注:含14周岁)、三八妇女节、华星日为200
元/人。
对公司的祝福语第六条防暑降温费。标准为每年600元/人,凡每年6、7、8、9月连续在公司工作满4个月的员工可享受此标准,每满1个月可享受150元。
第七条物业补贴。每年补贴一次,标准如下:董事长、总裁:8000元;总监6000元;部门经理、董事会秘书:4000元;其余员工:3000元。
第八条生日礼品。每位员工生日,公司赠送价值200元的礼品。
第九条结婚礼金。凡公司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结婚者,公司提供2000元礼金。
第十条丧葬补贴。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有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丧亡者,公司提供丧葬补助1000元。
第十一条体检费。每年公司提供一次常规体检的机会。人均标准为120元/人,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团队活动费。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当月适逢福利发放,发放金额按以下原则计算:
1、转正时间在1日至10日内,按标准的全额发放。
2、转正时间在11日至20日内,按标准的三分之二发放。
3、转正时间在21日至31日内,按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
顺义有什么好玩的地方第十四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五条本办法修订权、废止权属总裁办公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发放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和竞争力,使公司的福利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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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已与公司本部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转正的员工,未转正的员工除外;由公司本部发放工资的外派人员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福利;由
派往单位发放工资的外派人员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福利,但户籍关系在北
京、派往外地工作的人员,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由公司本部代缴,单
位缴费部分由派往单位负担。
第三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凡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均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四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
朋友圈设置三天可见怎么设置公司负责支付员工实际工资标准的10%,个人交纳10%。
第四条免费工作午餐。公司在正常工作日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标准为8元。对于在非正常工作日工作的员工,公司可提供同等标准的工作餐。
第五条节假日补助。在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节假日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春节为1000元/人,元旦、五一、十一、中秋节为500元/人。“六一”儿童节(有
梦见朋友搬家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员工注:含14周岁)、三八妇女节、华星日为200
元/人。
第六条防暑降温费。标准为每年600元/人,凡每年6、7、8、9月连续在公司工作满4个月的员工可享受此标准,每满1个月可享受150元。
第七条物业补贴。每年补贴一次,标准如下:董事长、总裁:8000元;总监6000元;部门经理、董事会秘书:4000元;其余员工:3000元。
第八条生日礼品。每位员工生日,公司赠送价值200元的礼品。
第九条结婚礼金。凡公司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结婚者,公司提供2000元礼金。
第十条丧葬补贴。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有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丧亡者,公司提供丧葬补助1000元。
第十一条体检费。每年公司提供一次常规体检的机会。人均标准为120元/人,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团队活动费。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当月适逢福利发放,发放金额按以下原则计算:
1、转正时间在1日至10日内,按标准的全额发放。
2、转正时间在11日至20日内,按标准的三分之二发放。
3、转正时间在21日至31日内,按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五条本办法修订权、废止权属总裁办公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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