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担保法第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一、条文内容: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 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幼儿园管理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主旨:
红卫衣怎么搭配本条规定了担保合同的性质及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三、条文释义:
回收站删除恢复
一、担保合同的性质从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看,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从属于主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
英语二级口语考试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无需担保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从这点意义上讲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cf鼠标灵敏度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无效的合同从其订立时起,就失去了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无效。主合同无效,其约定的权利义务等于不存在,担保合同没有担保的对象,失去担保的作用,自然也归于无效。但是有些担保合同,特别是在涉外经济贸易中的担保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是独立于主合同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合同,如凭要求即付担保,它是指作为担保人的银行应申请人(债务方)的要求或指示,对受益人(通常为债权人或其指定的银行)允诺承担下述义务:只要受益人要求付款,担保人即应向其支付约定的金额,受益人的付款要求是无条件的,根据事先的约定,他不需要证明其要求是有根据的,也不需要证明被担保的主债务是否得到履行。因此,凭要求即付担保是非从属性的,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是独立于基础交易合同的,担保人不能以基础合同所产生的抗辩事由对抗受益人。这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惯例。为了适应实际需要,本条规定,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主合同无效,虽然不存在履行主合同的问题,但是,主合同双方仍应根据其过错承担主合同无效后的法律
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他要承担自己在订立担保合同时的过错责任。在债务人自己为担保人的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即可。如果担保人是第三人,就存在着有过错的担保人如何承担主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问题。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比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没有法人授权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权作保证,该保证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主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未履行而要承担责任的话,在 债务人自己为担保人的情况,也不发生问题,只不过是由债务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第三人为担保人,虽然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在订立担保合同上有过错的,也存在对债务人未履行主合同的债务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无效后的责任,应当由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三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担保人的过错责任是建立在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前提下的,因此,担保人有过错的,仅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主合同无效或者主债务未履行的部分责任。车辆保险怎么算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