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债权人放弃对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其他人连带担保人能否免责...
最⾼法院:债权⼈放弃对部分保证⼈主张权利的,其他⼈连带担保⼈能否免责?
最⾼⼈民法院
债权⼈放弃对部分保证⼈主张权利,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不能免责
作者:唐青林李舒李元元(北京精英律师团队)
感恩父母的诗对于同⼀债务有两个以上连带保证⼈的,债权⼈可以要求任何⼀个保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债权⼈放弃对部分保证⼈主张权利的,是对⾃⾝权利的处分,在实体上并未加重其他保证⼈的保证责任,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不能主张免责。
⼀、2013年3⽉14⽇,孔林才(出借⼈)与李青春(借款⼈)、保证⼈宁夏龙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公司、青春贸易公司、青春地产、姜新⽣、朱凤华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李青春向孔林才借款2000万元整。⾦泰公司以⾯积1277.29平⽅⽶营业房做抵押提供担保,并对抵押合同仅向了公证,赋予了强制执⾏效⼒。
烟盒长度⼆、李青春逾期未还款,孔林才向⽢肃⾼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李青春还本付息,各保证⼈承担连带责任。2、确认孔林才对本案担保物享有抵押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孔林才于2014年2⽉28⽇向⽢肃⾼于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保证⼈宁夏龙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姜
新⽣、朱凤华的起诉。
三、⽢肃⾼院⼀审判决李青春还本付息,青春贸易公司、青春地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孔林才对本案担保物享有抵押权。
四、青春地产不服,以孔林才放弃对部分保证⼈主张权利加重其担保责任为由向最⾼法院上诉,最⾼法院⼆审判决驳回该上诉请求。
败诉原因
本案中青春地产败诉的原因在于债权⼈放弃对部分保证⼈主张权利,并未加重其担保责任。结合本案的具体事实,担保本案债权履⾏的担保为六个主体的共同保证和第三⼈提供的抵押担保。⽽在六个主体提供的共同保证中,因未决定约定具体的担保份额,也未约定担保的⽅式,因此六个主体担保债权的⽅式应被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保证⽅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基本特征为,每⼀个保证⼈都不分份额的对全部主债权提供担保。因此,在连带共同保证中,每⼀个保证⼈都应当预见到其提供担保时即有可能承担全部的担保责任。正是基于以上理由,最⾼法院才最终认定债权⼈在⼀审中撤回对部分保证⼈的起诉,其债权⼈对⾃⼰权利的处分,并未加重青春地产的担保责任。青春地产以此主张部分免责没有法律依据。青春地产因此败诉。
1、在存在多个保证⼈的场合,如果各保证⼈未与债权⼈就担保的份额进⾏约定,应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任何⼀个保证⼈都负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的义务。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如果仅是内部约定了各⾃分担保证责任的份额,不能以该约定对抗债权⼈。因此,连带共同保证是⼀个责任极重的保证形式。
2、由于连带共同保证的每⼀个保证⼈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的义务,因此债权⼈既可以选择向全部保证⼈主张权利,也可以主张向部分保证⼈主张权利,甚⾄可以放弃对部分保证⼈主张权利。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免责。进入注册表命令
3、虽然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各保证⼈不分份额的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但单个或者部分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未承担或者未⾜额承担保证责任的⼈追偿。追偿的⽐例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保证⼈之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保证⼈之间未作约定的,平均分担。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九条 两个以上保证⼈对同⼀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与债权⼈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的,⼈民法院不予⽀持。
第⼆⼗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期届满没有履⾏债务的,债权⼈可以要求债务⼈履⾏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个保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经典广告口号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个保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按其内部约定的⽐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以下为最⾼法院在该案⼆审“本院认为”部分就此问题发表的意见:
本案《借款合同》对保证⽅式没有作出约定,依据《担保法》第⼗九条关于“当事⼈对保证⽅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应认定青春地产等⼋个保证⼈对诉争借款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于同⼀债务有两个以上连带保证⼈的,债权⼈可以要求任何⼀个保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孔林才作为债权⼈,有权选择向哪个保证⼈主张权利,其在本案⼀审中撤回对其中四个担保⼈的起诉,是对⾃⾝权利的处分,⼀审法院准许孔林才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上并⽆不当,实体上并未加重青春地产的保证责任。因《抵押借款合同》是经依法公证赋予强制执⾏效⼒的债权⽂书,孔林才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百三⼗⼋条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申请执⾏,故⼀审法院未确认⾦泰公司的担保责任并⽆明显不当;再加之孔林才已申请通过⾮诉程序执⾏《抵押借款合同》,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民法院已向李青春发
出(2014)兰铁中执字第8号执⾏通知书,在李青春清偿债务或者⾦泰公司履⾏抵押担保责任后青春地产相应的保证责任应予免除,故⼀审判决结果并不加重青春地产的保证责任。
案件来源
孔林才与宁夏青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青春民间借贷纠纷⼆审民事判决书[最⾼⼈民法院(2014)民⼀终字第278号]。
关于免除部分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后其他保证⼈责任承担问题的判例
中国第一杀手排行榜⼀、债权⼈明确表⽰放弃部分保证⼈的保证责任的,其他保证⼈相应减免责任(与主⽂引⽤案例的裁判观点相反)
案例⼀:梁⾃强与唐永琰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兴化市⼈民法院(2013)泰兴民⼀再初字第0002号]该院认
为:“《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若⼲问题的解释》第⼀百⼆⼗三条规定:‘同⼀债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放弃债务⼈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虽然本案为保证责任,但参照上述规定,原告放弃第三⼈杨荣的保证责任,应视为其放弃杨荣最终应承担的保证份额,被告唐永琰仅应承担⼀半的担保责任7.5万元。借
条约定借期两个⽉,被告还应承担利息,原告主张利息从逾期之⽇按银⾏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持。”
⼆、债权⼈有权选择仅起诉部分保证⼈小学教导处工作总结
案例⼆:中原银⾏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与安阳长江铁合⾦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清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融借款合同纠纷⼆审民事判决书[河南省⾼级⼈民法院(2016)豫民终337号]该院认为:“关于长江公司上诉所称中原银⾏农业路⽀⾏放弃对杨⽟清的主张是否损害其他保证⼈利益问题,因本案中原银⾏农业路⽀⾏与⽟瑞公司、长江公司、杨⽟清、段兴瑞签订的是《最⾼额保证合同》,各保证⼈均为⽟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若⼲问题的解释》第⼆⼗条的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期届满没有履⾏共同债务的,债权⼈可以要求债务⼈履⾏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个保证⼈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中原银⾏农业路⽀⾏不主张杨⽟清及其继承⼈承担保证责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长江公司的该上诉主张不能成⽴。”
案例三:丁昌军与王⾦⽂王强民间借贷纠纷⼀审民事判决书[五莲县⼈民法院(2014)莲民⼀初字第957号]该院认
为:“被告王⾦⽂对原告只起诉担保⼈王强,⽽未起诉担保⼈王绪伟、陶瑞⽂提出异议,本院认为,本
案中,各担保⼈系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作为债权⼈,有权选择追偿的对象,其放弃对王绪伟、陶瑞⽂的起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正当⾏使,应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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