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卡、女士钛金卡及公务卡保险服务指南
联名卡、女士钛金卡及公务卡保险服务指南
第一条总则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南航明珠中银信用卡、中银深航尊鹏信用卡、国航知音中银信用卡、钛金女士信用卡、中银携程信用卡、长城万事达公务金卡、长城威士公务金卡、长城银联公务卡、中国银行公务卡、中国银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金卡、中国银行地方预算单位公务金卡持卡人消费或取现的次日起,即可享受中国银行赠送的保险服务,包括航空意外保险、航班延误保险、行李损失保险、银行卡盗用保险,适用条款分别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持卡人航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持卡人附加航班延误保险条款》、《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持卡人附加航空行李损失保险条款》、《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盗用保险条款》。
第二条赔偿限额
(一)南航明珠中银信用卡、中银深航尊鹏信用卡、中银携程信用卡
(二)国航知音中银信用卡、钛金女士信用卡
(三)长城万事达公务金卡、长城威士公务金卡、长城银联公务卡、中国银行公务卡、中国银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金卡、中国银行地方预算单位公务金卡
注:同一持卡人若持有多张保险已经生效的上述银行卡,每次索赔只能使用其中一张刷卡全额购买本人机票或支付80%比例以上的旅游团费的银行卡所附保险。
第三条保险产品介绍
一、航空意外保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上述银行卡刷卡全额购买本人机票后,持本次刷卡购买的有效机票乘坐民航客机时,或使用上述银行卡支付80%比例以上的旅游团费后,乘坐当次旅行社安排的民航客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本合同下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
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第一百八十日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或两项以上者,保险
人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残疾保险金的,保险人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也视为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英语完形填空及答案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高原反应、中暑;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八)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注射;
(九)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瑞士十大名表
(十);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十二)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臵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十三)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十四)被保险人在机舱内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被机上安全人员、乘务人员或乘客采用暴力制止所导致的意外伤害;
(十五)被保险人在单次刷卡购买机票或支付旅游团费时使用一张以上投保人发行的银行卡的情况下乘坐民航客机。
身故保险金申请
(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二)保险单载明的银行卡复印件;
(三)被保险人刷卡支付当次机票或旅游团费的凭证,如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则由投保人提供相应的刷卡支付证明。
(四)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六)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七)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八)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孙杨新女友
(九)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残疾保险金申请:
(一)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二)保险单载明的银行卡复印件;
地下城与勇士怎么双开(三)被保险人刷卡支付当次机票或旅游团费的凭证,如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则由投保人提供相应的刷卡支付证明。
(四)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六)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七)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八)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
关证明文件。
二、银行卡盗用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所持中银银行卡遭盗窃或遗失后,被保险人向发卡机构办理挂失生效前72小时内,由于被他人通过特约单位终端(POS)办理转账结算、消费信用造成被保险人所持中银银行卡内的货币损失,保险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赔偿。对于银行卡因上述原因被冒用的,使被保险人发生的银行卡挂失费用和重新臵卡的工本费,保险人亦负责赔偿。
适用条款:《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盗用保险条款》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违法、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恐怖活动;
哪个牌子的电动车好
(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利息(包括透支利息)和滞纳金;
(二)依据法律、银行卡章程、有关协议及其他文件规定应由发卡银行或银行卡特约消费单位承担的任何损失;
(三)被保险人家人、亲属及家庭雇员持被保险银行卡而发生的损失;
(四)因制卡、读卡、验卡设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五)通过自动柜员机(ATM)、银行柜台、互联网络和通讯网络进行的盗用造成的损失;
(六)由伪造的银行卡通过被保险银行卡账户盗用,银行计算机系统故障或遭黑客、病毒袭击而造成的损失;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
向中银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一)索赔申请;
(二)保险单载明的银行卡卡号;
(三)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汪峰歌曲推荐
(四)挂失书面凭证;
(五)损失清单或账表;
(六)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申请赔偿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公安刑侦部门三个月未破案的证明;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航班延误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所乘飞机由于恶劣天气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或被保险人拟搭乘的班机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且飞机承运人在同一机场无法安排其他航班供被保险人搭乘,从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航班延误持续达到或超过4个小时的,保险人支付将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航班延误保险金。一次交通意外事故导致延误时间满4个小时,保险人赔付500元;延误时间满8个小时及以上,保险人赔付1000元;保险期间内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适用条款:《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持卡人附加航班延误保险条款》
延误时间由原计划搭乘航班的原定起飞时间开始计算,直至由飞机承运人所提供的最早的替代交通工具的开出时间为止。若被保险人有连续的接驳航班,则因上述事故导致不能顺利搭乘计划接驳之航班,其轮候的时间不可累积计算。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