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银行银行卡领用协议
银行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廊坊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银行卡签订如下协议。
一、申领
中秋最短精句1.凡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乙方申领银行卡。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个人资料保密,但在廊坊银行内部使用、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发卡。甲方领取银行卡后,应立即在卡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此签名。因卡片未签名导致的交易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听歌用什么软件好4.甲方同意乙方可向有关方面查询有关资料。
二、使用
1.乙方可通过营业网点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用卡须知等相关资料,以方便甲方正确使用银行卡。
2.甲方保证将银行卡用于合法用途,保证自己利用银行卡从事的各种交易为法律所允许。
3.银行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本外币活期账户和999个定期账户的基本功能。对于IC借记卡,卡内带有电子现金账户,默认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其主账户,可以通过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圈存。
4.乙方设定自助转账金额为每日每卡转出累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5.甲方在ATM上使用银行卡取款时,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超过20000元(含)人民币。甲方在自助设备上存入现金,以乙方核点后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
6.IC借记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仅支持人民币结算。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计息、不挂失,仅用于持卡人小额消费,余额上限为1000元(含)人民币。
7.甲方可以在乙方营业网点、ATM/CRS自助设备等渠道办理圈存业务。圈存交易不可撤销。
8.电子现金账户余额的判断应以电子现金芯片余额为准。
9.基于甲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通过金融IC芯片等电子数据办理的电子现金消费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持卡人不得以无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上签字非本人所为等理由拒绝偿付因交易发生的款项。
10.金融IC卡到期或损坏需要换卡时,如果IC卡芯片未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电子现金账户资金转入主账户;如果IC卡芯片已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其原卡片电子现金账户资金30天后转入主账户中,在此期间已换领的新卡片不允许销户。
11.如因卡片损毁、磁条消磁或芯片损坏等原因导致用卡交易中乙方不能验证磁条、芯片或卡面等相关信息时,乙方有权拒绝受理;因上述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甲方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纳换卡手续费。
12.甲方使用廊坊银行ATM等自助设备时,如发生吞卡,应及时与自助设备管理机构联系,并按银行指定时间及要求办理领卡手续。过期未领的,廊坊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被吞卡片进行剪卡处理,甲方需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手续费。在其他银行ATM等自助设备发生吞卡的,应及时按照相关银行的规定办理手续。
国庆2020年放假安排时间表13.甲方与商户或乙方以外的受理银行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会视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甲方不得以此为由对乙方划付交易款项提出异议。
14.甲方办理银行卡换卡业务及卡号变更后,不影响原债务责任的承担,部分签约功能可以自动转移到新卡内,温州旅游景点介绍
对于不能自动转移的签约功能,甲方应按照乙方指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15.银行卡只限甲方本人使用,不能出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6.甲方使用乙方支付宝卡通方式进行网上付款时,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不予补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
①交易订单超过180天的。
②交易争议的道德风险范围:经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核查确认为甲方所为或甲方与他人协同所为的不予补偿。经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核查确认,为甲方直系亲属作案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安等司法机关认定系属其亲属使用该卡,或通过技术手段发现该笔交易款项支付时的IP地址与甲方往常使用的IP地址一致等情况),不予补偿。
③针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查认定的涉及上述两种客户道德风险情况的,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客户进行后续处理,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涉及道德风险的证据进行备案。其他未尽事宜,乙方本着信誉第一的原则,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协商处理。
17.甲方仅能持有卡、金卡或白金卡中的一张。
18.甲方可以其在乙方的金融资产情况为依据开/换相应的卡、金卡或白金卡,在填表前向业务人员咨询。
三、密码
1.银行卡的密码可以由本人在开卡时直接设置(金卡和白金卡除外),或由乙方提供随机生成的初始密码。采用密码信封形式的,甲方领卡时如发现密码信封被拆或破损,有权拒领;领取密码信封后,甲方应及时在柜台或ATM 等自助设备上修改密码。
四级英语分值分配细则2.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姓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承担因相关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甲方不得拒绝偿付交易款项。
一句话致自己3.甲方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ATM/CRS等自助机具使用时,如连续输错三次密码,卡片将被锁定(电子现金账户除外),需要等24小时以后才能自动解锁,或按要求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解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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