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修订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差旅费使用和管理,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保障我校差旅费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天公打一成语(中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灵昆街道(下统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  各部门(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
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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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院士及相当职级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正、副厅级(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宠物生病及相当职级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一)省级、院士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二)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列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三)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四)各类人员级别以人事处认定为准,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人事处、计财处备案执行。
(五)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订票费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书面说明坐原因,按实际购买票价与自身等级全价票“孰”的原则报销
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不行报销保险;未统一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保险费自理不予以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农家旅馆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 出差人员可在规定的人均标准之内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符的房间类型,对单间或双人间不作硬性规定。
第十一条  教职工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职称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自付
工商管理学硕士条 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工作人员单次出差,允许在经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之内按实际住宿天数统筹使用。
第十三条  对于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培训,由举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住宿费。
第十四条 住宿费发票应注明住宿天数(或时间)、人数(或房间数)、单价等基本信息,以便判断住宿费是否符合标准。如因宾馆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在发票上体现住宿天数、人数(或房间数)、单价,出差人应实事求是在发票票面予以注明并签字确认。金桂飘香造句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出差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如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伙食费,对于应交未交伙食费而引起的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教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见附件)。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报销。
第十八条  教职工离开温州城区到外地实(见)习、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等,在外地工作期间每天的伙食补助费,省外按元,省内按元补助。省财政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重复领取。
第十九条  根据上级任务,经批准,工作人员需到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区)短期(个月以内)支援工作且在支援地有固定工作场所的,按照浙江省援藏、援疆、援青的生活补助费标准,按月享受补助,不能按出差标准享受补助。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在途期间,连续乘坐火车超过小时的,可凭车票每满小时,加发元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有美术学院。大学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请遵照执行。致什么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元人·天标准包干使用,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减半按元人·天报销。
工作人员到同一设区市市域范围内出差,执行同一公务天(包括中途往返天数)及以上的,市内交通费可选择按实际出差天数元人·天包干或在元人·天限额内凭据报销。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交通费用,对于应交未交相关而引起的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六章 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参加会议、培训差旅费报销
教职工参加会议、培训,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报销时提供会议、培训通知,交纳的会务费、资料费须随差旅费同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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