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06.1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当你的眼睛眯着笑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稹的读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举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举办高校及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举办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1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21所高校招收建档立卡考生,武汉纺织大学等17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类。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因专项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专项计划空余的,可将专
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
三、报名
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专升本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含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要求、考试办法、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复查和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及程序等信息,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6月23日前发布。
2.统一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zsb.e21)进行网络报名。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举办高校应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
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举办高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有关军训的作文 3.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
四、考试故宫年票
兴的组词 1.考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28日,考场设在各举办高校。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英语命题、阅卷由各举办高校共同委托一个单位承担。专业课科目由各举办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举办高校负责组织,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图书室管理制度 各举办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务手册,加强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试卷运送、试卷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考试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试卷流转绝对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
试卷保密室设置要符合国家要求,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程进行电子监控和录像。
考生入场时,要认真做好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防考生,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时段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及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考点和考场布置要符合规范,显著位置应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指示牌,张贴、悬挂警示标语,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氛围。
要加强有关考试法律法规的考前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省教育厅将组织对专升本考试进行巡考。
五、录取
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1.建档立卡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举办高校根据录
取规则,按建档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各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我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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