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7.23
天翼宽带路由器设置联山湾【文 号】国中医药人教函[2012]149号
【施行日期】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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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国中医药人教函〔2012〕149号)
茶叶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切实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2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2〕13号)要求,我局确定了210名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并予以公布。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的重要载体,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项目负责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评估、考核和指导工作,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2012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国中医药办规财发〔2012〕2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依托单位需按要求填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一式5份(A4纸单面打印、普通装订),并加盖公章,于8月15日前寄送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受理。项目任务书格式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v)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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