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道路交通标线 17 一般规定 17.1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17.2 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本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标准设置标线。 17.3 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a) 纵向标线 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 b) 横向标线 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 c) 其他标线 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17.4 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a) 指示标线 指示车行道、行车方向、路面边缘、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 b) 禁止标线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 c) 警告标线 促使车辆驾驶人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提高警觉,准备防范应变措施的标线。 17.5 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 a) 线条 标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b) 字符标记 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c) 突起路标 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 d) 路边丝轮廓标 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 17.6 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 a) 白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b) 白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c) 黄虚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d) 黄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 e) 双白虚线 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设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f) 双黄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g) 黄虚实线 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h) 双白实线 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18 指示标线 18.1 指示标线的分类 18.1.1 纵向标线 a)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b) 车行道分界线 c) 车行道边缘线 5岁孩子的教育 18.1.2 横向标线 a) 人行横道线 b) 距离确认线 18.1.3 其他标线 a) 高速公路出入口标线 b) 停车位标线 c) 港湾或停靠站标线 d) 收费岛标线 e) 导向箭头 f) 路面文字标记 18.2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a)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为黄虚线,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一般设在车行道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b) 凡路面宽度可划两条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的道路,应划黄中心虚线。用于指示车辆驾驶人靠右行驶,各行其道,分向行驶。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的划法见线1。 线1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单位:cm 18.3 车行道分界线 a) 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 b) 凡同一行驶方向有二条或二条以上车行道时,应划车道分界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车道分界线的尺寸如线2所示。其他道路,如线3所示。 线2 车行道分界线 单位:cm 线3 车行道分界线 单位:cm 18.4 车行道边缘线 a) 车行道边缘线为白实线。用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 b)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应在机动车道的外侧边缘或在路缘带内侧划实线边缘线,如线4所示。同向同一断面上的机动车道与非机车道的分界线(除有实物隔离者外)应视为机动车道的边缘线,应划白实线。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除辟有紧急停车带的路段外应划白虚线,见线5。车行道边缘线为虚线时的尺寸见线6。 线4 车行道边缘线 单位:cm 线5 车行道边缘线 单位:cm 线6 边缘线的尺寸 单位:cm 18.5 左弯待转区线 a) 左弯待转区线为白虚线。用来指示左弯车辆可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左转时段终止,禁止车辆在待转区内停留。 b) 本标线应在设有左转弯专用信号及辟有左转专用车道时使用,设于左弯专用车道之前端,伸入交岔路口内,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c) 本标线为两条平行并略带弧形的白虚线,线宽15cm,线段及间隔长均为50cm,其前端应划停止线。 在待转区内需标划白“左弯待转区”文字。见线7。 线7 左弯待转区线 单位:cm 18.6 左转弯导向线 a) 左转弯导向线表示左转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分界。主要用于畸形平面交叉路口。 b) 左转弯导向线的颜为白。 c) 左转弯导向线为虚线,实线段2m间隔2m,线宽15cm。在两相邻路口的左转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用圆曲线连接。左转弯的机动车在导向线的左侧行驶,非机动车在导向线的右侧行驶,如线8所示。 线8 左转弯导向线 18.7 人行横道线 a) 人行横道线为白平行粗实践(斑马线),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 b) 人行横道线的设置位置,应根据行人横穿道路的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人行横道的最小宽度为3m,并可根据行人数量以1M为一级加宽,见线9、线10所示。 c) 信号灯控制路口的人行横道线,采用两条平行粗实线划出人行横道线的范围,可不划斑马线,见线11所示。 线11 人行横道(信号灯路口) 单位:cm d) 视距受限制的路段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不应设置人行横道线。城镇地区需在路段中间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应在到达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预告标示,用来提示前方接近人行横道,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人行横道预告标志为白菱形图案,预告标示及其布设见线12所示。 线12 人行横道预告标示 单位:cm e) 横穿道路的行人较多,路面宽度在30m以上时,可在适当地点设安全岛。 18.8 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线 a) 车距确认标线为白平行粗实线,用以提供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之参考。视需要设于经常发生超车,易肇事或其他有需要的路段。 b) 车距确认标线应与车距确认标志配合使用。从确认基点0m开始,每隔50m设置一组标线,间隔200m重复设置。见线13。车距确认标线长500cm,宽40cm或45cm,间隔60cm。一般在车行道宽度(350~375cm)范围内画三条标线,见线14。 线13 车距确认线 单位:m 线14 车距确认线尺寸 单位:cm 18.9 高速公路出入口标线 a) 出入口标线是为驶入或驶出匝道车辆提供安全交汇,减少与突出部缘石碰撞的标线。包括出入口的横向标线、三角地带的标线。 b) 出入口标线的颜为白。 c) 出入口标线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和和其他采用立体交叉并有必要划这种标线的道路(如城市快速路)上。 d) 出入口标线按直接式和平行式两种情况设置。直接式的出口标线划法,如线15;平行式的出口标线划法,如线16所示。直接式的入口标线划法,如线17所示;平行式的入口标线划法,如线18所示。出口标线尺寸,如图18所示;入口标线尺寸,如图19所示。应结合立交的形式和出入口匝道的具体线形进行设计布置。 图18 出口标线大样图 单位:cm 图19 入口标线大样图 单位:cm 线15 直接式出口标线 单位:cm 线16 平行式出口标线 单位:cm 线17 直接式入口标线 单位:cm 线18 平行式入口标线 单位:cm 18.10 停车位标线 a) 停车位标线表示车辆停放位置。 b) 可在停车场或路边空地,车行道边缘或道路中央位置设置。停车位标线应和停车场标志配合使用。 c) 停车位标线的颜为白。 d) 停车位标线可分为:平行式——车辆平行于通道的方向停放,如线19所示;倾斜式——车辆与通道方向成30°~60°角停放,如线20所示;垂直式——车辆垂直于通道的方向停放,线21所示。这三种型式可根据车行道宽度、停放车辆种类、交通量等情况选择采用。 线19 平行式停车位 单位:cm 线20 倾斜式停车位 单位:cm 线21 垂直式停车位 单位:cm e) 停车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上限尺寸适用于大中型车辆,下限尺寸适用于小型车辆。 18.11 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表示公共客车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包括公共客车进出引道的横向标线和斑马线。港湾式停靠站标线的颜为白。具体划法,如线22所示。斑马线的形式,如线23所示。 线22 港湾式停靠站 单位:cm 线23 港湾式停靠站 单位:cm 18.12 收费岛标线 a) 收费岛头标线 表示收费岛的位置,为驶入收费车道的车辆提供清晰的标记。收费岛头标线的颜为黄黑相间的斜线,线宽各15cm,由岛头中间以45°角向两边标划,标划示例见图20。 图20 收费岛头标线示例 单位:cm b) 收费岛迎车流方向地面标线 表示收费车道的位置,为缴费车辆提供清晰标记。收费岛头地面标线的颜为白,标线宽45cm,成45°斜角。外围标线宽20cm。标线应划在迎行车方向,长1500cm。收费岛迎车流方向地面线见线24。 线24 收费岛地面标线 18.13 导向箭头 a) 导向箭头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 b) 导向箭头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 c) 导向箭头的颜为白。 d) 计算行车速度≤4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5所示,计算行车速度在60km/h~8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6所示。计算行车速度≥10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尺寸如线26中括号内数字。 线25 计算行车速度≤40km/h的导向箭头尺寸 单位:cm 线26 计算行车速度60~80km/h时的导向箭头尺寸 单位:cm 商品房使用年限 计算行车速度≥100km/h时的导向箭头尺寸(括弧内数) e) 如需划合流车道箭头,可将直行箭头向合流车道方向倾斜30°使用,如需向左转弯或向左向右转弯,可将图中向右转弯箭头反向使用。 18.14 路面文字标记 a) 路面文字标记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路面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60~80km/h,字高为6m,计算行车速度≥100km/h时,字高为9m。 b) 最高速度限制标记 表示限制车辆行驶的最高速度。用于需要限制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的车道起点和其他适当位置。限速用数字的颜为黄。限速数字见线27。限速数值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线27 最高速度 c) 大型机动车道标记用于大型机动车道内。可在各较大的交叉路口外,重复设置。本标记为白,大型机动车道标记见线28。文字标记应竖向排列。 线28 大型车 d) 小型机动车道标记用于小型机动车道内。可在各较大的交叉路口外,重复设置。本标记为白,小型机动车道标记见线29。文字标记应竖向排列。 线29 小型车 e) 超车道标记用于超车车道内。可在各较大的交叉路口外,重复设置。本标记为白,超车道标记见线30。文字应竖向排列。 线30 超车道 19 禁止标线 19.1 禁止标线的分类 19.1.1 纵向禁止标线 a) 禁止超车线 b) 禁止变换车道线 c) 禁止路边停放线 19.1.2 横向禁止标线 a) 停止线 b) 停车让行线 c) 减速让行线 19.1.3 其他禁止标线 a)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b) 导流线 c) 网状线 d) 专用车道线 e) 禁止掉头线 19.2 禁止超车线 a) 中心黄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中央分隔带的道路。本标线为黄双实线,线宽为15cm,两标线的间隔为15~30cm见线31。除交叉路口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回转)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其设置例见图21。 线31 中心黄双实线 单位:cm 图21 中心黄双实线设置示例 b) 中心黄虚实线。为一条实线和一条与其平行的虚线组成的标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用以划分双向通行的三条机动车道道路,以及需要实行单侧禁止超越的其他道路。本标线为黄虚实线,线宽为15cm,两标准线的间隔为15~30cm。如线32。 线32 中心黄虚实线 单位:cm 双向通行的三车道道路,中心虚实线的设置应根据交通量、车辆种类及交通安全的需要精心设计。凡一个方向车道数从两车道改变为一车道(或从一车道改变为两车道)的路段应采用过渡标线,如线33。视距小于M值的平曲线其中心线的划法如线34。 线33 三车道标线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斜率i≥1∶50 M=最小视距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斜率i≥1∶20 2022年小年夜是哪一天 线34 视距小于M值时,三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c) 中心黄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凡上下行方向各只有一条或两条车道(一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和双向通行三车道道路,在视距受限制的竖曲线、平曲线路段及有其他危险需要禁止超车的路段,均应划中心单实线。本标线为黄,线宽15cm。视距小于M值的平曲线,其中心线的划法如线35、线36。视距小于M值的竖曲线,其中心实线的划法如线37、线38。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线35 视线距小于M值时,双向二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线36 视距小于M值时,双向二车道道路在平曲线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D=40m 斜率i≥1∶50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D=20m 斜率i≥1∶20 线37 视距小于M值时,在道路竖曲线上的中心线划法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100m D=40m 斜率i≥1∶50 计算行车速度V≤60km/h L≥50m D=20m 斜率i≥1∶20 线38 视距小于M值时,在道路竖曲线上的中心线划法 19.3 禁止变换车道线。用于禁止车辆变换车道和借道超车。设于交通特别繁杂而同向具有多条行车道的桥梁、隧道、弯道、坡道、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交叉口驶入段、接近人行横道线的路段或其他认为需要禁止变换车道的路段。本标线为白实线,线宽为15cm如线39。 线39 禁止变换车道线 19.4 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线 19.4.1 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的路段,在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划黄虚线。无缘石的道路可标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30cm为度。黄虚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线段长100cm,间隔100cm。本标线可配合“禁止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本标线的划法见线40。 线40 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线 19.4.2 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的路段,在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划黄实线,无缘石的道路可标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以30cm为度。黄实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标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本标线可配合“禁止临时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本标线的划法见线41。 线41 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 19.5 停止线。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的停车位置。划设于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及左弯待转区的前端。停止线为白实线,双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停止线的宽度可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行驶速度的不同选用20、30、40cm。停止线应设置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的延长线上。设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应距人行横道150~300cm,如线42、线43所示。 去除马赛克 19.6 让行线 19.6.1 停车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应设停车让行标线。 停车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白实线和一个白“停”字,双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标线宽度20cm,间隔宽度20cm,“停”字宽100cm,高250cm,如线44所示。停车让行标线应设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延长线上。如有人行横道线时,停车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50~300cm。 线44 停车让行线 单位:cm 19.6.2 减速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路口,应设减速让行标线。 减速让行线为二条平行的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颜为白。双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与车行道中心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虚线宽20cm,二条虚线间隔20cm。倒三角形底宽120cm,高300cm。如线45所示。 减速让行标线应设在最有利于驾驶员了望的位置。一般可设在主干道缘石延长线上。如有人行横道线时,减速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50~300cm。 线45 减速让行线 单位:cm 19.7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用以告示骑车人在路口内禁止驶入的范围。左转弯骑车人须沿禁驶区外围绕行,以保证路口内机动车通行空间和安全侧向净空。该标线设置于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内。如线46所示。 线46 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单位:cm 该标线为黄虚线,大样见线47。非机动车禁驶区范围以机动车外侧车道边缘为界。 线47 禁驶区标线尺寸 19.8 导流线。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导流线应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情况进行设计。导流线的颜为白。其划法见线48、线49、线50、线51、线52、线53。其标线型式可分为单实线、V型线和斜纹线三种。外围线宽20cm,线宽为45cm,间隔为100cm,倾斜角为45°。 线48 复杂行驶条件丁字路口导流线 19.9 中心圈。设在平面交叉路口的中心,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及交叉口车辆左右转弯的指示,车辆不得压线行驶。中心圈直径及形状应根据交叉路口大小确定。中心圈颜为白。尺寸及形状如线54、线55。 线54 中心圈 单位:cm 线55 中心圈 单位:cm 19.10 网状线。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设置本标线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本线为黄。外围线宽20cm,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成45°,线宽10cm,斜线间隔1~5m。网状线见线56。 线56 网状线 在交通量较小的交叉口或其它出入口处,网状线可简化成如线57所示的形状。即在方框中加叉。网状线为黄,线宽为40cm。 线57 简化网状线 单位:cm 19.11 车种专用车道线。用以指示仅限于某车种行驶之专用车道,其他车种及行人不得进入。 本标线由黄虚线及文字组成。实线长400cm,间隔400cm,线宽20~25cm。标写的文字依规定行驶之车辆种类可分为:非机动车、公交线路车、自行车、大型车、小型车等,字高250cm,宽100cm。 专用车道线从起点开始标绘,每经过一个交叉口重复出现一次字符。如交叉口间隔距离较长,也可在中间适当地点增加标划字符。专用车道线见线58。 线58 专用车道线 单位:m 19.12 禁止掉头标记。用于禁止车辆调头的路口或区间。本标记为黄,见线59。 线59 禁止掉头 单位:cm 20 警告标线 20.1 警告标线的分类 20.1.1 纵向标线 a) 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 小学生营养食谱 b) 路面障碍物标线 c) 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20.1.2 横向标线 a) 减速标线 b) 减速车道线 20.1.3 其他标线 a)立面标线 20.2 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路宽缩减或车道数减少,应谨慎行车,并禁止超车。本标线的颜,应与中心线的颜一致。 渐变段的长度L一般应由路线设计确定。路面宽度由宽到窄的变化,应以渐变段过渡。线60为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的划法,D为安全停车视距。路宽缩减终点标线延长距离d按以下规定选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为40m,其他道路为20m。在靠路宽缩窄的一侧应划车行道边缘线。并应配合设置窄路标志。见线61,线62,线63。 渐变段的长度: 式中:L=0.625VW(V>60km/h) L——渐变段的长度,m; V——行车速度,km/h; W——缩减之宽度,m; D——安全停车视距,m。 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需用斑马线过渡时,斑马线为倾斜的平行粗实线。线宽45cm,间隔100cm,倾斜角度为45°,见线64、线65。 线60 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 线65 双向两车道改变为双向四车道 单位:m 20.3 接近障碍物标线 用以指示路面有固定性障碍物,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行车,绕过路面障碍物。 a) 双向两车道道路,障碍物在车行道中间时,可按线66划线。 线66 双车道中间有障碍 单位:cm b) 双向四车道道路。障碍物在车行道中间时,可按线67划线。 线67 四车道中间有障碍 单位cm c) 路面障碍物位于同一行驶方向的二条车道中间时,可按线68划法。 线68 同方向二车道中间有障碍 单位:cm 近障碍物标线的颜,应根据障碍物所在的位置,与中心线或车道分界线的颜一致。标线的宽度原则上应与障碍物所在位置的中心线或车道分界线的宽度相一致。标线的倾斜线宽20cm,斜纹间隔30cm。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d=40m,其他道路d=20m。近障碍物线或渐变段长度L由(l)式确定: 20.4 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用以指示前方有铁路平交道口,警告车辆驾驶人谨慎行车。本标线仅用于无看守人员之铁路道口,其线条及标字规定如下: a) 交叉线,白反光,线宽40cm,纵向长600cm,交角37°。 b) [铁路]标字,白反光,标写于交叉线的左右部位。 c) 横向虚线,白反光,线宽40cm,线段长60cm,间隔60cm。 d) 禁止超车线,黄反光,线宽10cm。 e) 停止线,白反光,线宽40cm。 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设置示例及铁路标字示例见线69。 线69 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单位:cm 20.5 减速标线。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应减速慢行,设于主线收费广场、出口匝道适当位置。减速标线为白反光虚线,根据设置位置的不同,可以是单虚线,双虚线和重复三次,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减速标线应按以下原则配置:使驶向收费车道的车辆通过各标线间隔的时间大致相等,以利于行驶速度逐步降下来(减速度约为1.8m/s2)。 收费广场减速标线设置见线71。第一道减速标线设置于距广场中心线50m的地方,其余标线按表11规定设置。如果收费广场的长度L需要设置第十一道、第十二道…减速标线时,则按32m间隔重复设置,标线均重复3次。 减速标线尺寸见线70。 表11 减速标线设置间隔 线70 减速标线尺寸 单位:cm img width=604 height=354 src="./2004118164330.files/image308.gif" v:shapes="_x0000_i4140"> 线71 收费广场减速标线设置例 单位:m 20.6 立面标记 立面标记是提醒驾驶人注意,在车行道或近旁有高出路面的构造物。以防止发生碰撞的标记。 立面标记可设在跨线桥、渡槽等的墩柱或侧墙端面上,及隧道洞口和人行横道上的安全岛等的壁面上。 立面标记的颜为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及其间隔均为15cm。在设置时应把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如线72所示。 心烦的句子 线72 立面标记 单位:cm 21 轮廓标 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的边界。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主线,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场的进出匝道或连接道,应连续设置轮廓标。轮廓标在公路前进方向左、右侧对称设置。在直线段,其设置间隔为50m,(附设于护栏上时,其设置间隔可为48m)。主线或匝道的曲线段,其设置间隔可按表12规定选用。路宽变化及有其他危险的路段,应适当加密轮廓标的间隔。 表12 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 轮廓标结构按设置条件可分为埋设于土中和附着两种。 21.1 设置于土中的轮廓标,由柱体、反射器组成。柱体为空心圆角的三角形截面,顶面斜向车行道,柱身为白,在柱体上部有25cm长的一圈黑标记,黑标记的中间镶嵌一块18cm×4cm的反射器。反射器分白和黄两种,白反光片安装于道路右侧,黄反光片安装于道路左侧或中央分隔带上。轮廓标采用混凝土基础,柱体与基础的连接可采用装配式安装。设置于土中的轮廓标构造见图22。 图22 轮廓标 单位:cm 21.2 附着于各类建筑物上轮廓标,由反射器、支架和连接件组成。可根据建筑物的种类及埋置的部位采用不同形状的轮廓标和不同的连接方式。 轮廓标附着于波形梁护栏中间的槽内时,反射器的形状为梯形,支架做成封闭式,固定在护栏与立柱的连接螺栓上。见图23。 图23 附着于波形梁护栏上的轮廓标 单位:mm 在经常有雾、风沙、阴雨、下雪、暴雨等地区,可采用较大的反射器(如?100的圆形),并将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的立柱上。这种轮廓标可以分为单面反射(A型)和双面反射(B型)两种,B型适用于需要为对向车道提供视线诱导的场合(如中央分隔带)。(见图25)。也可将圆形反射器装在波形护栏板的上缘,这种轮廓标,通过专门加工的支架把轮廓标固定在波形梁上(见图24)。 图24 固定于波形梁上缘的轮廓标 单位:mm 图25 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立柱上 单位:mm 附着于缆索护栏的轮廓标,系通过夹具将轮廓标固定在缆索上(见图26)。 图26 固定于缆索护栏的轮廓标 附着于侧墙上的轮廓标,包括在隧道壁、档墙、桥墩、台侧墙、混凝土护栏等处设置的轮廓标,允许其反射器采用长方形、或其他形状(见图27)。 图27 附着于侧墙上的轮廓标 单位:mm 轮廓标柱体应采用聚乙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聚碳酸脂树脂、氯乙烯树脂等强度高、耐候性、耐温性、耐蚀性好,加工成型方便的材料制造。 22 突起路标 是固定于路面上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可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来标记中心线、车道分界线、边缘线;也可用来标记弯道、进出口匝道、导流标线、道路变窄、路面障碍物等危险路段。 22.1 分类 突起路标可分为反光和不反光两大类。反光突起路标根据不同反光原理有棱镜型、透镜型等结构;不反光的可用瓷片、塑钢等多种材料制作。突起路标有多种形状,较典型的如图28所示。 图28 突起路标的形状例 单位:cm 22.2 布设 a) 突起路标与涂料标线配合使用时,应选用定向反光型,其颜与标线颜一致。其布设间隔为6~15m,可根据标线情况选定。一般突起路标应设置在标线的空档中。边缘线和中心单实线,突起路标应设置在标线的一侧,其间隔应与在车道分界线设置的间隔相同,设置示例见图29,图30。 图29 出口匝道突起路标布设例 单位:cm 图30 突起路标与涂料标线配合设置例 单位:m 突起路标与进出口匝道标线、导流标线、道路变窄标线、路面障碍物标线等配合使用时,应根据实际线形进行布设,力求夜间轮廓分明,清晰可见。 b) 突起路标单独用作车道分界线时,可用反光和不反光的突起路标组成标线。不反光突起路标可采用瓷片或其他材料制作,其布设间距原则为1~1.2m。设置示例见图31。 图31 突起路标组成的虚线标线 单位:m 突起路标单独用作实线时,可用反光和不反光的突起路标组成,突起路标壳体颜应与涂料标线颜一致,其单实线设置见图32,双实线设置见图33。 图32 突起路标组成的单实线 单位:m 图33 突出路标组成的双实线 单位:m 23 道路平交路口标线的设置原则 道路与道路平交路口的标线包括:人行横道线、停止线、车行道中心线、车道分界线、导向箭头等,上述标线在设置时,应考虑交叉路口的型式、交通量、车行道宽度、转弯车辆的比率、非机动车的混入率等因素,并遵循下列原则设置: a) 要积极开辟左转弯车道。可利用削去中央分隔带的方法,也可利用缩窄车道宽度和偏移车行道中心线的方法开辟左转弯附加车道; b) 路口的导向车道线的长度L应根据路口的几何线形确定,其最短长度为30m。导向车道线应划白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变更车道。 c) 平交路口驶入段的车道内,应有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距路口最近的第一组导向箭头,设置在导向车道线的末尾。导向箭头重复设置的次数和距离,应根据平交路口驶入段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计算行车速度大于6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按导向车道线L的长度重复三次;计算行车速度小于60km/h的道路,导向箭头按导向车道线L的长度重复二次。如图34、35所示。 图34 导向箭头布设(三组箭头) 单位:m 图35 导向箭头布设(两组箭头) 单位:m 24 路面标线材料 24.1 标线涂料的分类 路面标线涂料可分为常温溶剂型,加热溶剂型和热熔型三类。 常温溶剂型可在常温条件下作业施工,对环境的要求比较宽松,适用范围较广。常温型油漆有酯胶、环氧、丙烯酸和氯化橡胶等品种。丙烯酸漆和氯化橡胶干燥时间较快,环氧漆的附着性和耐久性较好,酯胶漆由于耐磨性差,用量有限。常温溶剂型油漆的有效使用寿命为4~8个月。 加热溶剂型涂料,加热温度较低,通过溶剂挥发和树脂在空气中氧化聚合而成膜。干燥速度较快,涂膜厚,使用寿命可达8~15个月,反光效果好。 热熔型涂料无溶剂,施工时需要加高温使粉状涂料熔化,利用专用设备涂敷于路面,冷凝后成标线。这种标线凝固快,耐磨性强,有效寿命可达20~36个月,反光性好,适用于繁忙的城市干道和高速公路上使用。 24.2 涂料原料及作用 常温溶剂油漆由合成树脂(15%~20%)构成涂膜,并粘合其他各种原料成分。包括:颜料(15%~20%)主要是着及遮盖;体质颜料(15%~38%)是充填料,以增加机械强度和耐磨耗性能;添加剂(2%~5%)是促进快干,防止沉降,结皮、易分散,增加稳定性的成分;溶剂(30%~40%)赋予油漆流动性,调整粘度。 加热溶剂型涂料由合成树脂、着颜料、体质颜料、添加剂和溶剂五种成份构成。合成树脂构成涂膜,并促使各原料相互粘合。颜料使标线着及遮盖。体质颜料为充填材料,增加涂料机械强度和耐磨耗性能。添加剂可促使标线涂料快干、防止沉降、防止结皮、容易分散和增加稳定性。溶剂(20%~30%)赋予油漆流动性,调整粘度。 热熔型涂料中的树脂必须是热塑性的,要求与各物质相溶性好,酸价低,泽浅,耐热性和耐候性好。热溶涂料添加剂有增塑剂、防沉降剂、抗污染剂和抗紫外线变剂等。为增加标线夜间反光性,还预混玻璃微珠和面撒玻璃珠。 路面标线涂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JT/T 280、GN 47、GN 48的规定。 24.3 预成型标带材料 预成型标带材料由热塑性材料构成。该热塑性材料为聚合材料,颜料及玻璃珠的均匀混合物,在热塑性材料反光表面额外嵌入玻璃珠层。施工时,通过其背面预涂胶层或在路面另涂胶结剂,使成型标带贴附于沥青及水泥路面上。 在正常路面温度条件下,借助车辆行驶的压力,可使该标带与路面紧密结合。 预成型标带的厚度除胶层外不应低于1.5mm;对于有突起断面的成型标带,其未突起部分厚度最低应不小于0.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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