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2022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2022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的通知
注册机械工程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2.01.24
【文 号】民航规〔2022〕3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三国英传7uj好人卡【主题分类】民航
正文
民航局关于印发2022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的通知
民航规〔2022〕3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航班正常水平,推动行业提质增效,民航局在总结近几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民航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制定了《2022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2年1月24日
2022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
开学第一课作文  为健全航班正常考核机制,努力提升航班正常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
  一、考核范围狼和小羊的故事
  1.航班正常的考核范围仅限于国内航班。
  2.国际和港澳台航班暂不考核,恢复时间及考核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含)以上的机场以2019年数据为基准,同时将大兴机场纳入考核范围。
  4.当突发区域性疫情时,民航局将视情对相关航班豁免考核。
  二、考核标准
  (一)航空公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
  1.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含)以上的机场当月国内客运离港航班正常率低于50%(不含)、排名后3位,并且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占比最高(含并列)的航班,自通报后(不含当月)第二个月起取消该航班时刻。每月计划航班数8班(不含)以下或国内独飞航段的航班不列入统计范围。
  2.在时刻主、辅协调机场当月预先飞行计划执行率低于85%(不含)的国内客运航空公司,
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航空公司在该机场新增客运航班预先飞行计划的申请。同一年度内,航空公司在同一时刻主、辅协调机场被通报3次(含)以上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航空公司在所有时刻主、辅协调机场新增或调整客运航班的预先飞行计划申请。航空公司在该机场当月预先飞行计划数8班(不含)以下的不列入统计范围。
总是梦见前男友  3.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7%(含)(公司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量/计划航班数量*100%≥7%),并且比例最高的3家客运航空公司,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航空公司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老北京糖葫芦
  4.客运航空公司当月到港航班正常率低于70%(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予以通报;连续2个月每月低于70%(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航空公司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二)机场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
  1.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含)以上的机场当月放行正常率和航班起飞正常率加权平均
值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予以通报;连续2个月每月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机场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正常航班换季、特殊加班和包机、新开国际航线除外)。
  注:放行正常率和航班起飞正常率的加权比例按照50%和50%确定。
  2.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含)以上的机场当月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予以通报;连续2个月每月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位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连续3个月停止受理该机场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正常航班换季、特殊加班和包机、新开国际航线除外)。
  (三)空管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
  由于空管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2%(含)的,按照《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三、相关要求
  1.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自2022年1月起统计相关数据,由民航局运输司每月发布通报。
  2.请各运行保障单位高度重视航班正常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履行航班正常主体责任,提升航班正常管理水平。
  3.请各地区管理局认真履行航班正常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上述调控措施,督促辖区内各单位不断提升航班运行水平。
  4.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民航局。
  5.本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