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存在的误区!16%、10%、6%、3%?还有5%、2%、1.5%?
增值税税率存在的误区!16%、10%、6%、3%?还有5%、2%、1.5%?
提到税率⼤家⼀定会觉得⼀般纳税⼈的税率好复杂好多,⼩规模纳税⼈的征收率就⽅便很多,
但是⼤家要特别注意⼀点,⼩规模纳税⼈不⼀定所有的计税都是使⽤3%的征收率,根据不同的
业务类型使⽤不同的征收率,所以⼤家⼀定要提⾼注意⼒看下⾯的内容。
3%与2%的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祝福中秋节的祝福语
知》(财税〔2009〕9号)规定,⼩规模纳税⼈(除其他个⼈外)销售⾃⼰使⽤过的固定资产,减按
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规模纳税⼈销售⾃⼰使⽤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
率征收增值税。
提前批大学名单5%的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财税第47号公告规定:
⼩规模纳税⼈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为销售
额,按照简易计税⽅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扣除代⽤⼯单位⽀付给劳务派遣员⼯的⼯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号公告《纳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办法》
第四条:⼩规模纳税⼈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单位和个体⼯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
体⼯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县(市、区)的,纳税⼈应按照上述计税⽅法向不动产所在地
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注释:预缴和实际申报地不
场地租赁合同⼀致)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县(市、区)的,纳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其他个⼈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总结⼀下,就是⼀般来说⼩规模纳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但是⼩规模纳税⼈(除其他个⼈外)销售⾃⼰使⽤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规模纳税⼈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规模纳税⼈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1
临床医学类某设备租赁公司2017年6⽉份出租建筑设备的收⼊116万元(含税),当⽉不考虑进项税额的情况下,应纳增值税额=116万元/1.16*16%。
提醒:
若是设备在出租时配备上操作⼈员,则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0%。
应纳增值税额=116万元/1.10*10%万元北京美食
案例2
某公司购买电视机2台,取得增值税专⽤发票,⾦额3万元,增值税0.51万元,若是这2台电视机⽤于员⼯宿舍看,则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
若是这2台电视机放在会议室⽤于开会经营⽽使⽤,则可以抵扣增值税。
案例3
企业购买⽪卡车专门⽤于⾷堂买菜,取得增值税专⽤发票,⾦额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由于该车辆专门⽤于福利,没法抵扣增值税。
提醒:
若是该车辆既⽤于⾷堂买菜、⼜⽤于运输货物等经营使⽤,则属于混⽤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
案例4
公司2016年底装修⾃有的办公房,房屋原值1000万元,发⽣装修费510万元(不含税),取得装修公司
开具来的增值税专⽤发票并已认证相符,由于装修办公楼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次性抵扣,必须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醒:
若是装修费⽤达不到房产原值的50%的,其进项税额就可以⼀次性抵扣。
政策参考:
顾慎言牺牲(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六条规定:纳税⼈将建筑施⼯设备出租给他⼈使⽤并配备操作⼈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暂⾏条例》规定,下列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于⾮增值税应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或者个⼈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七条下列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于简易计税⽅法计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或者个⼈消费的购进货物、加⼯修
理修配劳务、服务、⽆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于上述项⽬的固定资产、⽆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消费。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条规定,增值税⼀般纳税⼈(以下称纳税⼈)2016年5⽉1⽇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1⽇后发⽣的不动产在建⼯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年抵扣⽐例为60%,第⼆年抵扣⽐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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