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党组关于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房屋过户费∙【公布日期】2011.04.27
∙【字 号】玉人大党字[2011]3号
∙字画批发【施行日期】2011.04.27
∙【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党组关于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玉人大党字〔2011〕3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党办发〔2011〕15号)和县委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现就县人大机关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依法依纪、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积极稳妥、适当公开”四十字方针要求,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
(三)目标要求
公开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魅力指数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时限
在实行党务公开过程中,都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同时要坚持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党干关系的原则,做到“公开有效、内容适宜、勤俭节约、稳步慎重、方便工作”。要采取会议、文件、玉屏人大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在党内或社会进行公开。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具体的公开内容、相应的公开形式及时限详见后附表。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三、党务公开工作的方法
(一)依目录公开。严格按照《县人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对于党员、众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向党内或社会公开;党组织认为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将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报上一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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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集反馈。通过设立公开、意见箱、接待来访等方式,收集党员、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及时进行分类梳理,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人审签后按轻重缓急进行办理,结果及时向众反馈;对于涉及党员、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开通,设置党员服务窗口,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广泛听取党员、众的意见,促进党组织与党员、众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四)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余良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金菊以及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世木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党员干部组成。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3位兼职人员具体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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