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程 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广东,广州,510600)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195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与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我国开始对原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1984年,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86年,建立了城镇失业保险制度,1994、1996和1998年分别开始实施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9年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人民众的社会保障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障制度保障面过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城市人均享有的社会保障费是农村人均的30倍之多(城镇居民455元,农民15元),两者差距极为悬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而且只是社区化不是社会化,没有普遍推行。此外,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对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而大部分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以及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是一片空白。以至于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民工,成了城市中最弱势的体,这与他们为城市所做出的贡献极不相称,农民工的这种艰难处境彰显了社会公平机制的扭曲,亟需为其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2.失业保险制度不能适应新时期就业形式的变化。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下岗失业的总人数一直有增无减,特别是随着并轨工作的逐步推进,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急剧攀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200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高达4%,随着每年大量新增的城镇劳动力和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失业问题很难得到有效的缓解。面对如此严峻的失业形式,以低缴费率为支撑、以正规就业人员为主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将需要新的发展定位和完善措施。我国目前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主要限于城镇经济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的失业者,不涉及农村经济领域;在城镇经济范围内,又主要侧重于公有制经济,私营、三
资企业还未完全纳入。这种保障现状,使得失业保险的社会性名不副实,实际上成为少数人的保障。我国现阶段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事实上已经成为许多劳动者的选择。如果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能跟上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就会造成劳动者享受社会福利机会的新的不平等。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已是刻不容缓。
3.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要求。
我国原有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现收现付式。现收现付式的筹资方式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即本期养老保障收入仅用来满足本期的支出需要,通俗的讲就是一代人养上一代人。目前,全国60岁以上人口达1.32亿人,占总人口的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40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4亿人,占总人口的26%。人口老龄化加剧,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日益膨胀,在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已经从1998年的100多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00亿元左右,随着劳动人口减少,退休人口增加,巨大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年增大。从而对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账户造成巨大压力,现收现付式已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的需要。
4.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保障”难以为继。
由于历史原因,国家对老职工有隐性负债。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职工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这些财富被统一纳入计划,用于国家建设。发给工人的工资只是工人应得收入的一小部分,其中很大一部分变成了公费医疗、福利分房、退休金等承诺。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将不再承担过重的社会职能,上述承诺无法兑现。这种无法兑现的承诺,经济学中称之为国家对工人的隐性负债。政府的隐性负债主要指政府对社会保障资金,特别是养老金的欠账。为使曾经为国家建设奋斗了自己一生的退休工人晚年无忧,国家应该采取办法来偿还这部分隐性负债。
荷兰学生奶粉三、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1.扩大社会保障制度保障面,重点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由于我国的城乡经济发展差异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立即建立全国范围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是不可行的。目前,应当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具体说来,在贫困农村地区,应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内容的救济型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国家和地方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在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农村地区,应建立基本生活需要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最低生活标准的补助。
342
综  合/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高档车谭晓玲 祝国超
祝福六一儿童节的祝福语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得到切实贯彻和落实,才能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什么搞笑电影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6-244-03
作 者:谭晓玲,长江师范学院社科部讲师,硕士,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祝国超,长江师范学院社科部副教授,硕士,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重庆,涪陵,408100
一、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少数民族大学生和非少数民族大学生成长的外部环境和他们的身心特点也不断的发生变化,很多问题也有待我们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从国际来看,国际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加强,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矛盾、种族纷争、地区冲突不断,泛民族主义思潮重新抬头,各种文化交流日益扩大,使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每个民族的开放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都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但综观冷战后国际局势并不乐观,“民族分裂分子在西方敌对势力的唆使下,挑拨民族矛盾,从事破坏活动,严重影响少数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的稳定,新疆、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西方敌对势力一直将新疆、西藏等地作为对我国实施‘西化’、
‘分化’的主攻目标,千方百计支持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从各个方面加紧对我进行渗透、破坏、颠覆活动。”
从国内来看,在当前的宏观背景下,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政治态度基本是好的,思想走势与社会发展的脉搏共振,认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肯定改革开放,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少数民族大学生中仍然居于主导地位;他们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蕴藏着巨大的爱国热情,十分关心国家大事,对
在比较富裕农村,应建立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同时,引导农民参加各种商
业保险。并依据不同的类型,在管理体制、实施的突破口、筹资模式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分类设计。此外,对于向城镇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部分,针对他们流动性大的特点,可以考虑在其户籍所在地建立社会保障的个人账户,无论其转移至何地,都可以使用该账户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障。
2.健全失业保险制度,重点是扩大其覆盖面。
从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看,凡是有可能失业的劳动者,无论是国有企业的职工,还是集体企业的职工、外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私营企业的雇员、事业单位中订立了劳动合同的职工,都应纳入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应享受失业救济金。这既符合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也有利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必须尽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失业保险制度。在此,要特别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二是要打破城乡界限。同时,还应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把现在的市、县二级层次提升到“省级统筹,中央调剂”层次,保证资金的集中程度,减少管理环节。
3.实行“税费分筹”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
win8如何升级win10
越来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造成越来越大的社会保障基金缺口,除了加大部分国家财政的投入,建议考虑实行“税费分离”来应对。“税费分离”制将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分为两部分:社会统筹基金,开征社会保险税,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义务人征收;个人账户基金,由社保构向参保个人征缴养老保险费。两部分基金分开征收,分开管理,省级汇总,统一统筹使用。开征社会保险税是利用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承受能力征集基金,可将征集面均衡地扩展到所有生产流通领域里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行政事业性费租收益)的用人单位与个体,使全社会共同承担社会养老责任,带有依法行政的强制性。参保个人承担个人账户部分基金的个人缴费,作为本人将来计发养老待遇的重要凭据。这样就能有效的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面。同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家财政应对一些经济欠发达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压力大的地区给予一点的支持和倾斜。
4.划拨国有资产,偿还隐性债务。
由于隐性养老金负债是作为旧的体制结果出现的,是政府对职工的负债,只能通过政府统一承担债务责任。建议采取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股权至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用以偿还国家对国有企业老职工的社会保障隐性负债。一方面,用国有资产存量偿还养老金负债意味着国有资产流失,相反,目前国有资产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隐性债务形成的,以此偿还隐性债务是完全合理的。另一方面,虽然用国有资产存量解决问题会遇到一些操作困难,但我国正在加紧对国有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并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组,其间自然要对国有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如与这一过程相结合,操作问题可能也不会成为太大的问题。可以考虑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划拨部分国有资产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一个临时性持股机构持有划拨的股权,股权卖出之后,社保基金要以所得现金来偿还养老金负债。
(责任编辑:帅时远)
442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8/6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