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梦见老鼠是什么意思【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4.16
【字 号】沪银监通[2009]49号 一见倾心大结局
【施行日期】2009.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延熹攻略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
(沪银监通[2009]49号)
寒潮的危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在沪中资银行分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分行:
  近期,我局发现个别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存在不规范行为,擅自放宽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而引发无序竞争。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相关规定予以重申,并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依法合规经营,认真落实国家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政策、监管法规,不断完善相关业务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细则,严守风险管理底线。各行制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政策和办理相关业务中,首付款比例和执行利率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居民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可以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海地区平均水平,再申请贷
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40%,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应随套数增加而提高,具体提高幅度按各总行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二、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严禁以对VIP客户实行区别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严禁银行以另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银行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向客户进行费用返还、垫付首付款等方式降低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同时,银行应严格审查客户首付款的充足性和真实性,不得允许首付比例不足的客户以银行信贷资金或以信用卡透支等方式支付首付款。
  三、进一步规范银行与中介机构的合作关系。各行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的管理,统一规范合作模式。分行对该项业务应实行集中管理,加强对支行营业网点、一线营销人员的业务指导,强化合规意识,规范操作流程。完善中介机构资质评估和准入制度,对有违规宣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应建立黑名单并有严格的退出机制,对中介机构推介的业务应确保独立、严格的审查机制,防范中介机构违
法违规引发的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严禁通过恶意抬高中介机构手续费方式争夺他行客户。
  四、手游不氪金的游戏各行应选取信誉良好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并对房地产评估价格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防止外部人员通过虚增评估价格达成“零首付”或“低首付”贷款,严控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五、进一步落实贷款“三查”制定,提高基层行的内控执行力。一是要加强贷前调查,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执行与借款人“面谈”“面签”制度,认真核查借款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掌握借款人贷款真实意愿、偿付能力等;二是要加强贷时审查,严格审核借款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相关要件及客户经理贷前调查报告等,认真把好贷时审批关;三是要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加大对贷后资金流向的监控力度,定期回访借款人,严防假按揭违规行为,持续监控贷款风险。
  各行应杜绝房贷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住房消费者利益,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稳健运行。我局将加大检查力度,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将予严肃处理。请将本通知传达到涉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每一位员工。
  特此通知。
关于尊严的格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