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易壁垒的形成及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学习目的】本讲主要介绍新贸易壁垒形成的原因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通过本讲的学习,了解新形势下尤其是WTO框架下,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的表现,掌握新贸易壁垒的形成原因及机制,明确我国应对新贸易壁垒应采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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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新贸易壁垒是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是指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传统贸易壁垒指的是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高关税、配额、许可证、反倾销和反补贴等。区别传统贸易壁垒与新贸易壁垒的根本特征是:前者主要是从商品数量和价格上实行限制,更多地体现在商品和商业利益上,所采取的措施也大多是边境措施;而后者则往往着眼于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商业利益以外的东西,更多地考虑商品对于人类健康、安全以及环境的影响,体现的是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采取的措施不仅是边境措施,还涉及国内政策和法规。
一、新贸易壁垒的形成
(一)形成动因:贸易自由化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某年某月歌词按照自由贸易理论,贸易自由化可以带来三个方面的直接收益:一是来自按比较优势进行国际分工和贸易的比较利益;二是可以获得本国因资源和技术限制无法生产的产品,从而提高国内福利水平;三是通过扩大出口,为国内限制资源和剩余生产能力寻出路。显然,上述直接收益都是针对参加自由贸易的国家层面而言。如果从世界经济的宏观层面看,将以上三方面的收益加以合成,那么自由贸易对世界经济总体也具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增进世界福利水平的积极效应。但世上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表明,任何经济活动都是有成本的。那么,自由贸易的成本又是什么呢?从GATT成立以来贸易自由化的实践来看,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1.市场垄断成本
GATT成立以后共举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大幅度地降低了进口关税税率(其中,发达国家缔约方平均进行关税率已降到5%以下,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平均进口关税率已降到10%以
下)。各国保护水平降低为贸易自由化的形成并扩大市场规模扫清了障碍,因此促使许多国家纷纷扩大产业规模,以实现规模经济并具有更大的国际竞争力。战后,日益广泛的产业内贸易突出反应了规模经济在国际贸易中的存在和影响。规模经济经济一般存在于制造业(由于信息技术的提高,其规模经济效益更加明显),而制造业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要求决定了其发展具有垄断竞争性。规模经济具有边际效益递增的特性,与比较优势相比,规模经济尤其是内部规模经济(internal Scale Economy)的实现主要依靠厂商自由规模的扩大和产出的增加。在具有内部规模经济的产业中,大厂商比小厂商更具有成本优势,因而能够迫使小厂商退出市场,从而逐步控制市场形成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不完全竞争市场具有的重要的特征是,行业中为数不多的主要厂商对价格具有影响力,即他们是产品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非接受者。在现实经济中,不完全竞争将会给国际贸易带来很多重要影响,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形成了对某些行业产品的垄断。这些行业的厂商为了占据更大份额的国外市场,很可能对国内外不同市场的同类产品进行差别定价,实行产品倾销(如果厂商认定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备竞争优势,会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出口,以打击国外竞争者并占领国外市场)。倾销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歧视,实施的基础在于市场垄断,而实施的结果则具有两重性,既扩大了本国出口并打击了进口国的竞争
产业,同时还会剥夺第三国利益。因此,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扭曲了市场秩序,它迫使进口国厂商疲于应付产品的价格战,导致忽略质量与资源配置效率,严重阻碍进口国竞争产业的发展。而对于进口国消费者而言,虽然在短时间内可以享受价廉物美的商品,可一旦倾销得势后,价格必然上涨,消费者将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这种代价包括价格和失业率的提高)。这些因倾销造成的进口效率和福利的严重损失,其实是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衍生的市场垄断成本所致。
2.技术标准成本
技术标准成本是因战后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国际分工深化而产生的。战后迅速发展的贸易自由化使国际分工的深度和广度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其一,产业内分工取代产业间分工占据主导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国际分工主要是经济结构和技术基础不同的国家之间的产业间分工,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制造业与农业、矿业之间的分工。因此,这种形式的国际分工又称为垂直型分工。战后,国际分工则主要是经济结构和技术基础相近的国家之间的产业内分工,其主要形式分为不同型号及不同规格产品的专业化分工、不同零部件的专业化分工和不同生产工艺过程的专业化分工三种。因此,这种形式的
国际分工又称为水平形分工。战后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由垂直型分工变为水平形分工,深刻地反应了国际分工的深化程度。其二,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日益广泛。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国际分工主要实在宗主国与其殖民地之间以及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之间进行,范围相对狭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贸易自由化进一步推动生产国际化的发展,使绝大多数国家都处于国际生产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这样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都被纳入国际分工的体系之中。国际分工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发展一方面实现了生产上的规模经济,但同时也因各国技术标准不同而导致交易成本的上升。因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产品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国消费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及安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可是各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不同,所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标准差别很大,这就给生产者和出口商造成了困难,构成了国际贸易的重大障碍。
3.环境保护成本
贸易自由化使人们将目光更多地投向贸易利益。但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日益扩大,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越来越突出:一是许多发达国家利用各种贸易方式耗竭性地掠夺全球资源和将
污染严重的产业向国外转移,造成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严重失衡;二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实行赶超战略和大规模工业化发展模式,又使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如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成灾、水体污染、森林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加剧、野生动植物物种大量灭绝等。种种悲剧正在促使人们日益关注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地球环境具有相对极限,适合生物生存的环境条件是地球形成后经过及其满城的演变才出现的,不仅自然资源存在极限,同时自然资源对人口数量的承载能力和环境的自净、循环能力也存在着极限,因此维持生态环境要素资源的可持续性是实现自由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
进入20世纪90年代,有关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矛盾的争论日趋激烈。一些环保主义者认为,自由贸易的发展加剧了环境恶化(托马斯.端午祝福语安德森、卡尔.福克、斯蒂芬.奈斯德姆,枣庄旅游景点1998),美国经济学家哈丁(Garrett Hardin)著名的“公地的悲剧”观点集中地体现了这一学派的看法。美国另一位环境学家尤劳吉(Christian Euloigin)则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的根据。他认为,自然资源分为独占资源(Appropriable Natural Resources)和不可占资源(Inappropriable Natural Resources)不同性质的两类。前者是生产者或者消费者能够完全独占的经济价值资源,如土地、树木、天然气、铜矿、石油等;后者是那种不可以分
割、难以独占、现在公众仍在免费使用却由社会来承担代价的资源,如清洁的空气、大气、山光水、宁静等环境资源,即哈丁所说的“公地”。而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仅考虑了前者,没有正确估价和分配后者,所以使全球贸易加剧了环境恶化。对此,另外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不是全球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能体现环境成本所导致的市场失灵才是全球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科斯定理”则对此做了很好的解释。斯克定理将外部性与产权联系起来,为环境污染的经济分析提供了最具系统性的理论框架,在环境与经济之间建立了有机的结合。因此,解决国际贸易中环部性为题的出路应当是:一是对贸易产品中包含的环境要素进行合理定价,将环境成本内部化;二是在国际贸易体质中制定和补充有关国际贸易的环境规则和标准等内容,从制度上保证贸易的外部性影响趋于零。
(二)形成依据:次优化理论与WTO基本原则
由于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存在的三种主要成本,市场垄断成本、技术标准成本和环境保护成本,使得现实的国际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和存在外部性的市场。按照自由贸易理论,各国只要按照自然条件(亚当.斯密)、比较利益(大卫.李嘉图)和要素丰缺(俄林)的状况,
进行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就可以实现效率最高和福利最大(也可以表述为厂商和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即帕累托最优。但这一均衡的实现,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假设条件:不存在市场不完全竞争或者市场扭曲;生产和消费中均无外部效应,不存在公共物品,资源都被私人拥有,经济参与者追求利益最大化;市场总能出清且没有交易成本等。在此情况下,最优的贸易政策是自由贸易政策,最终实现的均衡为最优均衡,而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只会降低经济效率和国家福利。但现实世界并非如此完美,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就要否定最有均衡和自由贸易政策呢?1956年,理查德.李普西(R.G.Lipsey)和凯尔文.莫雷诺冰川兰卡斯特(K.Lancaster)总结了前人的理论分析,创立了次优理论并提出:如果一般均衡体系中存在着某些情况,使得帕累托最优的某个条件遭到破坏,那么即使其他所有的帕累托最优条件都得到满足,结果也未必是令人满意的。换句话说,假设帕累托最优所要求的一系列条件中有某些条件没有得到满足,那么帕累托最优状态只有在清除了所有这些不满足的条件之后才能达到。如果通俗地解释以上次优理论的观点,其含义就是:“假设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需要满足10个假设条件,如果这些条件中至少有一个不能得到满足,那么满足全部剩下来的9个条件所达到的次优状态,未必比满足剩下来的9个条件的一部分(如满足4个或者5个)而得到的次优状态更加接近于10个条件都得到满足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显然
次优理论为现实中贸易政策的理性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按照次优理论,面对现实世界贸易市场的种种缺陷,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追求次优均衡,并选择次优的国际贸易政策,即在次优条件下选择最优政策。
当我们从次优选择的角度来分析WTO的贸易政策取向时,就会发现WTO所制定和推行的并不是完全自由贸易政策而是有节制的(或者称为有限度的)自由贸易政策,这从WTO的基本原则内容上得到集中体现:其一,一部分基本原则贯彻了自由贸易思想,比如非歧视原则是为了保护贸易自由化成果在所有成员方之间使用与一致;贸易自由化原则(体现为削减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是为了减少贸易障碍并使贸易自由化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公平竞争原则和透明度原则是为了使各成员方的企业有平等的贸易环境,从而为自由贸易顺利运行提供重要保障。其二,另一部分基本原则则体现了允许适当贸易保护精神,比如允许正当保护原则,允许成员方根据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和产业及服务业竞争能力差距可实行不同程度的保护,同时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排除在贸易自由化之外;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原则,是给予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成员方的一些照顾(如延长履行WTO各项协议义务的过渡期和增加灵活性,向其提供技术援助等),以鼓励其加快经济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转轨;例外与免责原则,是考虑成员方历史传
统、安全和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允许其在履行WTO协议义务时可以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从上述WTO的基本原则可以看出,WTO奉行的国际贸易政策实际上是包容了自由贸易政策和适度保护的中性贸易政策,其政策目标是:把贸易自由化作为基本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又结合了两大因素,即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并防止发展中国家边缘化。可见,在组织性质上,WTO并不是一个自由贸易组织,正如WTO秘书处在其编著的《贸易走向未来》中所阐述:“世界贸易组织有时被成为‘自由贸易组织’,但这并不完全正确。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致力于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竞争的规则体制。”也就是说,WTO是一个寻求次优均衡的多边贸易体制。
(三)形成机制:次优选择与双重约束
贸易政策工具,是指不同贸易政策的各种具体措施,并体现着一定的政策目标。其中,实施保护政策的措施又称为贸易壁垒。在GATT体制中所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是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是进口限额、许可证、出口补贴等)。为什么在WTO体制下,这些传统的贸易壁垒会被新贸易壁垒逐步取而代之?国际贸易的实践已经证明,这实际上是一个贸易政策进行次优选择的自然过程,也是受WTO规则和成员方政府干预双重约束的必然
结果。
1.贸易工具的次优选择
所有的贸易保护措施都会导致贸易的扭曲。扭曲被定义为经济活动对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偏离。造成扭曲的根源一方面是市场的不完善,一方面则是由于政策运用失当所致。市场失灵或政策运用失当将使得帕累托最优的条件DMRS=DMRT=FMRT中任何一个条件不能得到满足而出现扭曲。巴格瓦蒂区分了经济性扭曲和非经济型扭曲、国内扭曲和国际扭曲。就经济性扭曲而言,DMRS=FMRT≠DMRT是出现生产扭曲,DMRT=FMRT≠DMRS时出现消费扭曲。消费扭曲和生产扭曲是国内扭曲,贸易扭曲则是国际扭曲。显然,在市场失灵的现实既定条件下,扭曲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扭曲程度的大小取决于贸易政策工具的选择。贸易政策工具一是关税;二是补贴;三是进口配额。
2.新贸易壁垒形成的外部条件
新贸易壁垒的形成,实际上是贸易政策工具的内在演变和外部贸易法律环境相互影响和作用的结果:其内在演变的根据是各种贸易政策工具在成本——收益比较下的次优选择,而外部贸易法律环境则是WTO规则与各成员方国内相关法规的双重制约。
这中双重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各成员方国内相关贸易法规受WTO规则的制约。从法律角度看,WTO规则是国家法规范,各成员方的国内相关法规是国内法规范,两者同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畴。因此,各成员方能否正当运用新贸易壁垒,不仅要涉及本国的相应法规,同时还应符合WTO相关规则。这意味着,各成员方运用新贸易壁垒作为保护手段是否合理合法,还要受到WTO相关规则的制约。WTO规则分为框架规则和具体规则:框架规则被称为协定,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它们确定各自领域中能体现WTO基本原则的框架规则,作为具体协议的基础,带有指导性;而具体规则体现在相关贸易协议上,是在框架规则下就某个具体问题达成的具体协议,如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下达成具体规则的协议就包括《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显然,具体规则是WTO基本原则和国际贸易相关领域具体情况结合的成果。它们是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达成的,是WTO成员方合法实施新贸易壁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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