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帐簿、单证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帐簿、单证的管理规定
第—条为了规范加工贸易企业建帐行为,健全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海关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关稽查条例》、有关会计法规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黄埔海关注册或备案(不含异地报关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加工装配经营单位及加工企业、保税仓库等加工贸易企业,必须按照海关规定和会计法律法规,设置、编制和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报关单证(或专门帐册)等有关
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企业进出口业务有关情况。
第三条凡在我关备案或注册的对外加工装配的加工企业、保税工厂有下列帐册、凭证和报表所反映的业务活动的,必须按照海关稽查条例、相关会计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和保管下列帐册、凭证和报表:
(一)进出存帐。包括原材料帐、产成品帐、边角废料帐、生产设备帐、委托加工和受托加工帐,入仓单、送(出)货单、领料单、退货单。保存15年。
(二)反映每批量完工产品实际耗用原材料情况的帐册或记录。保存15年。
(三)银行存款帐和现金日记帐。保管25年。
(四)与加工过程有关的资料,包括订单、生产令(制造令)。保管15年。
(五)反映资金往来等情况的其它有关帐册。保管15年。
(六)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报表(一)至(三)(附件5、6、7),保管3年。
第四条凡在我关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加工装配经营单位有下列帐册、凭证和报表所反映的业务活动的,必须按照海关稽查条例、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和保管下列帐册、凭证和报表:
(一)进出存帐。包括原材料帐、产成品帐、边角废料帐、生产设备帐、委托加工和受托加工帐,入仓单、送(出)货单,领料单、退货单。保存15年。
(二)反映每批量完工产品实际耗用原材料的帐册或记录。保管15年。
(三)与加工过程有关的资料,包括订单、生产令(制造令)。保管15年。
(四)我国会计法规规定设立和保管的其他会计帐册,凭证、报表。
(五)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报表(一)至(三)(附件5、6、7),保管3年。
第五条凡在我关注册的保税仓库有下列帐册、凭证和报表所反映的业务活动的,必须按照海关稽查条例、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和保管下列帐册、凭证和报表:
(一)进出存帐。包括商品进出帐、边角废料帐、生产设备帐,入仓单、送(出)货单、退货单。保存15年。
(二)反映商品加工、包装活动的帐册。保存15年。
(三)银行存款帐和现金日记帐。保管25年。
(四)与加工、包装过程有关的资料,包括订单、生产令。保管15年。
(五)反映资金往来等情况的其他有关帐册。保管15年。
军训感言500字(六)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报表(一)至(三)(附件5、6、7),保管3年。
第六条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报关单证及进出口业务资料,包括协议、已核销手册及报关单复印件、关税及代征税缴款书、现执行手册,报关单、业务函电、进出口运输单证、发票、合同等业务资料,需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管3年,保税货物报关单证保管期限为自进出口放行之日至办结海关核销手续后3年,减免税进口货物报关单证需保管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后3年。
第七条加工贸易企业发生的所有与进出口有关的活动必须在上述帐册、单证中记录和反映。
上述帐册、单证需在境内企业法定经营场所按规定期限完整保存。
各有关企业需根据会计规范和海关要求填制凭证和登记帐册,依据实际收发货物的时间(包括年、月、日)、数量、品名、规格、价格等予以记录和反映。
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设备与非减免税设备必须区分记录和核算。
第八条加工贸易企业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进出存帐规范》(附件2)设置和登记原材料帐、产成品帐、边角废料、生产设备帐、委托加工和受托加工帐册,设立和填制记帐凭证:
dde指标第九条本规定所列帐册、凭证由企业自行设制或购买使用。企业自行设制或购买使用的帐册、凭证及报表的设置、登记、填制必须满足海关标准要求。附件3所列进出存帐格式仅供企业参考:
第十条海关建立年度定期报送帐册资料制度,各有关企业需在每年的1月1 日至4月30口将注册或备案证明书、上一年度有关帐册、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利《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报表》)送至海关审查。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加工装配经营单位在年审时一并报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记帐的企业可以委托事务所通过计算机向海关报送,运用计算机自行记帐的企业可以使用磁盘报送。
第十一条海关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代理建帐和记帐情况是否符合海关要求实行评估,并公布评估合格名单。海关对未经海关评估合格的事务
所代理建立和记录的帐册资料将进行实地审查其是否符合海关规范。有关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委托事务所记帐或选择委托记帐的事务所。
第十二条加工贸易企业需按《黄埔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报表填写说明》(附件4)的要求填制《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报表》(附件5、6、7)。
第十二条海关推行使用计算机审查企业帐册、报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记帐和报帐的企业,海关可以通过计算机查阅企业保存在事务所的帐册资料,使用计算机自行记帐的企业可以通过计算机向海关传输帐册资料供海关查阅。
第十四条凡有关企业按照海关规定、会计法律法规设置、编制和保管的帐簿、单证,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企业进出口货物的购买,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库存等情况,能够满足本规定要求并按时报送有关资料的,其建帐行为即为符合海关要求。
第十五条有关企业不按规定建立、保管和报送有关帐簿、单证和报表,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拒绝、拖延提供或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帐簿、单证的,由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关稽查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关资格,并作为海关评定企业管理类别的依据。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账簿及单证管理业务问答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总体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账簿、单证的管理规定》何时实施?针对的管理对象有哪些企业?
2、《管理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3、制定《管理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它与现有会计法律法规的关系如何?
4、《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5、《管理规定》对加工贸易企业账册及单证填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6、《管理规定》对企业管理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7、海关对企业记账方式有何规定?
8、海关对企业账簿、单证格式有何规定?
9、海关对代理记账的态度如何?
10、企业不按规定建立健全账册管理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第二部分:具体要求
11、经营加工贸易企业应当设立的基本账册有哪些?
12、经营加工贸易企业应设置的基本原始凭证有哪些?
13、企业应当如何填写“原材料进出存账”?
14、企业应当如何填写“产成品进出存账”?
15、企业应当如何填写“边角废料账”?
16、企业应当如何建立“收货与转厂对照账”及“送货与转厂对照账”资料?
17、生产令(或称“制造令”、“工单”等)需要反映什么内容?
18、企业应当如何填写《加工贸易产品流向情况表》?
会计初级报名条件19、企业应当如何填写《加工贸易原材料来源与使用情况表》?
20、跨年度收、付货物与结转不一致的,如何在《加工贸易产品流向情况表》和《加工贸易原材料来源与使用情况表》内反映?
21、《加工贸易原材料来源与使用情况表》内“来源合计”减去“使用合计”与“期末实际库存”必须相等吗?
22、企业应当如何填写《加工贸易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表》?
23、企业账册及其凭证的保存年限如何?
24、《管理规定》要求企业每年需定期向海关报送哪些资料?
25、《管理规定》要求企业每年报送的资料何时报送?向何部门报送?
26、可否由代理记账公司代为报送报表?
第三部分:常见疑问
27、《管理规定》是否要求企业另建一套账册?
28、海关是否设制有一套“标准账册”供企业按格式填制报送?
29、海关加工贸易管理部门核销手册的原则是什么?
30、《加工贸易产成品流向表》、《加工贸易原材料来源与使用情况表》反映的产成品及原材料的期末库存与当时加工贸易手册核算的结余库存必须一致吗?
31、海关对《加工贸易产成品流向表》、《加工贸易原材料来源与使用情况表》反映的由于实际单损耗与备案数据差异原因产生的产成品及原材料的期末库存与当时加工贸易手册核算的应有库存之间的“
差异”将如何处理?
32、海关是否对代理记账公司、记账软件作出推荐或指定?
33、通常所说的“物流账”、“合同账”、“海关账”在概念上有何区别?
34、《进出存账》中的“日期”栏应登记入账时间还是活动发生的时间?
35、在《进出存账》中,必须逐笔登记吗?能否每月汇总登记?
36、《进出存账》的“凭证号”应填写什么?
长城的全部历史资料37、企业能否手工编写物流帐的凭证号码?国家法定节假日
38、企业或记帐公司在使用记帐软件录入原始凭证时,系统往往会自动生成一个顺序编号,该顺序号是否可以当作凭证号使用?
39、《进出存账》的“摘要”要求反映来源与流向,具体要求是什么?
40、在物流活动中所设置的各种单证需按统一规定编流水号吗?
41、企业登记单证或账册时的物料编码与海关申报编码不一致的,如何建立对应关系?
42、当企业内部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如何在账册上进行反映?
43、对于企业内部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同的情形,应当如何填制送货单?
44、领料单、成品入库单必须记录的项目有哪些?
45、是否可以供应商的送货单作为原料进仓的凭证,而不再另外设置原料入仓单?
46、送货单一般有多联,企业应当如何保存?
47、挥发性材料的无形损耗如何登记“边角料账”?
48、残次品能否记录入“边角料账”?
49、非正常损耗、报废材料如何处理?
50、埔关《管理规定》中第三、四条的(二)“反映每批量完工产品实际耗用原材料情况的账册或记录”具体有什么样的要求,通常表现为什么类型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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