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一览表(468个)
目录起止条文罪数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02至11312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14至13952最近删除的聊天记录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08)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40至1509第二节走私罪151至15710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58至16917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70至19130第五节金融罪192至1998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200至21114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212至2197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220至23013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31至26142第五章侵犯财产罪262至27513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36)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76至30350第二节妨害司法罪304至31620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317至3228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323至32810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329至33611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337至34515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346至35611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
淫罪
357至3616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62至3665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67至38023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81至39514第九章渎职罪396至41837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419至45031
刑法罪名的历史沿革
一、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施行后,1997年12月9日通过《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确定了413个罪名。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共确定了414个罪名。
二、97年刑法于生效施行后,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二》、《刑法修正案三》,对罪名有所增减。为了避免检察院和法院对罪名的规定不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对罪名进行了调整:修改了16个罪名(其中1个罪名修改为2个罪名,即修改增加了1个罪名),新增了5个罪名,取消了2个罪名。《补充规定》实施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终于有了准确的数字,为418个。
关于时间的谚语
三、2003年8月21日,根据《刑法修正案四》,“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修改了3个罪名,新增了4个罪名,规定实施后我国刑法罪名为422个。
四、2007年11月6日,根据《刑法修正案五》、《刑法修正案六》,“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修改了8个罪名,新增了14个罪名,取消了1个罪名,规定实施后我国刑法罪名为435个。
五、2009年10月16日,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修改了4个罪名,新增了9个罪名,规定实施后我国刑法罪名为444个。
六、2011年5月1日,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修改了3个罪名,新增了7个罪名,规定实施后我国刑法罪名为451个。
七、2015年10月30日,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修改了13个罪名(其中有两处由2个罪名合并成1个罪名,即修改减少了2个罪名),新增了20个罪名,取消了1个罪名,规定实施后我国刑法罪
名为468个罪。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2)
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4武装叛乱、罪刑法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
教师证怎么考
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
11为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
报罪
刑法第111条
营业执照变更
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52)
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同上
15爆炸罪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
19过失决水罪同上20过失爆炸罪同上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
玩具熊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
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31组织、领导、参加罪刑法第120条
我的校园32帮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33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二3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三35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120条之四36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刑法第120条之五37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刑法第120条之六38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
39劫持船只、汽车罪刑法第122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