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大探戈基本步 小】 作者:基层处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时间:2012-08-13 17:37:02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根据省政府下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权限的决定,我省基层法律服务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做新的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行政许可权限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权下放给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不得收费。
二、执业核准程序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申请人提交执业核准材料,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签署意见后,提交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上报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省直管县(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办理执业核准。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省辖市(直管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依法做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执业核准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申请执业核准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核准。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五)身份条件:
1、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国家司法考试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之一者。
2、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下列人员:
1)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业务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人大法制工作、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执业核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的;
5、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
6、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四、申请执业核准应提交的材料
(一)具有执业资格人员需提交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2、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国家司法考试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3摩托车机油《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查询结果;
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实习合格证明;
5、基层法律服务所拟聘用协议;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健康状况证明。
(二)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交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2、法学本科学历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学历查询结果”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实习合格证明;
5、基层法律服务所拟聘用协议;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健康状况证明。
(三)从事法、检、司业务及人大、政府法制工作满五年的人员需提交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2、大专学历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 “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基层法律服务所拟聘用协议;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健康状况证明;
7、县级以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人大、政府出具的申请人从事审判业务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人大法制工作、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证明;
笋干8、《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以上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A4纸)。
五、强化管理
(一)认真组织年度检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司法部部令的要求,组织开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于每年331日前完成。对不符合年度检查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整顿。
(二)及时办理设立、变更和注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标准,按照时限、程序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
(三)加大惩戒力度
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的工作职责,在行使行政许可权限的同时,要切实把握好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范围和程序,对违法违规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严肃惩处,不姑息,不迁就,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发挥行业管理作用
要把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六、健全完善备案审查通报制度
针对基层法律服务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等实际情况,省厅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备案审查制度。
(一)备案事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2东北玩泥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
机遇作文3、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
4、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
(二)备案程序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的备案每年两次,分别于每年630日以前、1231日以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备案。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情况于每年410日前报省厅备案。
2、省厅对各地报送备案的材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3、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由作出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的单位在一个月内自行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或由省厅依法予以撤销。
4、省厅于每年430日前对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关情况进行定期公告,还将就各地情况的变化进行不定期公告。
(三)备案材料
各地要统一使用司法部制发的基层法律服务的文书格式和证件式样。报送备案时,应根据备案事项,报送相关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1)行政许可决定书;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查询结果(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从事法律业务工作已满五年证明(离退休人员);
7)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8)执业核准名单。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登记表及名单。
中国气象局关注萧敬腾3、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表及名单,登记机关文件。
4、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年度检查名单。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登记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各一份。
省厅将对各地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健全完善通报制度,必要时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予以撤销。
                      河南省司法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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