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
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7.12.28 |
施行日期 | 2017.12.28 |
文号 | 豫政金〔2017〕311号 |
主题类别 | 金融其他规定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沪怎么读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保密工作承诺书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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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
豫政金〔2017〕3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金融办,省直管小额贷款公司: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把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省政府金融办制定了《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8日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河南省境内、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各级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各自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负责对各自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省直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行政主管单位是其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各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牟取不正当利益,并有义务为小额贷款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客户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其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审批事项监管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事项分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按照本章各节明确的审核事项及要求落实审核责任。
第一节设立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由监管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县(市、区)、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事项的初审、复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金融办。
第八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除符合《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取得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风险防范承诺书和风险处置工作预案。设立省直管小额贷款公司,须取得主发起人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风险防范承诺书和风险处置工作预案。
(二)在国家级贫困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在省级贫困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在其他县(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在省辖市各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
(三)出资主体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须为企业法人:(1)其投资比例应为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30%-65%。(2)管理规范、实力雄厚,原则上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在工商、税务、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没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3)有充足的货币资金和可持续出资能力,货币
资金足以满足出资需要。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年净利润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投资本项目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大型企业集团在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上允许突破限制。
2.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政府财政或事业法人、社团组织的,对本项目出资不得低于本项目注册资本的30%。
3.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国(境)外法人的,除满足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的净资产总额须符合国家对外商投资的有关规定。
4.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国内知名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著名互联网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持股比例允许突破规定的上限。上述企业以全资子公司作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可以根据穿透式原则,主要考察母公司的存续时间、财务指标和实际出资能力。
5.其他法人股东须管理规范、经营良好,有充足的货币资金和可持续的出资能力,货币资金足以覆盖出资额;近两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自然人股东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近两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有充足的货币资金和可持续的出资能力,入股资金为自有货币资金,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或借贷资金入股;自然人股东以共有财产出资应征得其财产共有人同意。
第九条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暂行)》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县及省辖市监管部门应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的审查要点。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重点审核和评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生态坏境、市场客户状况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否需求,目标客户是否真实可靠,市场定位是否准确,专业化特是否突出,可行性论证分析是否切实可行,筹建理由是否充分、基本条件是否具备。
(二)公司章程的审核。章程合规、股权设置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治理与风险控制机制科学等。章程中应有《小额贷款公司禁止行为十不准》规定的条款。
(三)注册资本的审核。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且一次性到位;验资报告在有效期内,带有验证码或其他有效证明,在登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网查询后,查询信息与该验资报告内容一致。
(四)股东资金来源出资能力的审核。重点审核股东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等,确保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没有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情况。
1.法人股东材料的审查。要有同意出资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省级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出资的决议),决议入股金额和实际入股金额一致,股东或董事签字人数要符合该公司章程中规定决议生效人数;非主发起人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自有或流动货币资金须超过拟出资额(不含抵押、存货、担保类等资产),且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金额不宜过大,防止出现借贷资金入股情况;结合企业法人提交的证照、审计报告等材料,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网及其它相关网站进行查证,确保提交的材料、证照、股
东信息等与实际相符。
2.自然人股东的审查。自然人股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权投资或所兴办经济实体的,需对其提供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应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证。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
1.任职资格。应符合《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2.工作经历。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小额贷款或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相关行业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期货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
3.学历及职称证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供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其中财务负责人应具有会计、财务或者审计等相关领域中级以上职称。
4.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任职),特殊情况确需兼职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工作单位怎么填 (六)营业场所的审核。县(市、区)监管部门应对营业场所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
(七)公司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审核。公司管理、贷款评审、决策流程、信息披露、应急管理、财务、统计、内审、风控等公司制度合法、合规、齐全、完整。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按照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严格把关。
(一)县(市、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依规进行实质审查,考察主发起人及股东企业,审查资金来源、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组织监管谈话,查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查任职资格了解其从业背景,落实股东面签;对营业地址进行实地核实。对审查合格的,在当地新闻媒体、其门户网站或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辖市监管部门。省直管县(市)监管部门上报省政府金融办。
(二)省辖市监管部门对县(市、区)监管部门上报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材料复查审核后,在当地新闻媒体或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在我心里从此永远有个你
(三)省政府金融办受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监管部门和省直单位上报的设立申请材料后,经处室联审、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议、媒体公示等程序后,对无异议的下达设立批复。
(四)属地监管部门应督促小额贷款公司自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到省小额贷款公司账户归口管理的主办银行属地支行(以下简称“主办银行”)开设信贷专用账户和基本账户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小额贷款公司未开业前,其注册资本可在其主办银行定期存款或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可用于筹备期间的运营支出,但不允许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开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3个月内开业。开业前应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向属地监管部门提出开业申请,市、县监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金融办会同属地监管部门组织开业验收:听取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及开业情况汇报,检查银行账户开立与资本金在位情况,检查营业场所设置与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知识考核,符
合条件的下达开业批复。小额贷款公司因故不能按时开业的,应提前15日向监管部门提出延期开业申请。无故逾期开业达到3个月的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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