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
工 作 规 程
(供督导人员使用)
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验收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程主要适用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对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的评估验收工作。
二、主要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简称《暂行办法》);
2.高速公路收费用标准《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简称《实施办法》);
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教督导〔2012〕199号,简称《实施细则》);
5.《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豫政教督〔2014〕3号)。
三、评估验收内容
评估验收内容包括《实施细则》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等方面,并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
评估验收工作要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综合效应,重点核查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情况及经费投入情况,同时要考查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如:平等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儿童入学、择校、减负、体质健康、农村学校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等情况。注重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评估验收程序
评估验收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对全省申报县材料初审合格后,统筹组织安排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验收。基本程序如下:
(一)前期准备
1.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由省督学、有关专家组成的审核组,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基本达到《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要求,存在的薄弱环节、薄弱学校及主要问题整改是否基本到位。经审核合格后,对其组织评估验收。
2.确定评估验收对象和时间。对基本达到申报条件要求的县,作为评估验收对象统筹安排进行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对象的县数和分布情况,确定评估验收日期。在每个县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天半(含路途)。
枣庄娱乐3.组织评估验收组。评估验收组成员及编组工作根据评估验收工作任务确定。评估验收组以省督学和督导、条件装备、财务等相关业务骨干及满意度调查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由省督学担任。公众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
4.编印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主要包括国家和我省有关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相关文件、评估验收组成员名单、接受评估验收县教育基本情况及工作用表等。
(二)评估验收
1.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1)宣布各评估验收组成员及分工,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2)研读有关资料。评估验收组所有成员须通读、研究《工作手册》及有关县(市、区)提供的相关材料,弄清楚各自在各个工作环节的任务及要求。
联谊会主持词2.第二阶段:分组赴接受评估验收的县。
(1)汇报会。召开县级政府接受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汇报会,有关省辖市教育局负责人主持。
——评估验收组组长介绍评估验收的程序、方法、要求;
——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本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评估验收组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方面的情况进行询问,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解答;
——评估验收组组长负责宣布核查的中小学校名单(评估验收组人员与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人现场商定被检查学校分组等安排)。
【随机抽校原则:省教育厅督导办依据县级提供乡镇和城区初中、小学学校名单及学校位置分布地图,随机抽取5所初中(可含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小学(可含1个教学点),核查所抽15所学校(教学点)中的12所学校,另3所学校(教学点)安排巡查;县
域学校数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核查校数。抽取核查学校要兼顾到县域内省、市及其它部门所属学校(包括开发区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抽查学校。】
雪莉崔子(2)查阅档案资料。
查阅县级档案有关指标、数据;
查录被抽查学校的有关指标、数据;
核查财政、教育、国税、地税有关教育经费资料。
(3)实地查看中小学校。分两个小组共实地核查12所学校。
组长巡查上述15校中未安排核查的学校(教学点)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并且再随机巡查城区、农村2-4所中小学校(不与核查的学校重叠)。
(4)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有关人员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公众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5)汇总结果。评估验收组汇总核查以及评估验收结果,形成评估验收情况报告及评估验收情况反馈稿。
(6)反馈会。最后召开评估验收反馈会,有关省辖市教育局负责人主持。
——评估验收组组长反馈评估验收情况;
——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
(三)工作总结
1.提交对该县的评估验收情况报告。
2.整理评估验收材料。各评估验收组负责整理以下所列评估验收材料,各种表格数据签字后,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档保存:
(1)该县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2)该县填写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申报表》;
(3)该县填写的《办学基本标准薄弱环节整改情况表》;
(4)对该县评估验收的情况报告及评估验收情况反馈稿(包括电子稿);
(5)《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操作表》;
(6)所核查学校的《核查学校办学条件情况工作表》;
(7)所核查学校的《仪器设备抽查表》;
(8描写声音的成语)所核查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评估操作表》;
(9什么是祈使句)《教育经费情况评估操作表》(一套11个);
(10)《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水平。评估验收组成员需认真学习国家及我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点掌握《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掌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均衡县督导评估方法和评估验收工作程序。切忌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估验收中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努力提高水平。要深入实际,准确把握真实情况,对重点内容要分析透彻,对被督导单位的评价,要言之有据,公正客观。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议中肯,敢讲真话。切忌简单草率、流于表面、弄虚作假。
(三)尊重基层,作风民主。评估验收中要尊重基层干部、教师和众,态度谦和。安排工作、形成意见时,要充分与相关市、县沟通、交流。维护被督导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忌盛气凌人,粗暴干涉。
(四)廉洁自律,注意安全。评估验收组组长是本组工作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长要做好本组成员的管理工作。评估验收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众八项规定及贯彻意见要求,廉洁自律。不得组织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轻车简从,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及随行车辆,简化接待,工作用餐安排自助餐(有公务灶的安排公务灶),不得饮酒,不得摆放水果、鲜花,按规定标准住宿,费用自理,不得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土特产等。注意交通、财物及饮食卫生
安全。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