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05
【字 号】黄政办发[2012]89号
【施行日期】2012.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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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5日
  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黄冈名人文化建设,根据《中共黄冈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名人文化建设的意见》(黄发〔2011〕19号,以下简称《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11〕35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中国名人之都”为总体发展目标,通过五至十年努力,名人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
名人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名人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繁荣兴旺,名人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名人文化旅游品牌全面打造,名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名人文化城市形象整体提升,实现一年谋划实施,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整体推进,十年跨越发展。
  围绕这一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彰显特,发挥优势,优化布局,重点建设一批名人文化设施和名人文化纪念园区,修缮保护一批名人故居和遗址遗迹,规划一批名人文化发展项目,打造一批名人文化活动品牌,开发一批名人文化产业,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特鲜明的名人文化建设体系。努力将黄冈市区打造成鄂东重要的文化中心,努力把黄冈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强市。
  二、实施目标
  按照《意见》、《规划》的总体部署,与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相衔接,确定一批2012年起步、“十二五”期间完成的工程项目,分期分批推进黄冈名人文化建设,有步骤、分阶段的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名人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开局起步阶段。2012年是《规划》实施的开局起步年。主要工作是确定重点工程项目、主要任务和工作进度安排,全面启动实施,进入建设阶段;起步或完成一批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二)初见成效阶段。2013年是《规划》实施的初见成效年。到2013年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十二五”期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全面启动实施,初见成效。
  (三)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是《规划》的整体推进年,到2015年底,计划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战略性的品牌打造、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等重大工程进入全面开发建设阶段。
  三、“十二五”期间完成的工程项目
  (一)名人文化设施建设工程
  1、黄冈名人文化园、黄冈名人馆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2、黄冈艺术中心(包括黄冈市众艺术馆、民俗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影剧院、东坡书院、众文化活动广场)、黄冈市图书馆(包括数字图书馆)
《港囧》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3、“一河两湖”生态文化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成员单位:市文化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4、28项名人文化设施工程项目(见《规划》附件4)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二)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工程
书信的格式包括五个部分  5、重点保护东坡赤壁、东坡遗迹、陈潭秋故居,黄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东坡赤壁管理处
  6、出版《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研究成果、《黄冈历代名人选》、黄冈名人文化科普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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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市委党史办、市方志办、市教育局
  7、保护38项名人文化资源工程项目(见《规划》附件4)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落实责任单位
  (三)名人文化艺术精品生产工程
  8、建立全市名人文化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省黄梅戏演艺集团公司,各县(市、区)文化局
  9、重点创作提升黄梅戏《李四光》、《东坡》;大型革命题材电视剧《太阳最红》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省黄梅戏演艺集团公司、市艺术研究所
  10、创作生产或提升19项重点文艺精品(见《规划》附件4)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落实责任单位
  (四)名人文化活动繁荣工程
  11、举办“ 中国· 黄冈大别山旅游节”,打造“中国·黄冈名人之旅”国际旅游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黄冈名人文化研究会
  成员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黄冈日报社、市园林局;各县(市、区)政府
  12、举办“第八届湖北省黄梅戏艺术节”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成员单位: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黄冈日报社、市园林局、省黄梅戏演艺集团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13、举办“第三届(黄冈)东坡文化节”
  责任单位:第三届(黄冈)东坡文化节筹委会办公室
  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
  14、筹备举办“黄冈名人文化节”、“黄冈名人文化国际论坛”
  责任单位:黄冈名人文化研究会
  成员单位: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黄冈日报社、黄冈师院、黄冈职院、鄂东职院;各县(市、区)政府
  15、打造“东坡广场文化活动品牌”,将东坡广场文化活动、社区大家乐、鄂东民歌大奖赛结合一起,申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示范项目
中秋节日的简短精美句子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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