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IPO上市流程有哪些阶段
企业IPO上市流程有哪些阶段
IPO上市是⼀件繁复的⼯作,准备⼯作短则⼀年,长则三年。⼀个企业有了上市的念头,那么对于IPO上市的流程就需要去了解⼀下,这样才能让企业上市更快成功。
对于企业来说,往往没有⾜够的资⾦促进企业的进⼀步发展,⽽进⾏IPO上市可以很好的帮助企业募集资⾦。
怎么写个人简历但是企业IPO上市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因⽽弄清IPO上市流程⼗分关键。那么,企业IPO上市流程包括哪⼏步?
⼀、股份公司的设⽴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可以采取发起设⽴或者募集设⽴两种⽅式。
发起设⽴是指由发起⼈认购公司发⾏的全部股份⽽设⽴公司。在发起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式中,发起⼈必须认⾜公司发⾏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募集设⽴是指由发起⼈认购公司应发⾏股份的⼀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设⽴公司。2005年10⽉27⽇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将募集设⽴分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和公开募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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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条件
1、发起⼈符合法定⼈数。
根据《公司法》第七⼗九条的规定,设⽴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以上200⼈以下为发起⼈,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民币500万元。法律、⾏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式设⽴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的⾸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公司成⽴之⽇起两年内缴⾜。在缴⾜前,不得向他⼈募集股份。
发起⼈、认股⼈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股份、发起⼈未按期召开创⽴⼤会或者创⽴⼤会决议不设⽴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3、股份发⾏、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必须依照规定申报⽂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制定公司章程。
再见了亲人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件,发起⼈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订章程草案。
采⽤募集⽅式设⽴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会表决通过。发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广播电视工程5、有公司名称,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政区划、字号、⾏业、组织
拟设⽴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政区划、字号、⾏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只能使⽤⼀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书送达、债务履⾏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公司住所变更的,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02
设⽴⽅式和程序
1、新设设⽴。
即5个以上发起⼈出资新设⽴⼀家股份公司。
(1)发起⼈制定股份公司设⽴⽅案;
(2)签署发起⼈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民政府对设⽴公司的批准;
(4)发起⼈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会并建⽴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登记。
2、改制设⽴。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设⽴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地处置⽅案并取得⼟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民政府对设⽴公司的批准;
(7)发起⼈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会并建⽴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即先改制设⽴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的股份公司的发起⼈,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例投⼊到拟设⽴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会并建⽴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上市前辅导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股份公司依法成⽴,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辅导,辅导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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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程序
1、聘请辅导机构。辅导机构应是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
2、与辅导机构签署辅导协议,并到股份公司所在地的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续。
3、正式开始辅导。辅导机构每3个⽉向当地证监局报送1次辅导⼯作备案报告。
4、辅导机构针对股份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股份公司完成整改。
5、辅导机构对接受辅导的⼈员进⾏⾄少1次的书⾯考试。
6、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评估申请。
7、证监局验收,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8、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告准备发⾏股票的事宜。股份公司应在辅导期满6个⽉之后10天内,就接受辅导、准备发⾏股票的事宜在当地⾄少2种主要报纸连续公告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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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内容
全国今日生猪价格辅导内容
1、督促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进⾏全⾯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
2、督促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核查股份公司在设⽴、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实现独⽴运营,做到业务、资产、⼈员、财务、机构独⽴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竞争⼒。
5、督促股份公司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的关系。
6、督促股份公司建⽴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教师节祝福语一句话
7、督促股份公司建⽴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
8、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制定可⾏的募股资⾦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的规划。
9、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上市条件进⾏综合评估,协助开展⾸次公开发⾏股票的准备⼯作。
三、筹备和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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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作
1、聘请律师和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分别着⼿开展核查验证和审计⼯作。
2、和保荐机构共同制定初步发⾏⽅案,明确股票发⾏规模、发⾏价格、发⾏⽅式、募集资⾦投资项⽬及滚存利润的分配⽅式,并形成相关⽂件以供股东⼤会审议。
3、对募集资⾦投资项⽬的可⾏性进⾏评估,并出具募集资⾦可⾏性研究报告;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的募集资⾦投资项⽬,取得有关部门的批⽂。
4、对于需要环保部门出具环保证明的设备、⽣产线等,应组织专门⼈员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测试,并获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件。
5、整理公司最近3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公司最近3年是否存在税收违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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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股票发⾏所需主要⽂件魔方世界纪录
1、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摘要;
2、最近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
3、股票发⾏⽅案与发⾏公告;
4、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推荐公司发⾏股票的函;
5、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件的核查意见;
6、辅导机构报证监局备案的《股票发⾏上市辅导汇总报告》;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作报告;
8、企业申请发⾏股票的报告;
9、企业发⾏股票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股东⼤会决议;
10、本次募集资⾦运⽤⽅案及股东⼤会的决议;
11、有权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建议书的批准⽂件(如需要⽴项批⽂);
12、募集资⾦运⽤项⽬的可⾏性研究报告;
13、股份公司设⽴的相关⽂件;
14、其他相关⽂件,主要包括关于改制和重组⽅案的说明、关于近三年及最近的主要决策有效性的相关⽂件、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重⼤关联交易的说明。
业务及募股投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说明、原始财务报告及与申报财务报告的差异⽐较表及注册会计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
关于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意见等、⼤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年⼜⼀期的原始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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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程序
1、在主板上市公司⾸次公开发⾏股票的核准程序:
(1)申报。发⾏⼈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件,由保荐⼈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业的发⾏⼈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2)受理。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件后,在5个⼯作⽇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的申请⽂件进⾏初审。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注册地省级⼈民政府是否同意发⾏⼈发⾏股票的意见,并就发⾏⼈的募集资⾦投资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4)预披露。根据《证券法》第⼆⼗⼀条的规定,发⾏⼈申请⾸次公开发⾏股票的,在提交申请⽂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件。
因此,发⾏⼈申请⽂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站预先披露。发⾏⼈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站,但披露内容应当与中国证监会⽹站的完全⼀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站的披露时间。
(5)发审委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的申请⽂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审核。
(6)决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的发⾏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件。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之⽇起,发⾏⼈应在6个⽉内发⾏股票;超过6个⽉未发⾏的,核准⽂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发⾏。
此外,发⾏申请核准后、股票发⾏结束前,发⾏⼈发⽣重⼤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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