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5.14
上古卷轴5攻略∙【字 号】明政文〔2021〕53号
【施行日期】2021.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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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文〔202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变道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着力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消费产品供给能力,完善消费惠民措施,改善消费环境,实现三明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至2021年底,争创2-3处国家4A级旅游景区、1-2家四星级以上酒店、1处省级旅游度假区和2处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1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景音乐剧。
  至2022年底,争创1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处国家级夜间文化
旅游消费集聚区、2处省级旅游度假区和2处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2022年底,力争实现全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例超过6%,旅游总收入达到368亿元,增速持续保持10%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87亿元,积极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三、重点任务
  重点从培育文旅消费业态、丰富文旅消费产品、提升文旅消费服务、加大文旅消费营销、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和优化文旅消费环境等6个方面开展工作,实施文化场馆项目、旅游提升项目、“文旅+”项目、夜间文旅消费项目等4大类别96个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04.3亿元。
  (一)培育文旅消费业态
  1.打造红文化旅游。打响“风展红旗·如画三明”品牌,对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政策支持,以创建国家红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抓手,重点打造一批红文化旅游项目,推出红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把三明打造成为革命传统教育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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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做强森林康养旅游。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依托三明市森林康养协会,全力建设森林康养小镇、森林人家、森林运动休闲基地和森林研学基地,做强做优森林康养产品体系。
  3.培育特乡村旅游。深入挖掘乡村特文化资源,持续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重点创建2-3个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培育一批特鲜明、基础良好的乡村打造乡村旅游系列产品,争取列入全国旅游重点村、省级金牌旅游村。
  4.优化特研学旅行。优化研学精品课程,开发研学旅行项目,建立和完善5-7处市级研学教育实践基地,提供产品丰富、运营设施完善、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特研学产品。
  5.发展体育休闲旅游。重点建设一批文旅体育融合示范项目,创建8-10个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开发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策划举办国家、省级大型赛事和体育节庆活动,不断释放休闲体育旅游消费潜力。
  6.开发深度工业旅游。利用三明老工业基地的基础优势和工业文化资源,以三钢工业旅游区“钢铁是这样炼成的”主题产品为龙头,加快建设观光工厂,推进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深度开发工业旅游产品和文化创意产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体育局,三钢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丰富文旅消费产品
  7.提升文旅品牌景区。推进A级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打造一批积聚人气、有市场吸引力的主题特景区,健全配套景区公共服务体系,全市4A级及以上景区实行门票预约制度。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新兴业态创新景区和旅游度假区。讲好景区“三明故事”,推出地方特与时尚文化相结合的景区娱乐节目。
  8.拓展文旅消费空间。推动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提升各级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引导大型购物中心、宾馆饭店、体育场馆等引入文化因素,打造一批文化与休闲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
  9.培育食宿消费热点。构建以星级饭店为主体、经济型酒店、度假山庄和特民宿为支撑的住宿消费体系。建设“明品明味”特街区,深化“沙县小吃”品牌效应,在城区人气集聚街区规划建设各类“轻饮食”消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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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打造特文艺精品。发挥文艺组织团体作用,创作系列三明特文艺精品,打造《风展红旗如画》情景音乐剧。深化“周周有戏看”文化品牌,积极引进精品剧目。培育旅游演艺产品,重点引进和打造大型实景演艺秀、定制类主题旅游演艺产品。
  11.活化传承本土文化。定期举办文化传承品牌活动,对三明市入选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进行传承创新。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挖掘、整合区域内客家、闽学等历史文化资源,做好文化资源普查和保护。
  12.畅通优质网络视听渠道。强化“视听+科技”产业发展引导,聚焦4K、8K超高清节目内容拍摄及制作,推动超高清等内容生产和视听体验技术创新,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消费产品。
  13.扶植动漫影视文化。推进泰宁影视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影视产业综合体和全要素影视产业链,打造三明市全域化影视外景基地。持续发挥三明学院动画系动漫科研作用,提高动画产品研发能力。持续举办动漫文创设计大赛,发现和培育一批新生企业和原创作品。扶植一批本土动漫游戏企业创业创新,引导动漫文创产业发展。
  14.创意开发文创商品。支持优势农特产品向特文创商品延伸,打造“食尚三明”文创IP,鼓励商场、超市设立“食尚三明”销售专区。结合茶、酒、小吃等文化符号,举办文创产品大赛、非遗展、文旅商品展销会等活动。培育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骨干文旅商品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三明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文旅消费服务
  15.加强消费惠民服务。实施国有景区门票优惠政策,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和职工疗休养政策,发行厦明山海康养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给予折扣、消费分期及积分等用户权益。继续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鼓励书店灵活设立图书驿站,提升文旅消费场所的多语种服务水平。
  16.改善消费环境设施。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和功能提升,营造优质舒心的消费环境。在社区活动中心、便利超市、通讯运营商网点等场所增加文化消费内容,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将文化消费融入便民生活。
  17.提升旅游交通服务。编制公交线网规划,科学调配公交运力,合理设置旅游景点与重要交通节点接驳线路,开展普通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建设改造工程,打造旅游客车或自驾游的观光区。推动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
  18.普及移动支付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受理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有效扩大支付、支付宝、等移动支付产品的应用范围,提高免费Wi-Fi网络覆盖率。
  19.升级智慧服务技术。将“互联网+旅游”、智慧景区建设纳入数字三明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完善“全福游”APP功能,实现“一部手机畅游福建”。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文旅消费营销国内化妆品品牌大全
  20.提升品牌形象。发挥三明市原中央苏区和绿生态比较优势,深入塑造“风展红旗·如
画三明”和“中国绿都·最氧三明”,提炼品牌形象,建设品牌体系,研发特品牌产品。
  21.创新营销渠道。构建以市县官方自媒体平台为主的自媒体立体营销矩阵,活用新兴媒体平台,开展云直播、云推介输出创意内容,增强传播影响力。统筹三明红旅游推广联盟和三明绿旅游推广联盟融合发展,建设“红文化+绿生态”发展机制,实现产品互补、政策互联、线路互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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