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拙荆什么意思是首都机场地区航空保安的主管当局
(1)禁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 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火柴、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各类刀(工)具等(详细内容见附件 2);
天狮学院 (2)限制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允许携带容器容积不高于100 毫升的液态物品进入机场控制区;
(3)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工具进入控制区的,须按照《首都机场控制区危险工具器材携带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运送大宗液 态物品进入控制区的,须按照《首都机场控制区大宗液态物品运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通行证种类及内容
通行证按照使用对象及使用期限分为一类通行证、二类通行证、三类通行证、四类通行证。
持三、四类通行证出入机场控制区须由专门陪同人员进行全程引导陪同。
1.一类通行证
(1)适用对象:
a.适用于在首都机场控制区长期工作并与驻场单位签订1年以上
(含1年)劳动合同的人员;
b.与驻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维保、商务租赁等合同的合约商工作人员,同时该工作人员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c.机场联检单位国家公务员;
d.驻场武警部队在编人员
;e .各国驻华使馆大使夫妇、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处代表夫妇和外交人员。
(2)适用期限:有效期1年以上,2年以下,每年审核1次。 在首都机场控制区长期工作的
人员以适用对象与驻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准;合约商工作人员以与驻场单位签订的合同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准;人员以就业证的期限为准;武警在编人员以其服役期限为准;各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以外交官身份证的期限为准。
2.二类通行证
(1)适用对象:
a.适用于驻场单位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运输、服务保障、机 场联检、施工维修等工作在试用期、实习期内的工 作人员;
b.临时来京人员和与驻场单位签订1年以下维保、商务租赁等合
同的合约商;
c.短期内因公务需要多次出入机场控制区工作的人员。
(2)适用期限:有效期1日以上、半年以下。 在首都机场控制区工作的试用期、实习期内的工作人员以适用对象与驻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期限为准;临时来京人员以派遣证明
时限为准;合约商工作人员以与驻场单位签订的合同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为准。如通行证持有人在控制区工作超过半年,则需在证件有效期满前到证件管理部门办理延期。
3.三类通行证
(1)适用对象:
a.从事民航保障、执行公务、机场联检、要客迎送、施工维修、洽谈业务、媒体拍摄等工作,需要临时出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
b.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
机关(含部、委、办、局)、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京各大单位、省级单位(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副部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港、澳驻京办事处、在京中央直属企业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出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
c.各使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遇副部级以上重要团组(含副部级)来访或接送外交信袋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机场控制区的外交人员。
d.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在京有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要 出入机场控制区办理落地签证、团体签证手续的人员。
冰箱的保养(2)适用期限:24小时内有效,限一次性使用
4.四类通行证,包括:专机监护通行证、公务通行证。
(1)专机监护通行证
b.适用期限:警卫任务中,专(包)机停场期间。
(2)公务通行证
.适用期限:执行当次任务期间有效。
三、通行证通行区域的划分
首都机场通行证通行区域划分为:国内候机隔离区、国内行李提取区、国际候机隔离区、国际行李提取区、国际值机区、行李安检区、国内、国际贵宾区、停机坪区、跑道区
、廊桥区、航空器区域(包括客舱和货舱)。(具体区域界限见附件1: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区域图)
通行证使用单位应明确专门陪同人员(以下简称陪同人), 对持三、四类通行证出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进行全程引导陪同。
(三)所有人员、车辆离开机场控制区后,在重新进入机场控制区时,应重新接受证件查验和安全检查
(一)管理原则
1.首都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的管理办法。在实行分级管理工作中,证件管理部门、通行证使用单位、通行证持有人应根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各负其责,严格执行,自觉遵守
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上一句 2.通行证的申请办理实行“通行证专办员”制度,通行证使用单位须明确指定专人为本单位通行证专办员,具体负责通行证的申领工作。
(二)分工及职责
1.首都机场公安分局是通行证的主管单位,
北京首都机场航空安保有限公司、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支队是通行证的查验机构
.陪同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持有首都机场控制区一、二类通行证的工作人员; (2)熟悉首都机场运营流程,在通行证使用过程中,没有违规使用记录。中国数学家
2.陪同人的责任:
(1)核对陪同对象的身份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一次性 通行证专用介绍信》,并负责引导陪同对象到证件管理部门为其申请
(2)全程引导陪同对象,切实保证陪同对象在可监管范围内活动
(3)向陪同对象讲解通行证使用的相关规定;
(4)对陪同对象在控制区内的活动和通行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发生陪同对象
携带违禁品、损毁破坏安防设施、超越授权区域范围活动等有可能危害空防安全的行为。如发现陪同对象有危害航空安全意图和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使用
通行证持有人使用通行证,应与申办事由相符;
违规处罚:
520文案 (1)从事与申办事由无关活动的,暂扣其通行证7日以上、15日以下,并通知其申办单位
(2)利用通行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其它严重扰乱机场秩序行为的,注销通行证或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其申办单位,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3)通行证持有人使用控制区通行证半年内未超过10次的,证件管理部门应通知其单位将其通行证收回,并交证件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一、通行证的规范使用
《控制区证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一至六十五条规定,通行证持有人使用通行证,应遵守以下规定:
(二)通行控制
1.通行证持有人应按通行证授权区域通行;
违规处罚: 进入未经授权区域、通道的,应对其进行暂扣通行证7日以上、 15日以下的惩罚,并通知其申办单位。
2.持三类通行证人员出入机场控制区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
3.通行证持有人应在通行证有效期限内使用通行证;
违规处罚:使用本人过期通行证的,暂扣其通行证15日以上、30日以下,并通知其申办单位。
(三)安全检查
生物识别门禁系统
不按规定佩带通行证的,查验人员可对其进行现场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
2.通行证持有人在通过设有生物识别门禁系统的通道时,应按照查验人员的要求主动配合验证及人像识别检查
违规处罚:通过装有面像识别系统的通道时,须正脸
面对镜头,保证人脸影像占屏幕宽度大于三分之一,如眼镜有倒影,应摘下眼镜配合检查;
3.通行证持有人应主动接受验证人员的查验,进入隔离区时,应接受安全检查;在2人以上同时通过时,应逐一接受查验;
违规处罚:(1)不主动刷卡验证,查验人员可对其进行现场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
(2)不刷卡验证、拒绝查验人员查验的,暂扣其通行证15日以上、30日以下,并通知其申办单位;
3)强闯控制区、与查验人员发生冲突情节严重的,收回其通行证,3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
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注销有人通行证,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逃避安检进入机场控制区的,注销通行证或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其申办单位。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四)日常保管
1.通行证持有人应妥善保管通行证,不得转借、涂改、损毁通行证;
违规处罚:
(1)因保管不善致使本人通行证被盗用或者冒用的,暂扣其通行证15日以上、30日以下,并通知其申办单位;
(2)将通行证借与他人使用的、冒用他人通行证、涂改通行证的,收回其通行证,3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注销通行证持有人通行证;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通行证的,注销通行证或 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其
申办单位。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2. 通行证持有人发现通行证遗失、被盗时,应在24小时内向证件管理部门报告。
违规处罚:
(1)因保管不善,遗失本人通行证的,给予批评教育;(2)发现通行证丢失、被盗,在24小时内未向证件管理部门报告的(领取补办通行证之日起执行),暂扣其通行证7日以上、15日以下,并通知其申办单位。
二、陪同人的规范行为
(一)陪同人应对陪同对象的身份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并由本人亲自到证件管理部门为陪同对象申请办理;
违规处罚:(1)申办时未对陪同对象身份进行核对的,取消陪同资格,暂 扣通行证15日以上、30日以下或收回其通行证,3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并通知其单位;
(2)申办时陪同人本人不到场或由他人代替为陪同对象申办三类通行证的,取消陪同
资格,暂扣通行证15日以上、30日以下或收回其通行证,3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并通知其单位;
(3)擅自涂改一次性介绍信的,注销通行证,取消其办证资格,并通知其单位。
(二)陪同人应全程引导陪同对象,切实保证陪同对象在可监管范围内活动;
违规处罚:
(1)未进行全程引导和陪同的,取消陪同资格,暂扣通行证15日以上、30日以下或收回其通行证,3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并通知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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