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1.20
∙【字 号】聊政办发〔2020〕9号
∙【施行日期】2020.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卯时是几点∙【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
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 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
(一)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内容,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重点。市、县制定并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年度发布制度。(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泉州龙山寺 (二)健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0年年底前,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聊城银保监分局)
(三)完善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建立主动告知机制,由个人申请向主动服务转型,确保符合条件经济困难老年人及时、足额享受补贴。(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2021年,市、县级政府按照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依据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结果,统筹现行特困人员供养、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养老服务基本设施建设
(五)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实施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年底前,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均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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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丰富农村养老模式。根据农村老年人数量和实际需求,统筹做好幸福院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整治,实行等级管理,2020年年底,全市农村幸福院规范运营比例达到95%。总结试点县(市)养老周转房建设经验,逐步发展“周转房+幸福院”新型农村幸福院模式。鼓励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规模化、连锁化托管运营农村幸福院。(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七)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各县(市、区)规划居住用地要按标准统筹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现居住小区,充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闲置资源、新建或购买(租赁)房产等多种途径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无偿或低偿委托专业养老组织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八)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2020年年底前,各县(市、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
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鼓励、支持已经建成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高住宅区适老化程度。(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三、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九)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政策,其中公办养老机构的收益应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或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
(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支持养老服务组织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内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非营利性玫瑰花朵数的含义
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各地不得以登记地不在本地为由,在购买服务、资金支持等方面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在大力发展普惠养老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满足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培养发展养老服务优秀品牌。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加强宣传推广,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依法加大品牌保护力度。鼓励我市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参与山东省品牌评选,按规定给予支持奖励。(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十二)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建设。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20年年底前所有备案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鼓励养老机构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全面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贯标活动,推进养老服务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全面实施。(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内墙内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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