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03
【字 号】
【施行日期】2012.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9年印发的《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府办〔2009〕38号)同时废止。
计算机的发展史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3日 
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市较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2.4 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1 监测预警
  3.1.1 监测预报
晨岛先祖位置  3.1.2 预警信息发布
  3.1.3 预警准备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3.2.2 响应启动
  3.2.3 分部门响应
  3.2.4 分灾种响应
我该如何存在 汪峰
  3.2.5 现场处置
  3.2.6 社会动员
  3.2.7 应急终止
  3.3 恢复重建
  3.3.1 制订规划
  3.3.2 调查评估
  3.3.3 征用补偿
  3.3.4 灾害保险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 资金保障
  4.2 物资保障
  4.3 交通保障
  4.4 通信保障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教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7 附件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7.1 I级预警
  7.2 II级预警
  7.3 Ⅲ级预警
  7.4 Ⅳ级预警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我是特种兵演员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我市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冰冻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体系建设,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关于高中生活的作文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各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2 组织体系
  2.1市较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发生跨县区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市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市较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调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河源海事局、广东省水文局河源水文测报中心、河源供电局、武警河源市支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等水旱风灾害,由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高温、冰冻、寒冷,严重影响交通及电力、能源正常供给等,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启动煤电油气运输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等,由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
  --气象灾害受灾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2.2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会商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根据市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2.3县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县区人民政府针对上述各种灾害,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有关单位进行指导。
  2.4专家组
  气象部门成立较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较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运行机制
  3.1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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