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例分析
(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问题: 1.1.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2.2.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3.3.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4.4.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然选择;同时,同时,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理有据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
1.1.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
议决定,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被告为复议机关,告为复议机关,且张某具有原告资格,且张某具有原告资格,且张某具有原告资格,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不存在不受理的情不存在不受理的情形,故法院应当受理此案。形,故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2.2.不成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不成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不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故不应当要求该信息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
3.3.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拒绝公开目录的行为是否合法,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拒绝公开目录的行为是否合法,
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主动公开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主动公开信息,如省政府已授权财政厅确如省政府已授权财政厅确定并公布,定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布,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布,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布,省政省政府应主动公布。府应主动公布。
4.4.对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对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对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按照按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的规定,规定,公民、公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5.5.按照《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按照《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居住在甲市A 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 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 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问题:
1.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所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哪种证据?属于理论上的哪类证据?
3.根据民事诉讼法学(包括证据法学)相关原理,一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4.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1.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 区法院和甲市B 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 区,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 区。区。
2.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分类:本案中,交通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都属于书证,王某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
于视听资料。于视听资料。根据理论上对证据的分类:根据理论上对证据的分类:根据理论上对证据的分类:上述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上述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上述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甲市甲市B 区交通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通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王某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就他的车与刘某倒地之后的状态的视频资料属于原始证据,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就证明王某的车撞到刘某并致刘受伤的事实而言,刘某提供的各类证据均为本证,王某提供的证据为反证。
3.一审法院判决存在如下问题:第一,判决没有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作出事实认定,违反了辩论原则;第二,在案件争执的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没有根据证明责任原理来作出判决;
法院没有根据证明责任原理来作出判决;第三,第三,法院未对第二个争执焦点作出事实认定。实认定。
理由说明:(1)本案当事人的争执焦点是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了刘某;刘某受伤之后所留下的后遗症是否是因为对刘某采取的医疗措施不当所致。但法院判决中没有对这两个争议事实进行认定,而是把法院自己认为成立的事实——刘某因受到王某开车的惊吓而摔倒,——刘某因受到王某开车的惊吓而摔倒,作为判决的根据,作为判决的根据,而这一事实当事人并未主张,也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辩论。因此,在这问题上,法院的做法实际上是严重地限制了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
(2)法院通过调取相关证据,以及经过开庭审理,最后仍然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到了刘某。是否撞到了刘某。此时,此时,此时,当事人所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当事人所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当事人所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在此情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根据证明责任分配来作出判决。
4.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因为,依据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只有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只有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只有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才二审法院才可以维持原判,可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驳回上诉。驳回上诉。而本案中,而本案中,而本案中,二
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了王某开车撞到了刘二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了王某开车撞到了刘某,该事实认定与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根本性的差别,该事实认定与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有根本性的差别,这说明一审法院这说明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或存在错误,认定案件事实不清或存在错误,在此情况下,在此情况下,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而不应当维持原判。
(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问题:
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1.(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2.(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
国庆节的来历和风俗(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
(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3.尚某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请求、撤诉以及上诉之外,撤诉以及上诉之外,撤诉以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因为甲公司对律师尚某的授因为甲公司对律师尚某的授权属于一般授权,尚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 4.(1)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格;体不适格;
(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5.黎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赵梦西游3
(1)与甲公司协商解决;)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案情 甲省A 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 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 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 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 县法院或C 县法院管辖。)问题
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什么错误?为什么?
3.分析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4.二审法院的判决有何错误?为什么?
5.大力公司可以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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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1.B 县和D 县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两个法院,管辖协议无效。本案为合同纠纷,属特殊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的履行地管辖。
2.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是错误的,因为本案并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一审法院漏判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是错误的,因为判决应针对当事人请求作出。
3.本案中,上诉人为铁成公司;被上诉人为大力公司;季某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明。
4.二审法院对一审漏审的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判决是错误的。对这一请求二审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二审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调解不成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
5.大力公司可以向丁省高院申请再审。
6.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因当事人有新证据;法院应当就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甲市A 县的刘某与乙市B 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 区的一套房屋。)问题:
1.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情人节要送什么礼物
2.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
3.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
刺激战场国际服ios4.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
决?对于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
5.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6.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1.根据本案情况,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因为双方的仲裁协议无效。但刘某向M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何某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何某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仲裁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苹果4s 拆机2.仲裁员的回避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员的回避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由仲裁庭决定;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3.(1)仲裁委员会直接指定首席仲裁员是错误的。因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首席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才能指定仲裁员。才能指定仲裁员。
(2)仲裁员回避后,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是错误的。因为仲裁员回避后,仍应当由何某选任仲裁员,仍应当由何某选任仲裁员,只有在何某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或者只有在何某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主任才能直接指定。
(3)仲裁庭继续进行仲裁的做法是正确的。仲裁庭继续进行仲裁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有二:理由有二:理由有二:一是即使仲裁协议无效,一是即使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也只能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也只能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在此之后提出不影响仲裁庭的审理;在此之后提出不影响仲裁庭的审理;在此之后提出不影响仲裁庭的审理;二是仲二是仲裁员回避后的程序进行问题由仲裁庭
决定。
4.(1)刘某应当向乙市中级法院或丙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院管辖。
(2)何某应当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3)受理执行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何某撤销仲裁申请的,甲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何某撤销仲裁申请的,甲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何某撤销仲裁申请的,受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恢复执行。理执行的法院裁定恢复执行。
5.如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且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仲裁的或仲裁庭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开始仲裁的,仲裁庭拒绝仲裁的或仲裁庭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开始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复撤销程序。
6.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为,一方面原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都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协议即已失效,只能重新达成协议方能申请仲裁。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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