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
男生英文名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等三个文件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1982.10.21
【文 号】中办发[1982]38号
【施行日期】1982.10.21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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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等三个文件
  (中办发〔1982〕38号)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今年四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原国家城建总局召开了北京等二十个城市和广东、福建两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研究加快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华侨私房问题。在党的十二大期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中央办公厅高登榜同志、 国务院办公厅杜星垣同志又邀请了在京的有关省、市负责同志就四月座谈会的情况和会议形成的《关于落实“”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再次进行座谈, 到会的同志一致表示要抓紧落实好华侨私房政策,至迟在一九八四年上半年完成这一工作。
  现将九月十日《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和六月八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的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一并转发给你们, 这三个文件均已经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审阅批准,请结合你们的具体情况,力争提前完成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工作。
主题背景  各地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请各有关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半年,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告一次。查询个人档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
  (1982年9月10日)
  九月十日下午、杜星垣、 高登榜同志在中南海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座谈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问题。北京市副市长陆禹、天津市副 市长李中垣、上海市副市长杨堤、江苏省委书记韩培信、浙江省委办化厅主任陈法文、山东省委书记王金山、 湖北省委副书记兼武汉市委第一书记王、福建省委书记程序、 广东省委书记尹林平、广州市委书记欧初,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林修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谢北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季达等同成参加了会议。
  一、大家反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各地对落实华侨私房政策,清退十年动乱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的工作都很重视,抓得很紧,进展较快。江苏、山东已清退百分之七十以上,广东、 上海已清退百分之六十以上, 这四个省市都打算在今年年底至迟明年年底清退完毕。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的任务较重,他们打算明年先把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清退完。 其他省市也准备在落实私房政策中要先抓落实华侨私房政策,争取尽快完成这一工作。
  二、多数同志认为, 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应与落实整个私房政策统盘考虑,但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具有数量小、影响大的特点,因此应优先清退、抓紧落实。 大家基本同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报告(以下简报《报告》)和《关于落实“” 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希望中央批转这两个文件,以促进各地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工作。
  三、关于对“”期间被挤占、 没收的私房中漏改出租房屋如何处理问题,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待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后,再上报中央决定。
  此外, 有的同志还对《报告》和《若干规定》提了一些修改意见。
  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的情况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原国家城建总局于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召开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福州等二十个城市和广东、福建两省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 参加会议的有上述省、市落 实私房政策办公室 、房管、侨务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共五十多人。中央统战部、中纪委、、外交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侨联也派人参加人会议。 廖承志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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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检查落实“”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加快这项工作的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对清退“”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各地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参加这次会议的二十个城市统计, “”期间,共挤占华侨和港澳同胞、 外籍华人及其眷属的私人自住房五千七百一十五户,面积五十万二千多平方米。 到今年二月底止,已珠海十大景点
退还使用权三千七百四十五户, 占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五点五;退还面积二十八万六千多平方米,占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七。其中,退还面积已达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有梅州、福州、汕头、 厦门四个城市;退还面积在百分之五十以个, 不足百分之七十的有漳州、济南、无锡、湛江、南京、广州、上海、泉州、佛山、宁波、天津、苏州十二个城市;退还面积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有青岛、杭州、北京、武汉四个城市。
  总的说来,清退被挤占华侨私房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很不平衡。多数城市清退任务还很繁重, 有的城市进展十分缓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对落实华侨房政策,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没有统一组织各部门的力量来抓; 缺乏通盘安排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少过问解决。
  (二)对解决腾迁现住户的房源,缺乏有效措施。许多现住户所在单位,即使用房也不愿安排。 而有关部门又未采取有力措施和实行严格监督,以致单位退房很难落实。有些地方, 对于单位无力解决房源 的,也没有积极地统筹解决。
  (三)动员搬迁工作软弱无力。不少现住户, 乘机提出过高要求,拖延不搬。现住户所
在单位和所属系统的领导,不积极配合;对无理拒迁者,有关部门往往束手无策,缺乏果断措施。
  二
  会议认为,为了加快清退被挤占华侨私房的步伐,当前首要的问题是各地党政军领导机关,各有关部门, 必须充分认识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重要性。
  华侨房屋,是华侨在祖国的根基。华侨在国内购置房产,是为了侨眷能够安居乐业;一旦国际风云变幻, 他们回到国内有安身立命之处。许多华侨把这些房产视为祖业, 以此教育侨居国外的子孙后代寻根问祖,心向祖国,因而他们对此十分珍惜和爱护。党和政府对于华侨房屋,历来采取保护政策。即使在时期, 对华侨地主的房屋也取十分谨慎的态度。 在对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对于解放后用侨汇购建的房屋,不论出租多少一律不进行改造;对于其他出租房的改造起点,也作了适当照顾。
  “”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华侨房屋被大量侵占,引起了侨胞的强烈不满。时至今日, 许多被占华侨私房仍未退还,已经成为落实侨务政策中突出的问题。
如果再拖下去,广大侨胞就会对我们党和政府有意见。这种情况已经出现。有的华侨批评我们“言而无信”,落实侨务政策是“纸上谈兵”。 十分明显,这是关系党和国家在广大侨胞中的信誉, 关系保护和发扬他们爱国爱乡热情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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