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问题
三年级英语下册期末试卷摘要:取消红包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的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尤其是房地产、金融和互联网等领域的发展,金融商品层出不穷,住房、土地和科技已经逐步商业化,个人收入的来源越来越多样化。然而,我国现行个税课税的范围较窄,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的收入,尤其是一些新出现的非劳动所得,因此无法充分发挥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同时也容易导致逃税现象。因此,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根据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委员会的研究内容,通过对前期研究文献的梳理以及国际不同税制类型的比较,提出了一些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提供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税收公平;税制模式
厨房收纳自1980年起,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大税种。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居民收入差距逐渐加大,2017年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69。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显示出其存在的弊端,这无疑是限制了其发挥作用,不能适应我国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转变。相比于当前大多数国家实行的综合所得税制,我国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模式,这种征收模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
力,容易出现“逆向调节”现象,进而引发一系列税负不公问题。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进行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已向综合所得税制转变,但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和推行条件尚未具备,无法实施。因此,将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转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才是我国的现实选择。
一、理论基础
1、分类所得税理论
分类所得税最早出现在英国,是个人所得税制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我国所采用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制度。它将纳税人的收入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不同类别的收入设定不同的税率和免征额。该税收方式不能体现出税收的的公平原则,分类所得税的理论基础是“垂直公平原则”,即纳税人应该根据其所得水平的高低缴纳不同的税额。分类所得税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容易掌握,同时可以鼓励纳税人劳动和奋斗,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
然而,分类所得税的缺点也是明显的。首先,它容易出现“逆向调节”现象,即高收入人
实际负担较低,而低收入人实际负担较高。其次,分类所得税制度难以征收一些非劳动所得,如资本收益、股息等,无法实现纳税人的综合课税。因此,分类所得税在现代社会中逐渐失去了其优势,综合所得税成为了更加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综合所得税理论
综合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制的另一种形式,它将纳税人的所有收入进行综合计算,然后对计算出的综合收入课以相应的税率。综合所得税的理论基础是“水平公平原则”,即所有纳税人应该根据其综合收入水平缴纳相同的税额,从而实现税负公平。综合所得税的优点是公平、公正,能够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并且可以征收所有形式的收入。因此,综合所得税在当前的国际个人所得税制度中逐渐成为主流。
然而,综合所得税也存在一定的缺点。首先,实施综合所得税需要较高的税收征管措施,以及高水平的纳税人管理和信息共享系统。其次,综合所得税的计算明显比分类所得税要复杂,需要纳税人提供详细的个人财务信息。我国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迎来重大突破,开始向“综合
所得税制”转型。
二、个人所得税税制分析
(一)个人所得税收入功能分析
对个人征收所得税,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首先是可以增加组织财政收入,有效调节社会大众的收入分配以及对经济发展起到稳定发展的作用。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这三个功能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主次或交叉性。
从各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历史来看,大多数的国家最初进行所得税征税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英国在个税征收历史上具有明显的为国家增加收入的目的,由于战争需要,为筹集经费而征收个税,英国将此称之为“打破拿破仑的税收”。除此之外,德国和日本等国家也有明显的筹集战争经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规模也随之增长。在许多欧美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成为了直接税收的主要来源,从国家财政总收入来看,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占比达到了40%以上,在不少中等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也达到了20%左右。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环节的税款,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等多项功能,而调节收入分配是最为重要的功能,这主要是因为,在一方面,通过实行累进税率,高收入者纳税负担比低收入者更高,降低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的贫富差距,对两者收入差距进行明显调节;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获得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再次分配财政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自动稳定经济功能分析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模式进行征收,所谓实行超额累也就是进行的分段累计方式计算征收额及所适用的税率。这种方式下的征收,随着经济的繁荣增长或经济的衰退而具有针对性的税率征收,来降低由于经济波动所受到的冲击。
当经济不景气的时候,社会居民的收入会下降,此时较高的税率无疑是增加了居民的经济压力,因此选择低等级的税率是最适宜的,可以增加个人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来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复苏。当经济繁荣增长的时候,社会居民的收入也会随之提高,此时个人所得税将适用较高的等级税率,由于税率的提高,居民应纳税额也会远高于低级的税率,此时个人会减少消费活动,消费活动的减少对通货膨胀会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个人所
得税的自动稳定经济功能对于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和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名的部首三、对个税税制模式的比较分析
通过对国内外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查阅可知,目前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思想,分别为分类制、综合制以及混合制,本文主要对我国税制现状进行分析如下:航空专业
1、分类所得税模式
分类所得税模式最早是在英国开始,也称之为分类制,主要是针对收入的不同分别进行征税。目前我国所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该制度的优点在于,首先能够通过源泉扣除控制税源,其次采用代扣代缴方式,较低征收成本,充分体现了效率原则。然而,该制度的缺点在于,将纳税人的收入进行分类,对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无法知晓,造成部分纳税人虽然单项纳税额不高,但是综合纳税能力偏高,若以个人为纳税对象,没有充分考虑到对家庭的负担,难以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对居民收入高低差距起不到明显的缩小作用。此外,随着经济关系的日益复杂,所得分类的界定也逐渐变得模糊不清。
2.综合所得税模式
综合所得税模式最早是在德国开始,也称之为综合制。经过多年发展,逐渐在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国家采用,该模式认为对于同一纳税人而言,其所拥有的各种综合所得是纳税的依据,不对收入的来源进行考虑,只要是其收入来源,均作为一个综合整体来对待。将纳税人所有来源的收入加总后课税。这种税制模式的实施优点在于,首先是广泛的税基能够较好地表现出纳税人的综合纳税力,同时根据量能负担原则,依照个人经济状况和家庭负担能力再给予纳税人一定费用扣除;其次是对个人总收入进行累进税率,可以给予低收入人的权益保障。尤其这种模式所涉及程序繁多,对税收征管提出较高要求,在实际的活动中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纳税管理水平。
3.混合所得税模式
混合所得税模式也称之为综合制,具有分类所得税模式及综合所得税模式这两种模式的纳税模式。我国在2019年1月1日起规定,个人所得税采用混合征收模式,要求将纳税人的收入来源不同,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多项采用综合征收,其余项目均采用分类征收模式。由于这种模式既包含了分类所得税,又包含了综合所得税,因此融合了两个税制的优点,从实施情况来看,不仅对不同性质的收入进行区别征税,而且又相对更具公平性。
混合所得税模式要求在每年年末对纳税人的全年所得进行综合汇总,实现量能纳税,方便稽征,有利于平均分配和减少逃税漏税。在实际的税制运用过程中,又可以将混合所得税模式分为交叉型和并立型两种混合税制形式。交叉型是指对纳税人的全年所得进行分类,先实行源泉扣缴方式,再综合全年所得,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再课以综合税,因此,该税制更倾向于综合所得税制。并立型是指对纳税人的部分收入进行分类征收,然后再进行部分综合征收,即首先对个别部分进行分类征收,征收部分在年末不计入个人综合所得中,其他的按照综合计算,并运用累进税率征税。通过对交叉型混合税制与并立型混合税制相较而言,并立型混合税制更符合我国当前阶段的征管水平。生日感谢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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