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今宵原唱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车队管理是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机要树立全心全意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自觉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勤于奉献,为机关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可靠保障。
二车队管理由办公室负总责,车队队长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车队管理的日常工作。车队队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稳如泰山 1组织司机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搞好司机考勤;
3组织司机年审和车辆年检;
4及时反馈司机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除按时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外,还要根据车队工作特点,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办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参加司机会议,沟通思想,倾听司机的意见和要求。
四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司机因病因事请假,为常委会领导服务的,先报领导同意,再报车队队长填写考勤记录。常委会领导因外出不用车的,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车辆由办公室或车队队长统一协调。版权所有
五司机要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严禁借工作之便向领导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会主任、委室工作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司机因公出长发,应在事前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汇报,说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委室用车应首先服从办公室统一协调:
1常委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例会或开展视察、检查等重大活动需要调度车辆的;
2常委会领导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度车辆的;
3上级或外地来人需要调度车辆的;
4老干部统一活动及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5车辆故障或司机因事因病请假需要调度车辆的;唯美意境
6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七严禁私自出车派车。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现一次进行批评纠正,发现第二次给予适当经济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车司机承担。耽误公务及领导用车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凡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出发补助元。
八要保证行车安全和良好的车况。出车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出车的车辆,有车库的要及时入库,没有车库的一律在办公楼前妥当停放。
九车辆维修、燃油管理及车辆保险等具体事宜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执行。在市里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司机外出途中需要修车、加油的,应报乘车领导批准,并由领导签字后按规定
报销。过路过桥费实行每周一次结算,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车辆管理
1、建立车辆档案。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记载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3、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4、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5、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擅自交给外单位的其他人员驾驶;如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后果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并按车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本车队驾驶员互用车辆必须征得车队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6、车辆调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政府外事接待活动用车,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在外执行任务,要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相对固定的公务车,如领导不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车辆听从车队的统一安排调度。
7、本车驾驶员如有事或生病,必须在上班前请假,便于车队领导调整调度车辆。
8、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的发动机及车身内外清洁,并保持车辆各零部件完好和发动机运转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其情况按目标管理办法论处。
牛年四字成语 9、严禁车队的公用车辆参与私人婚丧嫁娶及公车上坟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
10、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和调派,私自动车,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车队有权收回该车钥匙。
(二)油料管理
1、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在本车队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车队车辆严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车上或库房内。
3、车辆跑长途和在外执行任务确需加油时,先由驾驶员支付现金购油,回本车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登记,报分管主任签字报销(但必须是油站的正式发票)。
4、车队自购的IC加油卡,限于专车专用,以便核算。严禁互相挪用IC加油卡及将转送、转借他人。如需内部调济使用、须经车队领导同意。
5、积极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定期进行核对和核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做到油料不浪费、不流失,力争做到每台车辆都能节油。
(三)车辆维修管理
1、经常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擦试。
奇异景观 2、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经车队长检验、审核,并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徽章镶嵌 3、车辆维修和送修前必须先有检验、审核,并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修,不得随意乱送修理。
4、维修经费必须控制在最低限度,维修经费在1000元至3000元以内,必须经车队队长检验、审核,报请分管主任同意;超出3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必须在车队队长检验、审核同意报请分管主任按程序报批后,方能修理。
5、驾驶员保管的车辆,如进厂修理,驾驶员必须在场配合修理工修理车辆。如遇有换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检验后,交旧领新,方能换件。
6、保养车辆所需材料,必须通过车队领导及主修技师鉴定后,如有确实不能使用的零件,方可交旧领新更换;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严禁在外擅自购买配件和更换配件。
7、如行车途中车辆零件损坏影响行车,确需更换的,可酌情购买,回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报告主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8、汽车轮胎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行驶达4—5万公里以上,方能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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