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病患者就医时如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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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最坑人的四所大学YMG全媒体记者杨健通讯员赵阳
咨询: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中,门诊慢病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答复:门诊慢病分为甲类慢性病和⼄类慢性病。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统筹基⾦按85%⽀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液透析费⽤、腹膜透析费⽤及器官移植后服⽤环孢素A的费⽤在上述基础上再提⾼10%。⼄类慢性病门诊实⾏起付线和限额管理。⼄类慢性病年度起付线标准:300元(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不设起付线)。⼄类慢性病患者发⽣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80%⽀付,⼀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付限额。2月2吃什么
参保⼈员可同时认定两种⼄类慢性病,并按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每个病种单独计算起付线。
咨询:参保⼈员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签约,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复:参保⼈员申请门诊慢病时,⾸先应按《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备案表》要求,选择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并由受理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登记。参保⼈员门诊慢性病认定后,应与协议医疗机构签订《门诊慢病病种就医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次登记后未满⼀年的,原则上不得变更协议医疗机构。满⼀年后需变更的,当⽉与原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结算后,可于⽉底前由参保⼈员或家属携《门诊慢性病病历》和⾝份证(及代办⼈的⾝份证),到具备收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协议书》,办理变更⼿续,次⽉⽣效。
咨询:门诊慢病患者就医结算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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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门诊慢病患者就诊时必须携带《门诊慢性病病历》及本⼈有效证件(医保电⼦凭证、⾝份证或社保卡),到选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的门诊费⽤仅承担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协议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门诊慢病患者选定了协议医疗机构后,要遵守双⽅签订的医疗协议,⽇常门诊就医要在协议医疗机构。为防⽌重复检查、⽤药,确需到⼆级以上医院就医时,应事先经协议医疗机构备案。患者因其他原因需到⼆级以上医院就诊时,需持《门诊慢性病病历》,由医院提供完整的处⽅、病历记录及检查报告单。发⽣的门诊费⽤,先由个⼈垫付,门诊统筹病患者垫付的门诊费⽤,按规定⽇期到协议医疗机构报销。葱香鸡蛋软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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