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高速路乱收费)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向X,男,汉族,1990年11月29日出生,住XX省XX县XX乡XX路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19901129XXXX,电话152XX6XXXXX。
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印山街营业所,注册地址XX县XX镇印山街309、311、313、317、3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1622326970XXXX。
负责人:陈易。
被告: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龙溪街道锦龙支路19号1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011232775XXXXD。
如何在淘宝开店法定代表人:沈翔,系公司董事长。
诉讼请求:
一、确认被告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收费口电子显示屏立即显示原告显示具体消费信息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
二、判令被告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做出整改,使原告每次通过收费站时能从电子显示屏获知具体收费信息;
三、判令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印山街营业所向原告出具自2020年1月1日起ETC重庆路段高速通行消费详细交易明细及应补扣费用的记录;这个冬天疫情为何此起彼伏
四、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了快速通行的便利,于2019年在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印山街营业所办理了其发行的ETC专用卡。自2020年1月开始,原告每次通过重庆段高速公路ETC收费口时,收费电子屏幕上均不再像以前那样显示具体的消费金额,同时原告持有的信用卡也经常被补扣高速通行费(扣费时间包括国家规定的高速免费通行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受到保护。
原告经拨打投诉后得知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毕业生产实习报告负责重庆路段电子收费数据的管理
发送然后再由邮政银行扣除高速费用。被告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应保证原告在接受自己服务时获取全面准确的消费信息灭蟑螂最好办法有哪些其事实上不显示消费金额的不作为的行为构成韩国电影对原告知情权的侵害。同时,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印山街营业所办理的ETC未显示补扣费用的具体明细记录构成了对原告知情权的侵害。
为此,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至贵院,望判如所请。中国著名的桥
此 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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