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政策业务问答
问:什么是“按月提取还贷”?
答:是指在市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委托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内转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合计额的业务。
问:为什么要推出“按月提取还贷”政策?
答: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提高住房消费能力,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问:我市“按月提取还贷”政策有哪些主要的特点?
答:1、统筹兼顾。
兼顾月缴存额大于和小于月还贷额职工之间的利益。月缴存额大于月还贷额的,每月按还贷
额等额抵冲。月缴存额小于月还贷额的,每月缴存多少抵冲多少,不足部分自己补足。
2、稳定持续。
“按月提取还贷”政策设计中充分考虑到公积金贷款期限和缴存期限的关联度和持续均衡性,如委托人只要办理“按月提取还贷”委托后,就可以连续按月提取抵冲贷款,有利于贷款职工家庭瞻前顾后,合理安排家庭生活。
520分可以报考什么大学 3、体现倾斜。
“按月提取还贷”政策中充分体现了对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倾斜,特别是能让每月缴存额小于还贷额的贷款职工家庭,按月冲还其部分还贷额,有效地减轻了其还贷压力,增强了还贷能力。
4、方便职工。
公积金中心设计的“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系统软件,经多次修改后更便于职工办理。如夫妻双方只要一方符合条件,同时申请,先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后提取
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委托人(含单位)只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次性申请办妥,不发生三期以上逾期的以后不需要另办手续。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君子于役”?
答:已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申请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前不存在逾期现象;
3、申请人夫妇双方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申请委托;
4、申请人根据每月还贷额及账户存款情况,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否充足,如不足需及时向还贷账户存入补充资金,保证每月足额还款;
5、申请委托提取还贷期间,委托人(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以还贷提取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包括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额)。
问:每月可以提取多少额度冲还贷款?
答:
问: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足额?如不足,在每月的什么时间存足?
答:
问: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如何确定提取账户?
答:委托人夫妻双方的缴存账户在“按月提取还贷”协议期间只能确定一方为提取方,提取顺序按以下方法确定:原则上确定借款人缴存账户为第一顺序提取方,配偶作为第二顺序,当第一顺序提取方缴存账户余额不足当月可提取额度时,公积金中心将自动转为第二顺序提取方缴存账户提取,以此循环类推。
问: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需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答:1、居民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薄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2、《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内转还贷申请表》;
问:如何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
答:1、申请人网上下载《舟山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表》一式二份,盖好单位财务专用章;
2、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按月提取还贷”申请;
3、公积金中心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对“按月提取还贷”申请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公积金中心与委托人签订《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公积金中心按协议约定次月起实施“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问:委托人发生哪些情况应申请提前终止协议?
聊赠一枝春的上一句 答:
团长军衔问:委托人发生哪此情况公积金中心将暂停或终止协议?
答:1、
问:夫妻双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是否都可以申请?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异地缴存公积金或在异地贷款的,暂不实行“按月提取还贷”政策。
问:组合贷款是否可以申请?
苹果id申请 答:市本级办理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可以申请,商业性贷款部分不实行“按月提取还贷”政策。
问:申请“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后,可不可以再以其他理由提取公积金?
几号入伏2020几号入伏答:除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还贷部分可以办理三年一次还贷提取手续,其他理由不能
问:是不是每天都可以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业务?
答:申请办理(包括终止委托申请)时间为每月的15日至3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自委托协议签订的次月起执行。
问: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办法本市何时施行?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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