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正文(定稿)
山东省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人员审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科学发展和对外开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2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公出国人员是指临时出国或常驻国外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  泛怎么组词因公出国人员的条件
第三条  因公出国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荣誉、安全和利益;
(三)遵守纪律、品行良好;
(四)具备出国执行任务的业务能力,常驻国外的人员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
(五)身体健康。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
(一)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属于退(离)休人员和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即将退休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
(四)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已确定要调转工作单位的;
(六)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第五条  国家法律规定不准出境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已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人员,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
第三章  审批备案权限
第六条  省委组织部负责省委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审批备案工作。省国资委党委负责省委委托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审批备案工作。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省属科研单位、省管企业党委(党组)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审批备案工作。
第七条  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市市委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审批备案工作。市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人员,由市委确定是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或单位党组(党委)审批备案。
第八条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审批备案工作。怎么发红包
第四章  审批备案程序
第九条  省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按规定程序报中央审批,并向上级审批部门报送情况。
第十条  厅级(含)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按以下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一)组团单位在办理出国任务审批手续的同时,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见附件)。
(二)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报送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在4个工作日内(含征求意见当日)书面反馈。组织人事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含报送当日)签章备案。
(三)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将组织人事部门签章备案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送外事审批部门。外事审批部门凭组织人事部门签章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受理护照申请。
第十一条  对跨地区、跨部门组团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组团单位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征得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二条 麻花的做法和配方 正宗 香酥派驻国外中资机构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派驻国外常驻机构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凭任职决定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四条  猫腻乐天事件国家核心涉密人员因公出国,派出单位应当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国家安全机关共同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第五章  职责与监督
第十五条  派出单位对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负有第一责任,应当根据因公出国任务确定合适人员,对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身体心理等情况全面了解、严格把关。要加强常驻国外机构党组织建设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定期轮换制度,对不宜继续在国外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回。关锦鹏批评伊能静
第十六条  组团单位应当本着务实、高效、精简、从严原则组团,对因公出国人员加强思想政治、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在外安全防范工作预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出国(境)团组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厅字〔20121号)等文件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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