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造林密度和种植点的配置
第一节 造林密度的意义
造林密度或初植密度是指单位面积造林地上栽植点或播种穴的数量,常以株数或穴数为计算单位。
造林密度不同或密度相同而立木在林地上的分布形式不同关系到今后形成什么样的体结构。森林的体结构是指森林的各组成成份的空间分布格式,它是森林植物和环境之间以及森林植物彼此之间相互作用的表现形式。一定结构的体都有它自己的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在各个不同发展阶段,这种体结构在外表形态上和生理生态上都是很不相同的。密度是形成体结构的是主要因素之一。研究造林密度的意义就在于充分了解由各种密度所形成的体以及组成该体的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从而在整个林分生长发育过程中通过人为措施,使之始终形成一个合理的体结构。这种体结构既能使各个体有充分发育的条件,又能最大限度利用空间,使整个林分获得最高产量,从而达到速生、丰产、优质的目的。
在过去,由于对密度不同所引起的体与个体之间的复杂关系认识不足,造林密度一般都偏
大,而且间伐往往不及时,致使林木生长减退,特别是胸径生长迅速减退,导致成材期推迟,出材率下降。也有些地方由于造林成活率不高或者间伐过度,形成现有林分过稀,以致造成单位面积木材产量不高,木材品质下降的现象。因此,对各种造林树种密度的研究是当前提高林分单位面积木材产量和质量急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第二节 确定造林密度原则
密度在人工林培育过程中的作用规律是确定造林密度的理论根据,但是密度对人工林的这种有规律的作用还因其它条件而有所变化,因此在确定造林密度时必须根据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经营目的与造林密度
经营目的具体反应在林种和材种,而林种和材种不同,在林分培育过程中要求形成的体结构不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求速生、丰产、优质,因此这种林分的体结构应该是既保证林分各个体有充分生长发育的条件,又能充分利用营养空间。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应该考虑到第一次间伐材能充分利用。为此初植密度应该适当大些,并在生长发育过程中适时适量间伐,调节其密度,促进林木快速生长,并取得部分小径材。
用材林的造林密度还可因培育的材种不同而异。培育大径级用材应适当稀植,或先密后稀,即在培育过程中适时间伐。培育中、小径材密度要大些,而培育薪炭材则更应密植。
防护林要求特殊的林分结构,造林密度应根据防护效果决定。以防风为主的农田防护林要根据林带结构对防风的效益考虑,一般认为采用疏透型结构较为有利。对疏透型林带而言,树干的枝下高要低些,树冠稀些为好。从这个要求出发,造林密度不宜太大。水土保持林要求迅速遮盖林地,林下能形成较厚的枯枝落叶层,因此造林密度要大些为好。
特用经济林是以生产果实或其它林产品为目的,一般造林密度不宜过小,特别是以生产果品为目的的林分,应以树冠最大发育程度来确定其密度,使林冠得到充分的光照条件而获得丰产。
二、树种与造林密度
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不同,它们的生长速度和对光照条件等各方面的要求都有很大差别,因此各树种的造林密度不应该是一样的。例如杨树,生长迅速,林分随年龄的增长其相对密度增加很快,密度过大则显著降低生长量,因此必须稀植。阳性树种不耐蔽荫,密度过
大影响生长发育;而对某些阳性树种,在疏植情况下,影响干形,则应适当加大密度,以利形成良好的干形,但应注意适时间伐。树冠庞大的树种,密植影响生长;窄冠树种稀植影响产量。总之,对具体树种的造林密度,要根据它们的特性作出选择,不能千篇一律。我国主要造林树种一般采用的造林密度见表16—1。
表16—1 我国主要造林树种一般采用的造林密度
树 种 | 造林密度(株/亩) | 树 种 | 造林密度(株/亩) |
杉 木 | 100—300 | 油 松 | 330—660 |
柳 杉 | 160—200 | 云南松 | 440—660 |
水 杉 | 30—110 | 侧 柏 | 300—660 |
红 松 | 200—266 | 柏 木 | 300—660 |
马尾松 | 240—660 | 水曲柳 | 290—440 |
湿地松 | 100—150 | 刺 槐 | 160—300 |
Ⅰ—214杨 | 20—30 | 香 椿 | 160—200 |
八年级数学上册教学计划箭杆杨 | 30—80 | 黄 | 100—167 |
沙兰杨 | 30—80 | 毛 竹 | 20—35 |
毛白杨 | 30—60 | 油 茶 | 70—80 |
泡 桐 | 6—30 | 核 桃 | 10—80 |
桉 树 | 100—200 | 文冠果 | 80—167 |
卫衣外套麻 栋 | 300—400 | 三年桐 | 50—60 |
樟 树 | 电脑截屏100—150 | 千年桐 | 10—20 |
楠 木 | 167—200 | 乌 桕 | 15—20 |
□ 树 | 50—60 | 板 栗 | 10—20 |
木 荷 | 200—240 | 橡 胶 | 28—35 |
落叶松 | 167—440 | 漆 树 | 30—60 |
表16—1所列林密度是指该树种一般采用的密度范围。在具体确定造林密度时还应根据其它条件,如立地条件和所培育的材种等因素来选定适宜的密度。一般地说,在较好的立地条件,造林密度选用其下限,在贫瘠的立地条件上则选用其上限;培育大径级材选用下限,培育小径材选用上限。
三、立地条件与造林密度
立地条件的好坏是林木生长快慢最基本的条件,好的立地条件能给林木生长提供充足的水肥,林木生长较快,相反在较贫瘠的立地条件上,林木生长较慢。因此在不同立地条件上,如果采用相同的造林密度势必出现:在好立地条件上立木过密,影响生长,或是在瘠薄的立地条件上立木过稀,产量不高。所以,在较好的立地条件上株行距应该大些,而在较差的立地条件上株行距应该小些。但是也有人认为,为了获得较高的产量,“在贫瘠的土壤上,必须相应的扩大林木的距离。”并认为“立地条件越恶劣,抚育间伐强度越大越有利;相反,好的立地条件上,强度抚育间伐不能提高产量。这是因为在恶劣的立地条件上,每株林木生产一定量的木材所需的空间比肥沃土地上大。”(R克纳普,1967)以上两种提法是从不同的角度着眼的。但立地条件与造林密度的关系比较复杂,对此尚需作进一步地研究。
四、经营条件与造林密度
经营条件与造林密度关系极大,这主要是受经济法则所制约。有些地区,经营条件在某种程度上是决定当地造林密度的主要因素。如交通不便,劳力缺乏的地区,小径材不能充分利用,培育过程中没有条件间伐,所以应以稀植为好,甚至初植密度就是将来的成林密度。相反,交通方便,缺材少林地区,小径材的需要量很大,则初植密度可以大些,在培育过程中通过适时适量间伐,一方面调节其密度,促进现有林分的生长,另一方面提供大量小径材。另外对某些农田较少,劳力较多的地区,往往在幼林阶段进行林农间作,则密度也可适当小些。
五、造林技术与造林密度
加强造林技术措施,一方面可以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使初植密度最大限度地接近幼林郁闭时应有的株数,这就无需增加造林密度。另一方面,由于造林技术措施的加强,可以显著地改善林木生长的环境条件,造林密度也可以小些。
第三节端午节诗句古诗 种植点的配置
所谓种植点的配置是指一定密度的植株在造林地上分布形式。分布形式的不同,决定着林分立木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立木之间的排列方式的不同改变着植株间的光照时间和方向,同样也改变植株的矿物质及水分的供应,因此具有一定的生物学意义和经济意义。但是不少研究材料表明,苗木的配置形式对产量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只有当一般条件有利的时候,均匀的空间排列比成丛排列有较高的产量。
造林地上种植点的配置通常采用的有正方形、稀薄方形和三角形三种配置形式。
正方形配置其株行距相等。苗木之间的距离均匀,利于树冠均匀地生长发育,是营造用材林的特用经济林较为常用的配置形式。
长方形配置的行距大于株距,虽然苗与苗间的均匀程度和日后树冠生长的均匀程度比正方形配置较差,但是,这种配置形式有利于行间进行抚育和间作。特别是今后造林工作要逐步走向机械化,长方形配置形式应该大力提倡。当然,这种配置的株行距以多大为好,应该根据将来机械的型号,地形条件等进一步加以研究。挑选红酒
三角形配置要求相邻的种植点彼此错开。营造水土保持林,防风固往往采用三角形配
置,有利于树冠的均匀生长及起防护作用。正三角形配置时苗与苗之间的距离最均匀,而且单位面积上株数可以增加15%。这种配置形式比较适用于平地和不进行间伐的特用经济林。在山地营造用材林由于这种配置定点比较困难,且一经间伐,其优越性就不复存在,故较少应用。
除以上各种配置形式外,有时采用一种状配置形式。这种配置形式的特点是在块状地内苗木比较密,往往是几株(3—5株)集聚在一起,形成一个生物(或称生组),而与之间的距离往往较大。
状配置的优点,在造林初期,内苗木很快郁闭,形成了一个对苗木生长较有利的集团,这种集团对外界的不良环境条件有较强的抵抗能力,对杂草、灌木的竞争能力较强,因此它可以提高造林的成活率,促进集团内苗木或幼树的生长,株间竞争加剧,分化明显,应该及时通过人为措施去弱留强,选择定株。
状配置形式比较适用于立地条件差的造林地以及迹地更新和林分改造。
单位面积种植点的数量可以根据株行距大小和配置形式用表16—2公式计算。
坡地造林以水平面计算,故造林定点前先应按地面坡度加以调整。
表16—2 单位面积种植点数量的计算公式
配置方式 | 正方形 | 长方形 | 正三角形 | 说明 |
计算公式 | N= | N= | N= =1.155× | n—株数 A—面积 a—株距 b—行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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