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1年)(节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字 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你说嘴巴嘟嘟是什么歌∙消防工程师证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主题分类】
正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1年)(节录)
第二部分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
一、工伤保险法律适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工伤保险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对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适用又常处于两可之间,因此,正确认识工伤保险法律适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至关重要。在法律适用时,既要考虑到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又要考虑到降低用人单位的负担;既要考虑到对工伤职工的医治、补偿,又要考虑到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保护条件;既要体现人文关怀,又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我们应从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出发,从工伤保险的现实需要出发,从当前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出发,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正确地适用法律规范,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目的。
工伤保险法律适用应当体现以下几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工伤保险法律适用的指导思想
1.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法律适用要力求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
的组成部分,解决的是社会问题,追求的是社会公正。因此,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法律适用应该更加关注法律适用的社会效果,在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在是否应该进行补偿、由谁进行补偿、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补偿、通过什么程序进行补偿等事项的判断等问题上,体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2.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法律适用要有利于工伤保险功能的有效实现。工伤保险要求预防为主、康复优先、救助及时。因此,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要通过正确地适用法律,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提高劳动保护条件,促进职工提高劳动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则,从而实现工伤预防的目的;要通过正确地适用法律,确保受伤职工的康复;要通过正确地适用法律,使得受伤职工的医疗和生活救助及时实现。
3.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要立足中国的具体国情。不仅要考虑到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现实需要,还要考虑到中国当前较为薄弱的整体经济承受能力,要考虑到我国目前相当多的企业还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处于创业期、发展期,对工伤保险的承受能力还很不够。不仅要考虑到受伤职工的保障需要,还要考虑到其他职工的就业需要。在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认定条件、补偿标准等方面,要考虑到具体的承受能力,寻求必要性和可行性
之间的平衡。既要尽可能地扩大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又要防止不顾经济承受能力,无视现有法律的规定,擅自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冲动。
4.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要做到区别对待、宽严适度。现行的工伤保险覆盖两部分,一部分是工伤,一部分是视同工伤;工伤又分为工作伤害、通勤事故、职业病三大类。因此,在法律适用的宽严把握标准上,要将工伤与视同工伤相区分,工伤应当适度从宽,视同工伤应当适度从严。在三种具体的工伤类型中,对工作伤害应当从宽,对通勤事故应当适度从严。
(二)工伤保险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要忠实于现有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内涵,既不能擅自突破现有的法律规范,也不能擅自对现有规范作限制性解释。要保持法律内涵的基本稳定,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维护法律的权威。
2.公平原则
一是要实现法律的平等保护。除对童工等特定人进行特别保护外,不得因年龄、身份、户籍的不同而实行差别保护。二是要体现权责一致。在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认定上,在是否构成工伤的认定上,在工伤保险补偿义务主体的确定上,都要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要根据是否享有管理职权,是否从职工工作中获取利益等标准,确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由谁承担补偿责任。三是要力求补偿合理。工伤保险补偿要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要能够确保受伤职工得到及时地医疗、必要的康复以及基本的生活需要。
3.比例原则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在排除工伤认定事由的确定方面,要充分考虑到排除工伤认定的后果与排除事由的危害性之间的比例关系。不能因一个不太严重的过错而剥夺受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补偿的权利,也不能因职工需要救助而无视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危害。
4.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要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程序要有利于工伤保险目的的有效实现,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成本,要确保工伤认
定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等。人民法院也要依照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对被诉工伤认定决定的程序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
二、关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界定
(一)立法层面
好汉歌搞笑歌词 1.《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秋节300字作文以上 2.《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胰腺在人体的哪个部位图解
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三、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四、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
3.《公务员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玩游戏不能全屏 由上可知,随着我国工伤保险相关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继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后,部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也被纳入到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上述法律规范确定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标准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标准,即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部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是工伤保险中的合格用人单位;二是劳动者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各类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部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