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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购房提示书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规范房地产销售市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购房环境,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让您明明白白消费,买到理想、合法、手续齐全的房产,避免购房纠纷,请在购房前仔细阅读并了解以下内容:
一、楼盘证件要齐全
购房人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售楼处现场公示证件是否齐全,并仔细阅读“公示栏”和“公示簿”中载明的所有项目信息。对证件不全的楼盘,请不要购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支付任何价款。公示证件主要为“五证一照一书”。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购买期房的,应当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现房的,还应当具有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二、房源状况要查清
1.购房人购房前务必要实地勘察房屋建设情况及权利限制情况。主要包括工程进度状况,实地户型与图纸、楼盘模型是否一致等情况,特别是要先查清您意向购买的房屋是否已有销售、抵押、查封等限制销
售的情况,如存在已被销售、有抵押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销售或被查封,请不要购买。
2.设有样板房的房地产项目,应核实该样板房是否为交付样板房。如为交付样板房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标明主要装修材料的
品牌、规格、型号等。
3.项目沙盘所示内容仅为参考,实际建设以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施工图纸为准。
三、签订合同须用心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维护房屋交易双方权益及责任权利的重要凭据。合同一经签订,除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外,均具有法律效力。
1.购房人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签订合同(即网签合同,带有条形码及合同号等信息)。签订合同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通过高拍仪验证购房人身份信息,及时上传购房人身份证影像资料。
2.购房人应认真阅读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特别是合同中关键条款,如房屋面积、价格、面积差异处理方式、交房时间及注意事项、房屋登记时间等,双方协商并确认所有内容。
3.购房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以及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卖方承诺的事项(包括销售人员承诺),对其购买行为有影响的,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购房人需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请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条件;如不能自行确认的,请咨询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
来组词四、交款要有通知单
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是业务主管部门维护购房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
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售楼处有公示。购买期房的,购房人应凭业务主管部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自动生成带有条形码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存通知单》,直接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五、备案登记要及时
商品房预告登记是维护购房人利益的有效途径。购买期房的,购房人务必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
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购买现房的,购房人应要求企业在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
六、交房收房要用心
1.交房时,请认真核实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的交房条件并实地查验房屋质量,对房屋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对节白蜡2.所购房屋为住宅的,还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两书”即《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违规销售要警惕
电话卡补办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销售商品房的重要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明)就进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平台、机构、渠道进行预售,或以内部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吸纳会员、众筹购房等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或者通过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明码
骚妹标价,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和载明的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或者价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及“团购费”“会员费”“
信息咨询费”等类似费用;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以及以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等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购房人审慎购买。
2.请主动核实销售人员工作信息(应与公示栏中销售人员信息一致),公示栏中未公布人员一律不得销售房屋。
3.销售人员所讲的各项收费是否已在公示栏中进行公开公示;对您的个人承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
4.任何宣传通过封闭露台、设备平台以及其他形式增加室内使用面积的所谓“拓展面积”等,在实施时均存在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请慎重考虑。
八、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有途径
1.信息查询办法:购房人可登录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钦州住建智慧房产)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
(1)查询方式: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进入商品房信息发布系统界面,如需查询合同网签备案情况,点击“商品房合同查询”,准确输入买卖合同编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即可进行查询;如需查询该项目所在区域、项目名称、幢号、预售证号或现售备案证明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证日期等信息,分别点击“开发企业公示”、“预售证公示”、“楼栋信息列表”,
对应输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号或现售备案证明号、项目名称、幢号等信息(可输入一项或多项信息进行模糊查询)即可进行查询。
(2)查询方式:关注钦州住建智慧房产→办事大厅,即可进行楼盘、合同等相关查询。
2.投诉举报途径:
电脑打字打不出来购房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或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电话:0777-*******、2862109)。
双方确认情况:
1.本人承诺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部知晓本提示书上的内容,对所购房屋的主要相关情况已全部知晓。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XXXX公司的销售顾问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向买受人尽到了告知义务,提醒买
受人须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本提示书中所载明的内容。
销售人员(签字或盖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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