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产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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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198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4400万平方米(直管公产1800万平方米)直管公有住宅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内六区直管公房统一进行经营和修缮管理,按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制定租金使用计划,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地址:和平区睦南道50
邮编:300050
23022825
单位名称:中国房地产杂志社
  机构职责:19843月经市建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国房地产杂志的编辑、发行和局修志编史工作。
  地址:和平区南海路和安里6
邮编:300050
23285501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供热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23月经市局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房管系统民用建筑集中供热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负责房管系统供热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制定房管系统供热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供热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技术交流,同时负责房管系统热价管理。
地址:河西区围堤道55
邮编:300201
  电话:23110364
  单位名称:天津市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19938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报房屋拆迁信息;草拟本市房屋拆迁的规章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监证委托合同;检查指导房屋拆迁活动;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全市房屋差遣有关数据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工作;处罚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行为。
地址:和平区彰德道10月光温柔缠绵迷雾模糊你的脸是什么歌号
邮编:300042
  电话:23110542
单位名称: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
机构职责:19956月经市政府、市编委批准成立,为不定级别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土地使权出让、租赁工作,收集、分析和统一发布各类土地交易信息,提供规范的土地洽谈、招商、交易场所。
上网行为地址:河西区黄浦南路81
邮编:300201
电话:28013218
单位名称:天津市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
机构职责:19969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民主党派、文教卫体、司法等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
地址:和平区大理道10
邮编:300050
电话:23114159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机构职责:2001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商
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监管,物业投诉处理,物业项目达标创优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地址:河北区民主道
邮编:300010
电话:24462076
单位名称: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
机构职责:2001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全市范围内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现场踏勘,拟定征用土地方案,签定征地包干协议,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范围内土地征用和耕地开垦整理中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年度耕地开垦整理计划;组织实施年度耕地开垦整理项目工作;拟定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方案,组织实施“占一补一”和耕地开垦整理项目工作;建立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信息库、耕地开垦整理项目库、补充耕地储备库,并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按有关法律规定,代办土地整理中相关费用的手续;经营和
管理市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和闲置土地;参与编制土地征用和耕地开垦整理中有关地方性技术规范、标准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开展相关调研和科研工作。
地址:河西区黄浦南路81
邮编:300201
电话:28012035
单位名称:天津市结构调整土地收购中心。
  机构职责:20026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编制我市结构调整土地收购的年度计划,对拟收购土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协调解决工业企业东移、破产企业土地收购、补偿洽谈事宜;负责办理结构调整土地转让、土地处置的相关手续,并落实拆迁配套等工作;负责对结构调整土地资源进行调研,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库;合理利用土地收购资金,实现保值增值。
地址:河西区黄浦南路81
邮编:300201
电话:28013421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机构职责:200211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研究起草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全市有形房产市场管理及房地产交易的组织、管理;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的审批及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房产交易、交换、置换管理,制定并发布私产房交易指导价格,拟订各类房屋重置价格;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房产担保、房产拍卖、房产典当等行业管理,并负责上述相关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统计、态势分析和各类价格指数的制定与发布,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及网络化管理;对区县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地址:河北区民主道52
邮编:300010
电话:24462076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
机构职责:200211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和涉外房产抵押登记;负责办理单位之间房产买卖及涉外房产买卖;负责全市涉外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及租赁备案;负责市内六区住宅用地分户登记发证及其转让、出租、抵押管理;负责涉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涉外单位(个人)房屋登记发证测量及各类房屋测量和全市房屋面积测量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保存、管理和对外查询及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指导工作;负责房产产权产籍信息网络管理。
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06
邮编:300051
电话:23146661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丝祙
  机构职责:2002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房地产管理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对房地产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建立房地产信息资源数据库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4
邮编:300042
电话:23191759
单位名称: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
  机构职责:2003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腾迁整理、综合整修工作;负责历史风貌建筑改变用途、迁移、拆除、异地重建和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和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地址:和平区大理道21
邮编:300050
电话:23131733
单位名称: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责:20039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和社会保障住房的建设、收购、配租、发贴等管理工作。
地址:郑州道18号港澳大厦
邮编:300050
电话:23304796
单位名称: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机构职责:20042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
市各类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修缮工程质量监督、修缮工程合同和修缮单位备案、修缮工程招投标管理等;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修缮工程定额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定额的编制;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完成市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7
邮编:300201
电话:28221213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职业学院。
机构职责:20045月经市教委批准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房地产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和房地产有关专业高等、中等职业教育职能;管理局党校工作。
地址:大概区大港区学府二路600
邮编:300270
电话:63306800
单位名称: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机构职责: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天津市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和治理工作;负责本局队伍管理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8
邮编:300191
电话:23699569
单位名称: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职责:20059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是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市我市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整理的唯一特设公司。主要职责是:依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综合整理计划,制定公司历史风貌建筑中、长期整理实施方案和年度
实施计划;对纳入保护利用规划和整理计划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策划、腾迁、整修、收购、租赁、转让等经营活动。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7
立秋说说发朋友圈邮编:300200
电话:28226061
单位名称: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机构职责: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天津市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环境地质、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和治理工作;负责本局队伍管理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8
编码:300191
电话:我相信我就是我 我相信明天23699569
单位名称: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市内六区国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2、负责市内六区土地权属审查、确认、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负责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定期审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权属争议调解工作。
3、负责监督市内六区土地租赁合同的实施和土地出让、划拨建设用地的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4、检查市内六区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执行情况;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应拆未拆建筑的监督,负责界外处理地的查验、闲置土地和临时用地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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